邵劭
- 作品数:21 被引量:104H指数:5
- 供职机构:杭州师范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 测谎的法律性质探究被引量:2
- 2014年
- 测谎由众多环节组成,同时竞合了讯问、勘验、人身检查、鉴定的部分特征.测谎的法律性质应当由在测谎各环节中居于核心地位的图谱分析来决定.图谱分析是测试人员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的分析、判断,具有鉴定的科学属性和法律属性,应当被定位为鉴定.与此同时,由于测谎的测前谈话、图谱采集等环节具有基本权干预性质,测谎的鉴定属性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 邵劭
- 关键词:测谎法律性质
- 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以新《刑事诉讼法》第93条为出发点被引量:22
- 2013年
- 新《刑事诉讼法》增加的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是人权保障理念在刑事诉讼领域的落实和展开,是对权力制衡理论和比例原则的顺应,将有助于防止超期羁押和随意羁押。但新《刑事诉讼法》对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的规定过于原则,需要从审查主体、程序的启动、运行以及救济等方面进行细化。为了使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有效运作,需要采取一些配套措施,如加强侦查取证能力以切断对羁押的依赖,加强部门合作拓展必要性判断的信息来源,探索羁押必要性判断方法的客观量化和判断主体的专业化等。
- 姚莉邵劭
- 关键词:人权保障权力制衡比例原则
- 析法院的有限变更指控罪名权被引量:1
- 2004年
- 人民法院为正确适用刑罚,实现惩罚犯罪的目的,在判决时并不局限于控方指控的罪名去认定最终的罪名。我国新刑事诉讼法虽然吸收了英美法系国家当事人主义的若干长处,但从总体上看仍然属于职权主义的诉讼构造,在该模式下,法官拥有极大的自主权,对证据的取舍、事实的认定及法律的适用都由法官自由判断,法官直接变更指控罪名电成为审判权的当然组成部分。
- 俞静尧邵劭
- 关键词:人民法院审判权定罪机制刑事诉讼
- 特别没收程序的理论和适用问题探析被引量:11
- 2014年
- 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增设了特别没收程序,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提供了合法机制。从程序解决的纠纷性质、当事人在程序中的地位以及程序建立的准据法等方面来看,特别没收程序应当属于刑事诉讼程序。在特别没收程序的适用过程中,理解和确定其案件范围、启动要件、没收对象以及证明规则等,均应考虑其作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基本属性,进行适度的限制性解释。
- 邵劭
- 如何进一步完善陪审制度
- 2011年
- 陪审制度是国家审判机关吸收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程序.并由其行使一定司法职能的制度。目的在于扩大司法民主.以普通民众参与行使审判权的形式。实现公民对审判权的分享与监督。
- 邵劭
- 关键词:陪审制度司法职能审判机关民众参与司法民主审判权
- 论测谎程序中被测人之同意被引量:3
- 2012年
- 测谎可能侵犯被测人的意志自由,侵犯其隐私权和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特权。被测人同意测谎作为一种基本权抛弃行为使测谎获得了正当性。虽然测谎技术发达国家均要求测谎以被测人同意为前提,被测人同意在我国也具有普适性,但我国测谎机构对此却多有背离。我国测谎程序应当把被测人同意作为程序启动要件之一,并对施测人科以相应的告知义务,规范同意的形式、内容和效力等,构建完善的同意测谎制度。
- 邵劭
- 关键词:测谎
- 论测谎的正当性被引量:7
- 2015年
- 测谎的正当性追问系以回溯的方式审视测谎权力来源的理据,证成测谎正当性的根基。测谎的结构效度和校标效度能够保证其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测谎的正当性有着坚实的科学基础。被测人"同意测谎"系测谎正当性的道德证成,标志着测谎的"合道德性"。测谎属于鉴定,我国法律体系中有关鉴定的法律规范是测谎正当性的法律体现,由此,测谎的正当性演变为合法性。
- 邵劭
- 关键词:测谎
- 公诉证明标准的重塑——从证明标准的概念谈起被引量:1
- 2003年
- 廓清了证明标准与证明要求的关系,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一证明要求的旗帜下,从两个层次上对公诉证明标准进行了阐述,提出了"有足够证据"这一表述方式,并对如何具体把握作了进一步的探讨,以期从庞杂的证明标准体系中理出一点头绪。
- 邵劭
- 关键词:证明标准公诉证明标准
-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选择移植
- 2006年
-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英美法系国家重要的证据规则之一。即使在实行法官自由判断证据的很多大陆法系国家,也在一定范围内确立了排除规则。我国刑诉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均体现了排除规则的精神,但排除规则尚未在我国正式建立。必须明确非法证据的范围、审查证据是否非法的主体以及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
- 邵劭
- 关键词:审视
- 新时代高校如何培养德法兼修的法治人才
- 2019年
- 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目标的实现需要德法兼修的法治人才。当前,高校法治人才的培养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意识形态淡化、人才培养体系还不完善等问题。新时代法学教育应当直面这些问题,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法治人才培养的中心环节。从法学学科体系、法学课程体系、法学教材体系、管理体系等方面全面构建德法兼修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
- 邵劭
- 关键词:立德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