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杜振汉

作品数:7 被引量:20H指数:2
供职机构:闽南师范大学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社会学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6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5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 1篇社会学

主题

  • 1篇待遇
  • 1篇养老
  • 1篇一般条款
  • 1篇医疗事故罪
  • 1篇正当
  • 1篇正当竞争
  • 1篇秩序
  • 1篇弱势群体
  • 1篇弱势群体利益
  • 1篇社会公共
  • 1篇社会公共秩序
  • 1篇社会公平
  • 1篇社区居家
  • 1篇社区居家养老
  • 1篇尸体
  • 1篇事主
  • 1篇死者
  • 1篇条款
  • 1篇条文
  • 1篇条文释义

机构

  • 3篇南京大学
  • 2篇泉州师范学院
  • 1篇闽南师范大学

作者

  • 6篇杜振汉
  • 2篇李义松
  • 1篇吴小雅
  • 1篇赵秦莲

传媒

  • 2篇泉州师范学院...
  • 2篇中国卫生法制
  • 1篇当代法学
  • 1篇就业与保障

年份

  • 1篇2013
  • 1篇2006
  • 1篇2001
  • 2篇2000
  • 1篇1999
7 条 记 录,以下是 1-6
排序方式:
论《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完善被引量:12
2000年
杜振汉
关键词: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条文释义
泉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简析
2013年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社区为依托,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基本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泉州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尚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因此,对泉州的居家养老建设现状进行分析及思考,从政府、社会等方面提出相关的完善措施。
杜振汉吴小雅
关键词:居家养老
尸体的性质浅议——从“高伟峰私摘死者眼球案”谈起被引量:1
1999年
1998年10月13日,北京医科大学人民医院的眼科大夫高伟峰博士私自从死者身上摘取两只角膜,移植给两位患者,使其重见光明。案发后,死者家属要求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并索赔50万元。1999年3月初,北京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做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显然地,高伟峰擅自摘取尸体眼球的行为尚不构成刑法规定的"盗窃、污辱尸体罪",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为:第一,高伟峰的行为对社会公共秩序有一定的危害,但尚未达到"严重"的程度;第二,高伟峰摘取的是"眼球",而不是"尸体",而且在摘取死者的眼球后装上假眼,可见他并没有污辱尸体的故意;第三,刑法除了"盗窃、污辱尸体罪"外,刑法分明没有其它罪名可以适用于高伟峰的行为。当然,虽然高博士的动机是为了治病救人,但是他毕竟未征得死者家属的同意,也给死者家属造成了一定的感情上的伤害,无疑是一种侵权行为。那么,人死后。
杜振汉李义松
关键词:尸体死者近亲属社会公共秩序家属侵权行为
社会公平与维护弱势群体利益被引量:6
2006年
推进社会公平,提升社会公平的程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和题中之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切实维护与实现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目前我国社会出现的弱势群体现象,构成了影响社会稳定与社会发展的重要风险因素之一,也严重地影响了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推进社会公平,维护弱势群体利益就成为当前政府必须正确处理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赵秦莲杜振汉
关键词:和谐社会社会公平弱势群体国民待遇
关于医疗事故罪主观方面构成的几点思考
2000年
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该条文规定、相关法条比较及立法背景资料分析,立法者的意图很明确:医疗事故罪的主观方面构成只能是过失,如果行为人在医疗过程中故意致使就诊人死亡或健康受到严重损害,按以医疗手段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立法者的上述意图与我国主观错性的传统刑法理论在实践中出现了错位.这种错位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如何解决?笔者有几点思考,与同仁们共同探讨.
李义松杜振汉
关键词:医疗事故罪主观方面立法意图
从《合伙企业法》看合伙的法律地位被引量:1
2001年
合伙在现代经济活动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明确其法律地位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认为,企业型合伙具备民事主体资格,非企业型合伙则需具备一定条件才能成为民事主体。
杜振汉
关键词:合伙企业法合伙民事主体资格法律地位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