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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娜

作品数:2 被引量:79H指数:2
供职机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信息安全
  • 1篇言论自由
  • 1篇义务
  • 1篇秩序
  • 1篇主权
  • 1篇主权原则
  • 1篇自媒体
  • 1篇网络
  • 1篇网络服务提供...
  • 1篇网络权力
  • 1篇网络言论自由
  • 1篇媒体
  • 1篇公共安全
  • 1篇公共性
  • 1篇公共秩序
  • 1篇保障义务

机构

  • 2篇对外经济贸易...

作者

  • 2篇梅夏英
  • 2篇杨晓娜

传媒

  • 1篇河北法学
  • 1篇烟台大学学报...

年份

  • 1篇2017
  • 1篇2014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自媒体平台网络权力的形成及规范路径——基于对网络言论自由影响的分析被引量:49
2017年
网络空间天生具有赋权与控制的双重功能,以自媒体平台为代表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既可以赋予用户以平等和自由,也可以通过设置技术壁垒剥夺其权利的实现,这种基于技术而形成的控制力在某种程度上产生的影响力甚至能够比肩国家和政府的公权力。但长久以来,我们对自媒体平台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制度层面的认识与研究多局限于网络侵权领域,规定其作为信息发布平台对网络信息内容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以减少和解决用户之间的网络侵权纠纷,而对其作为媒介在技术支配与控制方面的独立权力属性并未给予充分的关注。以网络言论自由为主线,探讨这种网络权力的形成、法律影响及规范路径。
梅夏英杨晓娜
关键词:网络权力网络言论自由
网络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保障义务的公共性基础被引量:30
2014年
互联网时代下信息网络安全问题日益严峻,网络服务提供者因其在整个网络系统中所处的独特地位,应对所有用户承担信息安全保障义务。然而侵权法为加强对私人用户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保护,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他人利用网络实施侵权行为的后果承担侵权责任,极大的窄化了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信息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和局限性,同时也无法适应目前网络侵权的客观现实。为此我们应立足于公共领域,重新审视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对所有网络用户承担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内涵及价值取向,即维护公共秩序与公共安全,进而概括出该义务的主要内容。
梅夏英杨晓娜
关键词:网络服务提供者公共秩序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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