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绍均
- 作品数:88 被引量:284H指数:10
- 供职机构:重庆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重点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文化科学更多>>
-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视角下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落实企业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之环境、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责任的具体制度,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乃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理论基础。生产者承担的延伸责任,属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个组成部分。一些国家通过立法将生产者的延伸...
- 唐绍均
- 关键词: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 文献传递
- 环境行政代履行制度:优势、困境与完善被引量:11
- 2016年
- 环境行政代履行制度发源于德国和日本,旨在解决环境义务履行不足问题。这一制度彰显了公私合作理念、最小损害理念和环境善治理念,有助于环境义务得到实际履行,增强环境执法的实效性,维护环境执法的严肃性。我国2011年《行政强制法》第50—52条规定了环境行政代履行及其实施程序,但该条款与环境单行法的有关规定存在相互抵牾之处。未来立法应当细化和明确环境行政代履行的适用范围、主体、程序、收费标准、法律救济等,以确保环境行政代履行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运作。
- 唐绍均蒋云飞
- 关键词:环境义务行政强制法
-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概念的再厘清
- 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作为一种法律思想催生了一项正式法律制度——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产生源于日益严峻的废弃产品问题,其制度功能在于应对日益严峻的废弃产品问题。...
- 唐绍均
- 关键词:厘清
- 文献传递
- 论废弃产品问题的界定、成因与制度因应被引量:10
- 2008年
- 废弃产品问题,乃指产品在消费后阶段被消费者废弃所引发或可能引发的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问题。废弃产品问题的产生既与消费者的随意丢弃行为有关,也与生产者的生产行为有关(即生产者生产的产品承载了大量的资源以及具有潜在致污能力),甚至还与国家的废弃产品管理法律规范的缺失、废弃产品处置方法的失当以及人类需要的无限膨胀等有关,但根本原因还在于产品的资源需求量、废弃产品潜在致污能力的无限增长与自然自身的有限性(即自然的资源稀缺性与环境自净能力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针对日渐突出的废弃产品问题,本文对废弃产品的时空特征和基本属性进行了界定,分析了废弃产品问题产生的外部和内部原因,并从产品的资源需求与产品的潜在致污能力两方面入手,探讨了通过创建"人工生态系统"、实现"人工生态平衡"来应对废弃产品问题的制度安排。
- 唐绍均
- 关键词:EPR
- 论“本硕博”研讨式法学教学模式的建构
- 2020年
- 以研讨式教学模式为基础,以法科学生临场口才的训练、应变能力的提高以及“技术型”法律思维的养成为宗旨,“本硕博”研讨式法学教学模式将成为我国法学教学方式变革的新选择。建构“本硕博”研讨式法学教学模式既是我国法学教学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法科学生成长成才的现实需要。域外Seminar课程的经验借鉴将有助于我国“本硕博”研讨式法学教学模式的本土化建构,只要我国建构“本硕博”研讨式法学教学模式的指导思想、基本前提与实施步骤得以贯彻落实,历经摸索、自创与尝试三阶段的“本硕博”研讨式法学教学模式必将日臻成熟。
- 唐绍均冷冰冰
- 关键词:研讨教学教学模式
- 论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中“超量技改抵扣”的证成与展开--基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使用方式的考察被引量:3
- 2022年
- 重庆市首次明确“技改抵扣”条件的司法判例实质上是将“超量技改抵扣”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的使用方式,乃责任承担方式的一种创新探索。该方式不仅有利于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的全面承担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的高效使用,还能够有力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负外部性的内部化、司法能动主义的有限性与整体主义生态环境观均可为“超量技改抵扣”提供理论支撑。将“超量技改抵扣”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的使用方式,宜采用修改司法解释与发布指导案例的模式确立“超量技改抵扣”的前提条件、量化条件、实质条件与辅助条件,期冀实现环境公共利益的替代性保护以及落实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
- 唐绍均魏雨
- 关键词:民事责任损害赔偿金
- 论城市生活垃圾收费法律关系的确立、偏离与回归——以经营服务性收费为视角
- 2011年
- 环卫经营企业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经营权,为生活垃圾排放者提供一种公共福利性的经营性服务,从而取得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权利,因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可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法律性质决定了环卫经营企业与生活垃圾排放者、环卫经营企业与生活垃圾处理费代收主体以及生活垃圾处理费代收主体与生活垃圾排放者之间法律关系的民事性质。生活垃圾处理费代收主体对行政强制的不当使用、对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越权处分以及对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专款专用限制无疑都昭示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在实施中对其法律关系平等属性的偏离。收费权利民事救济途径的运用、设立政府使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限制条件与取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专款专用的限制将有助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法律关系的回归以及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服务性收费法律性质的彰显。
- 唐绍均娄晓阳
-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垃圾处理费法律关系经营服务性收费
- 城市环境安全风险及其监测预警责任的反思与重构
- 2023年
- 自然灾害风险以及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所导致的事故灾害风险业已成为城市当前面临的主要环境安全风险,针对此类风险的监测预警责任旨在惩处监测预警主体的违法犯罪行为,督促其尽职履责以防范风险。但责任主体混沌不清、责任事由涵盖不全、责任追究后果导向不当等现存问题阻滞了我国城市环境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责任目的的实现。不确定性理论、风险预防原则、谨慎性原则既可为前述问题的理论反思提供多维视角,也可为监测预警责任的体系重构提供应然指向。城市环境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责任的体系重构亟须实现从“工具性”到“人本化”的理念更新,以监测预警一体化原则与比例原则为理论导向,最终达致城市环境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责任规则的健全与善用。
- 唐绍均魏雨
- 关键词:监测预警应急管理体系
- 《体育法》修改的进路:问题导向、义务重心与规范“准用”被引量:1
- 2010年
- 多元化的利益带来的冲突以及制度未有效确立而产生的混乱与无序催生了《体育法》修改工作的开展。《体育法》修改的进路应当“以问题为导向,以义务为重心以及重视准用性规范的运用”。以问题为导向,就是要增加对尚未纳入《体育法》调整的体育社会关系的补充调整以及实现对既有体育社会关系的充分调整。以义务为重心就是要“将侧重点、注意力放在法的义务规范以及违反这些义务规范所要遭致的不利后果的精心设定上”,使《体育法》更具可操作性。规范“准用”就是通过准用性规范“准用”可用于调整一般公法关系与一般私法关系的具有共性的法律规范来调整不具有特殊性的体育公法关系与体育私法关系,从而减少《体育法》的重复规定。
- 唐绍均
- 关键词:体育法进路
- 社会组织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证成与型构被引量:5
- 2023年
- 针对社会组织能否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现有文献多从价值论与解释论角度展开学理论争,目前已形成“肯定说”与“否定说”两种对立的观点。社会组织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在监督环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与防范检察机关滥用环境行政公益诉权方面应有的二元价值既诠释了此类诉讼的正当性,也彰显了此类诉讼的适用场域。因此,建议分别从诉权配置的模式选择与起诉资格的要件设置两个维度对社会组织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诉权进行立法配置,从诉权顺位的设计与公告程序的构造两个层面探寻此类诉讼的实现路径,进而推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类型扩增与制度健全。
- 唐绍均王国平
- 关键词: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社会组织诉权起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