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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建平

作品数:2 被引量:1H指数:1
供职机构:四平市委党校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动态性
  • 1篇刑法
  • 1篇刑法规制
  • 1篇整体性
  • 1篇冒充
  • 1篇冒充专利
  • 1篇冒充专利行为
  • 1篇基石范畴
  • 1篇假冒他人专利
  • 1篇假冒专利
  • 1篇假冒专利罪
  • 1篇规制
  • 1篇规制范围
  • 1篇犯罪
  • 1篇犯罪现象
  • 1篇犯罪学

机构

  • 2篇四平市委党校
  • 1篇吉林省社会科...
  • 1篇中国海洋大学

作者

  • 2篇于建平
  • 1篇于阜民
  • 1篇郭永智

传媒

  • 1篇社会科学战线
  • 1篇人民检察

年份

  • 1篇2018
  • 1篇2007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应把“冒充专利”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被引量:1
2018年
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了假冒专利罪,其外延限于“假冒他人专利”,发案率较高的“冒充专利”行为不在刑法规制范围之内。2008年第三次修改专利法时重新界定了“假冒专利”概念,将“冒充专利”行为涵盖其中,于是产生了关于适用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二难推理。笔者以文义解释为主辅以实质解释,就当下该法律规范适用问题发表如下看法。
于建平于阜民
关键词:刑法规制冒充专利假冒专利罪假冒他人专利规制范围
犯罪现象:犯罪学的基石范畴
2007年
犯罪学和刑法学都称"犯罪"为其研究对象的核心或首要问题,那么二者是否涵义相同,或者说相对于刑法学为新学科的犯罪学是否具有独立的研究对象,此为10年来纠缠不清的学案。犯罪学语境中的"犯罪"一般是指犯罪现象,整体性、动态性和实证性为犯罪现象的本质属性,且犯罪现象概念的逻辑学属性为实体概念,通过与刑法学的犯罪概念就属性、特征诸方面进行比较,能够较为全面地界定犯罪现象概念。基于犯罪现象概念在犯罪学理论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它属于犯罪学的基石范畴。
郭永智于建平于阜民
关键词:犯罪现象整体性动态性基石范畴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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