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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丹

作品数:2 被引量:5H指数:2
供职机构: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艺术品
  • 2篇艺术品拍卖
  • 2篇拍卖
  • 1篇艺术
  • 1篇胜诉
  • 1篇拍卖行
  • 1篇赝品
  • 1篇瑕疵
  • 1篇瑕疵担保
  • 1篇误导
  • 1篇效力
  • 1篇效力研究
  • 1篇免责
  • 1篇免责声明
  • 1篇法律
  • 1篇诚实信用

机构

  • 2篇浙江工业大学
  • 1篇浙江财经学院

作者

  • 2篇黄瑞耀
  • 2篇沈丹
  • 1篇毕慧
  • 1篇赵吟佳

传媒

  • 2篇法治研究

年份

  • 1篇2011
  • 1篇2009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艺术品拍卖中免责声明的效力研究——以“许汉胜诉厦门经济特区拍卖行”案为视角被引量:2
2011年
拍卖行作出"本场拍卖会作品由专家审定认可"的表述,事实上已对竞买人造成误导,致使其误认为全部拍品均由专家认定为真品,这与其作出免责声明的表述存在矛盾,此时法律应选择对竞买人有利的表述,判定该免责声明无效。对于诉争书画真伪问题,由于其直接影响诉讼程序和当事人的实体权利,法院须作出法律上的认定;拍卖行一旦有欺诈行为,必然导致其免责声明无效,但买受人想要证明并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实现"退一赔一"的可能性十分微小。
黄瑞耀沈丹毕慧
关键词:艺术品免责声明误导
艺术品流转中的法律保护研究被引量:3
2009年
近年来拍卖行滥用《拍卖法》"瑕疵免责声明条款"规避赝品责任。然而"瑕疵免责声明"必须建立在"诚实信用"基础上,否则无效。建议买受人在提起有关拍卖中赝品问题的诉讼时应以《合同法》相关条款为依据,法院判决时也应适用《合同法》相关条款。并建议制定《艺术品拍卖法》或修改《拍卖法》,对"瑕疵免责声明"加以限制,加重拍卖行责任:拍卖行作为销售合同一方,买受人拍到赝品后一定期限内可以要求退货。
黄瑞耀赵吟佳沈丹
关键词:艺术品拍卖赝品瑕疵担保诚实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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