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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军

作品数:5 被引量:17H指数:2
供职机构:山东女子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社会学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5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 1篇社会学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1篇新教
  • 1篇新教育
  • 1篇信息不对称
  • 1篇信息披露
  • 1篇信息披露义务
  • 1篇义务
  • 1篇知识
  • 1篇知识产权
  • 1篇知识产权专业
  • 1篇审查
  • 1篇审查机制
  • 1篇实用艺术品
  • 1篇市场信息不对...
  • 1篇试验区
  • 1篇双边投资协定
  • 1篇谈判
  • 1篇投资协定
  • 1篇披露
  • 1篇披露义务
  • 1篇著作权

机构

  • 5篇山东女子学院
  • 1篇山东大学

作者

  • 5篇李军
  • 1篇陈新岗

传媒

  • 1篇电子知识产权
  • 1篇亚太经济
  • 1篇四川理工学院...
  • 1篇上海商学院学...
  • 1篇创新与创业教...

年份

  • 1篇2018
  • 2篇2017
  • 2篇2016
5 条 记 录,以下是 1-5
排序方式:
实用艺术品之著作权保护资格:艺术统一、可分离或高阶层被引量:8
2017年
对于实用艺术的著作权保护,形成了艺术统一和艺术分离两种理论,在此基础上出现了认定实用艺术品著作权保护资格的三种基本标准:艺术统一、可分离或高阶层。相较而言,高阶层标准与工业艺术发展的时代相背离,有逐渐被放弃的趋势;可分离标准存在模糊不清和不确定性的较大缺陷;而艺术统一标准简洁明确,更符合工业艺术发展的潮流,更尊重智力劳动成果,实践也证明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激励实用艺术产业的发展。目前我国著作权立法中对于实用艺术品的保护不明确;司法实践也比较混乱,形成了公众认知标准、可分离标准、美学意义的创作统一标准等标准;理论界更多主张采用可分离标准,但是缺乏充分的研究和论证。我国目前已成为制造业大国,正向创新型经济转型,这即为实用艺术的著作权保护提供了物质基础,又提出了保护的高要求。在这一背景下,我国著作权法修订适宜选择艺术统一标准,对于具有原创性的实用艺术品予以著作权保护;同时向可分离和高阶层标准妥协,对于一般的实用艺术品给予较短的25年保护期限,对于艺术程度较高的实用艺术品给予等同纯艺术品的保护期限;对于艺术特征完全或者极致地受实用功能支配的实用艺术品不给予著作权保护。
李军
关键词:实用艺术品著作权
我国自贸区外资国家安全审查机制探微被引量:2
2016年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试行办法》,建立了自贸区报告和联络的外资安全审查配合机制,但是该机制依然存在许多不足,如:自贸区机构意见参与机制缺失,没有获得足够授权,本身的具体配合机制没有建立。自贸区外资审查配合机制应该是全面广泛的参与机制,包含外资审查程序各阶段的意见参与机制、委托授权机制以及具体的自贸区内部外资安全审查机制。
李军
关键词:安全审查
知识产权专业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探析被引量:1
2018年
我国知识产权专业的创新创业教育刚刚起步,课程体系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有:大多学校或缺失创新创业培养目标,或培养目标模糊粗略,设置的课程也非常少,并与培养目标缺乏内在逻辑联系。完善建议有:根据创新创业素质结构的一般理论和模型,对创新创业教育培养目标分解,结合知识产权专业行业需求,针对每一素质培养要求设置课程,以构建较为完备的知识产权专业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李军
关键词:知识产权专业创新教育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自发到自觉:我国市场信息不对称法律规制体系研究被引量:5
2017年
信息不对称会导致市场失灵,引起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这种问题市场是有效市场的隐患,市场自身不能解决,需要公共机构的强制介入,而一般的公共机构缺乏权威,因此需要政府的法律规制。依据科斯定理和法经济学的理论,当交易费用大于零时产权的分配及调整相比交易本身调整能够带来更大社会福利。因此,市场信息不对称法律规制的关键所在是信息披露义务的分配及违反该义务的救济。当前我国市场信息不对称法律规制存在众多问题,尚未形成体系。如:缺少信息不对称法律规制原则、规则体系;法律规制的方法体系中缺少第三方工具、激励工具,工具的设置也缺少经济学和法学理论依据;对于市场信息不对称法律规制核心内容总结不足等。完善其基本思路:遵循信息持有人负披露商品信息义务的原则、制定违反信息披露义务单独惩戒规则及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形成信息不对称法律规制的原则和规则体系;依据一般法理,概括市场信息不对称法律规制体系的核心内容,包含:市场信息披露权利和义务的确定,不披露信息行为的定性及分类;信息不对称行为的法律责任;完善第三方和社会公益组织信息披露工具,依成本—效益理论设置惩罚工具,常态化激励工具,合理设置组合工具,形成信息不对称法律规制的方法体系。
李军李军
关键词:市场信息不对称科斯定理信息披露义务举证责任倒置法律规制体系
投资业绩要求禁止规则的新发展及其对中国投资协定谈判的影响被引量:1
2016年
如果将TRIMs协议规则界定为业绩要求禁止规则的1.0版,NAFTA规则则是2.0版,TPP规则是3.0版。TPP特别拓展了技术业绩要求禁止,将对发展中国家市场换技术的投资措施产生重要影响。在我国与他国的投资协定谈判中,美国等部分国家势必将以TPP规则为模板。对于我国而言应以业绩要求禁止的不符措施为路径,借鉴TPP成员国的不符措施,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形势和目标,以技术业绩要求为核心,以高端制造业、服务业、能源业、农业、文化产业等为主要产业部门,构建适合我国的不符措施及外资业绩要求措施。
李军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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