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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智博

作品数:3 被引量:3H指数:1
供职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刑法
  • 1篇义务
  • 1篇少年犯
  • 1篇少年犯罪
  • 1篇社会学
  • 1篇社会学习理论
  • 1篇适格
  • 1篇青少年犯罪
  • 1篇青少年犯罪预...
  • 1篇注意义务
  • 1篇罪刑
  • 1篇罪刑法定
  • 1篇罪刑法定主义
  • 1篇作为义务
  • 1篇联网
  • 1篇互联
  • 1篇互联网
  • 1篇互联网内容
  • 1篇过失
  • 1篇法定

机构

  • 3篇中南财经政法...

作者

  • 3篇杨智博
  • 1篇杨宗辉

传媒

  • 1篇刑法论丛
  • 1篇江西科技师范...

年份

  • 2篇2021
  • 1篇2016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过失不真正不作为犯的认定规则和限制路径
2021年
过失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本应当同时符合过失犯与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逐一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注意义务、作为义务等要素。可是通常来说,某一犯罪的构成要件越多,该罪的成立范围也会相对应的缩小。为了处罚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的过失不真正不作为之行为,有观点提出只需通过单纯的过失犯或者单纯的不作为犯的构成框架,从规范层面判断过失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应当认为,单纯的过失犯说有忽视作为与不作为间要进行等置性判断等缺陷,而单纯的不作为犯说存在刻意回避行为人对结果有无具体的预见可能性等问题的分析,且这两种学说都将注意义务与作为义务的基本内涵完全等同,不当扩大了过失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范围。因此,在过失不真正不作为犯中有必要认真论证每一个构成要件要素的成立,厘清注意义务和作为义务二者的关系,合理框定过失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范围。
杨智博
关键词:作为义务注意义务
论实行着手的认定标准
文章共分为六章。第一章论证形式客观说的不足之处。其中又以批判传统形式客观说为本文的逻辑起点。这是因为传统形式客观说是最早提出的用以区分未遂犯与预备犯的学说。该说认为只有当行为人实施了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方能认可已经着手。...
杨智博
关键词:罪刑法定主义
我国青少年犯罪预防与互联网内容分级制度的整合研究——以社会学习理论为视角被引量:3
2016年
明晰青少年犯罪的涵义,以社会学习理论为视角,解构互联网的迅猛但不规范发展极易对青少年产生的不良影响的交互作用机制。以此为基础,提出互联网内容分级制度的建设,旨在减少并阻断互联网对于青少年的不当危害,从而为预防青少年犯罪提供一种可资借鉴的新途径。
杨宗辉杨智博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互联网社会学习理论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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