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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素梅

作品数:16 被引量:26H指数:3
供职机构:湖南大学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湖南省教育厅优秀青年基金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16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7篇政治法律
  • 6篇经济管理
  • 3篇文化科学

主题

  • 10篇税收
  • 6篇双边税收协定
  • 6篇税收协定
  • 5篇课税
  • 4篇法律
  • 3篇合伙
  • 2篇地产
  • 2篇地产税
  • 2篇征税
  • 2篇双重征税
  • 2篇企业
  • 2篇无偿划转
  • 2篇划转
  • 2篇国际法
  • 2篇法律人
  • 2篇法律人才
  • 2篇房地
  • 2篇房地产
  • 2篇房地产税
  • 2篇高校

机构

  • 13篇湖南工业大学
  • 7篇湖南大学
  • 2篇湖南科技大学
  • 1篇南京工业大学

作者

  • 16篇黄素梅
  • 7篇易卫中
  • 1篇屈茂辉

传媒

  • 4篇税务与经济
  • 2篇湖南人文科技...
  • 2篇湖南工业大学...
  • 1篇求索
  • 1篇政治与法律
  • 1篇特区经济
  • 1篇怀化学院学报
  • 1篇四川理工学院...
  • 1篇浙江工业大学...
  • 1篇国际经济法学...
  • 1篇税法解释与判...

年份

  • 1篇2017
  • 3篇2016
  • 2篇2015
  • 1篇2014
  • 3篇2013
  • 1篇2012
  • 5篇2011
16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全球治理与构建中国国际法治话语权被引量:3
2016年
在世界日趋多极化、全球治理已成为解决人类面临的各种难题有效途径的背景下,我国应该主动融入全球治理浪潮中,积极建构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法治话语权,以维护本国应有利益,进而改善本土法治环境,实现中国与世界共赢。
黄素梅乔光英
关键词:全球治理国际法治
合伙企业在缔约国双方具有不同纳税地位情形下所得的课税协调研究被引量:5
2011年
在适用双边税收协定时,因缔约国双方给予合伙企业的税收待遇不同,从而导致了对合伙企业所得定性的冲突,而产生双重征税或不征税。我们应从税收协定出发考察合伙关系,并结合缔约国有关规定对企业利润、特别报酬等所得的定性予以分析,以避免上述问题。
黄素梅易卫中
关键词:税收缔约国合伙企业
如何在现有税收法制下对合伙企业适用中外双边税收协定被引量:4
2012年
从适用税收协定角度而言,我国现行合伙企业税收法制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合伙人与合伙企业的交易关系定性不明确、国内合伙企业与国外合伙企业税收地位不一致、对合伙企业缺乏反避税措施等,且中国与其他缔约国给予合伙企业的税收待遇不同,易导致双重征税或不征税。因此,应完善这些相关制度,并根据中国在征税中所处的不同缔约国地位如合伙企业所在地国、合伙人居住国、来源所得国等的角度来分析,消除适用中外双边税收协定的矛盾,避免双重征税或不征税。
黄素梅
关键词:双边税收协定反避税
浅议合伙企业跨国所得之课税被引量:3
2011年
对合伙企业的跨国所得进行课税时常常要适用双边税收协定,而协定的适用又离不开国内税法,由于各国国内所得税法对合伙企业的规定不同,当缔约国给予合伙企业不同税收待遇时,其对合伙企业所得的性质会产生识别冲突,从而导致双重征税和不征税。因此,课税时应结合税收协定与缔约国有关规定对合伙企业的居民资格、企业利润、特别报酬予以分析,以便进行正确的定性,正确适用双边税收协定,避免双重征税。
黄素梅
关键词:双边税收协定企业利润双重征税
论双边税收协定中合伙人来自合伙企业所得的定性与课税被引量:6
2011年
在适用双边税收协定时,因各国给与合伙企业的税收待遇不同,从而导致对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所得定性的冲突,产生双重征税或不征税。因此,当合伙企业在坐落国被视为纳税实体,而在合伙人居住国被视为纳税虚体时,应从税收协定出发考察合伙关系,并结合缔约国有关国内规定对利润、分红及特别报酬的定性予以分析,以避免上述问题。
黄素梅易卫中
关键词:双边税收协定合伙人
论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中的多元化实训被引量:3
2016年
在复合型、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中,实践训练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有助于提升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并为学生多元化发展创造条件。但是,目前许多高校法学专业的实践训练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都较为单一,其多元化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因此,应从内容、层次、形式上对实践训练进行创新,力求多元,以培养卓越的法律人才。
黄素梅
试论国际法对世界邪教非法活动的治理被引量:1
2017年
邪教非法活动具有国际法违法性,不仅违反国际反恐条约、国际刑法,而且违反国际人权条约和国际习惯法,但目前治理邪教非法活动的国际法律制度碎片化、不成体系,国际社会对邪教尚缺乏统一的认识,缺少专门的合作组织与国际条约,各国仅凭一己之力,难以进行有效防范。应通过国际法治理邪教,以《联合国宪章》作为国际社会治理邪教非法活动的顶层制度设计;建立治理邪教非法活动的国际组织,搭建国际合作新平台;制订治理邪教非法活动的国际条约,创建相关机制,缔结双边、区域和全球性条约,形成治理邪教非法活动的条约体系;建构治理邪教非法活动的国际新法治,更加有力地打击日趋猖獗的邪教非法活动。
黄素梅
关键词:邪教恐怖主义国际条约
中外双边税收协定对合伙企业的适用被引量:1
2013年
我国国内有关法律规定,依外国(地区)法律设立的合伙企业在我国属于税收实体,而依我国法律设立的合伙企业属于税收虚体,这使得中外双边税收协定适用于合伙企业时变得相当复杂,更易导致双重征税或不征税;宜从中国所处不同缔约国地位,诸如合伙企业所在地国、合伙人居住国、来源所得国等角度对协定的适用进行分析,尽可能消除适用协定产生的矛盾,避免双重征税或不征税。
黄素梅屈茂辉
关键词:缔约国地位
合伙企业跨国所得课税中的“受益所有人”
2015年
混合错配安排是当今企业进行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的主要方式之一,与合伙企业有着重要的联系。因此,对合伙企业的跨国所得课税时,应考虑合伙企业所在地国和来源国给予合伙企业税收待遇的不同情况,例如两国同时将其视为纳税实体或纳税虚体,一国将其视为纳税实体而另一国将其视为纳税虚体,并考虑合伙人所属国家的不同情况正确认定"受益所有人",以正确适用双边税收协定,应对BEPS挑战,维护国家税收权益。
黄素梅
关键词:受益所有人双边税收协定实证分析
跨国电子商务中的流转税问题被引量:3
2013年
电子商务对传统的税收管辖权制度形成了挑战,这可以采取基于服务器或供应商的税收管辖权模式和基于消费者的税收管辖权模式来解决。对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则可采取消费者自我估价模式、非居民销售者注册模式、来源地和转让地征税模式、第三方信托模式以及"中期简化方法"等,以应对电子商务带来的挑战,实现各国税收权益。
黄素梅易卫中
关键词:电子商务流转税税收管辖权税收征管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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