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刘阳

作品数:6 被引量:7H指数:2
供职机构: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5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5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侵权
  • 1篇董事
  • 1篇义务
  • 1篇有权
  • 1篇有限合伙
  • 1篇有限合伙人
  • 1篇债权
  • 1篇债权人
  • 1篇私募
  • 1篇私募股权
  • 1篇私募股权基金
  • 1篇所有权
  • 1篇侵权案
  • 1篇侵权案件
  • 1篇侵权责任
  • 1篇勤勉义务
  • 1篇权人
  • 1篇权属
  • 1篇准物权
  • 1篇违反

机构

  • 5篇天津师范大学

作者

  • 5篇刘阳
  • 2篇贾邦俊

传媒

  • 1篇长白学刊
  • 1篇齐齐哈尔大学...
  • 1篇山西省政法管...
  • 1篇西部法学评论
  • 1篇天津滨海法学

年份

  • 1篇2014
  • 4篇2013
6 条 记 录,以下是 1-5
排序方式: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下借款合同效力探析被引量:3
2013年
目前,实务界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下借款合同效力应该如何认定产生分歧,主要有"无效说"和"有效说"两种不同观点。本文从合法性和必要性两个角度出发,探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借款合同效力之影响,认为在债权人不知债务人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前提下,其与债务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应当为有效合同,以期对该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持和实践依据。
贾邦俊刘阳
关键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借款合同法律效力
论相应的补充责任在侵权案件中的拓展适用被引量:2
2013年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2款、第37条第2款和第40条中均规定了"相应的补充责任"这一侵权责任形态。本文通过对《侵权责任法》中相应的补充责任的概念、特点以及该侵权责任形态诞生的法理基础进行论述,探讨相应的补充责任在其他侵权案件中适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认为这一侵权责任形态在部分作为和不作为侵权结合的案件中具有普适性,以期对相关侵权案件的处理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持和实践依据。
刘阳
关键词:不作为侵权
公房承租权滑落点的权属性分析被引量:1
2013年
公房承租权是我国计划经济时期福利制度的产物。随着我国经济制度的不断改革和发展,公房承租权属性也随之脱离了一般房屋租赁权,有了自身的特质。从公房承租权发展的历史脉络中可以看到公房承租权从一般债权法之租赁权中滑脱的整个过程。从法理和正当性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可知,现今公房承租权更适宜界定为准所有权。将准所有权认定为公房承租权属性的滑落点,能够为我国这一历史性问题的解决提供合理的理论基础和实践依据。
贾邦俊刘阳
关键词:准物权
违反勤勉义务之董事对债权人的责任承担被引量:1
2013年
我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股东在增资阶段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尽勤勉义务的董事承担责任,但就责任的性质和责任的承担方式没有进行规定。董事对债权人承担的责任性质应当是侵权责任,承担责任份额的大小,应当结合过错、原因力和公司法保护利益的特殊性等因素综合考量。董事在违反勤勉义务的情况下,应当对债权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
刘阳
关键词:董事侵权责任勤勉义务
论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中有限合伙人之保护
2014年
有限合伙制被视为最能平衡私募股权基金各方参与者利益的组织形式,被广泛运用在欧美私募股权基金中。我国新合伙企业法的诞生,使得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有了合法的发展环境,但其发展仍面临多重困难。其中,对有限合伙人的保护缺位就是阻碍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本文从对有限合伙人保护的角度出发,探寻现行法律制度对有限合伙人的保护缺位之处,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制度环境,提出对有限合伙人的保护建议,以期有限合伙这一组织形式能够在我国私募股权基金领域更好地被应用和完善,促进我国经济不断发展。
刘阳
关键词:有限合伙人私募股权基金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