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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晓宇
作品数:
4
被引量:4
H指数:1
供职机构: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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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领域: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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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作者
杨蜜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石魏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李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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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专职取款人的责任判断
被引量:1
2017年
【裁判要旨】在网络电信诈骗案中,对专职取款人是以诈骗共犯论处还是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或者信用卡诈骗定性,实践中存在一些争议。此外,对专职取款人身上还携带大量没有证据证实用于诈骗的他人信用卡是否需要单独评价亦成为案件处理的争议点。
马晓宇
杨蜜
关键词:
诈骗案
取款
专职
信用卡诈骗
隐瞒犯罪所得
从有吸毒情节的贩毒人员住所查获毒品的认定
被引量:1
2016年
【裁判要旨】从有吸毒情节的贩毒人员住所查获的毒品,应推定为其贩卖的毒品,计入其贩卖毒品的数量,依法定罪量刑。被告人否认的,要综合考察在案证据、被告人一贯表现等案件情节,审慎进行综合分析判断,认定确有证据证明该查获的毒品并非用于贩卖的,不应计入被告人贩毒数量。该查获的毒品数量符合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相关规定的,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处罚。
马晓宇
杨蜜
李国平
关键词:
贩毒人员
情节
住所
吸毒
非法持有毒品罪
毒品数量
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中淫秽物品数量的计算
被引量:2
2016年
【裁判要旨】对于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中淫秽物品数量的认定,应以实际贩卖的数量为准,被告人持有的淫秽物品数量不应计算在内。这既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刑事推定的客观要求,亦是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必然结论。行为人通过复制淫秽物品的方式进行贩卖,复制是贩卖的方法行为、前提条件,是必备要素。贩卖是目的行为,应认定为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
石魏
马晓宇
关键词:
淫秽物品
贩卖
牟利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刑事推定
以众筹方式实施的犯罪行为认定
2018年
【裁判要旨】借“股权众筹”“债权众筹”名义,实施拉人头、建层级并将入门费逐级返利,以发展股东为名,参与人在缴纳传销金后,旋即被冠以股东或业务员的身份,并获得继续推荐股东的资格或进行理财投资,以实施传销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被告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到情节严重或者数额巨大的标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数罪并罚。
马晓宇
张若枫
关键词:
犯罪活动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传销活动
理财投资
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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