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纪伟
- 作品数:21 被引量:108H指数:7
- 供职机构: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更多>>
- 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新近修改及启示被引量:2
- 2014年
- 2006年,日本修改《证券交易法》,更名为《金融商品交易法》。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为克服金融危机的影响,日本频繁修订该法。2013年6月12日,日本国会通过'金融商品交易法等部分修正法律案',再次大规模修法,希望借此提高本国金融市场的国际竞争力,解决金融危机给其金融市场造成的各种问题,如公募增资中的内幕交易问题、投资顾问公司资产运营和监管问题等。修改内容主要包括:强化增资中内幕交易规制、完善金融机构有序破产处理制度、修改银行等表决权保有规制以及修改投资信托·投资法人制度等。考察日本金融市场法制近年修改的背景、内容以及最新发展动向,以期为我国金融法制的完善提供些许启示。
- 樊纪伟
- 关键词:金融危机
- 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困境和路径选择被引量:4
- 2014年
- 我国在保护金融消费者方面存在诸多不足,如何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成为我国金融领域备广泛关注的问题。世界各国在金融领域消费者保护上采取的不同对策使我们有了较多可供借鉴的实例。在选择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路径时,应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国际视野下反思我国的不足,通过在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的专门立法,完善金融机构的义务和民事责任,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同时,建立有效的诉讼外金融纠纷处理机制,也是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重要措施。
- 樊纪伟
- 关键词:金融消费者金融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
- 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制度之建构被引量:7
- 2017年
- 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快速发展促进了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繁荣发展,但相应制度规范的缺失,造成区域性股权市场法律地位模糊、监管主体及监管责任不明等问题,给我国金融体系健康发展带来潜在风险。为规范区域性股权市场,2017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对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作出顶层设计。在具体设计监管制度时,应当从保护投资者权益和鼓励市场发展的目的出发,坚持自律监管优先、政府宏观监管的监管理念。自律监管侧重于挂牌活动、证券交易等日常监管;政府宏观监管侧重于事前基本规则的制定和指导协调。
- 樊纪伟
- 关键词:场外交易市场多层次资本市场证券市场监管自律监管合格投资者
- 我国继承人共有股权之股东权利行使研究被引量:7
- 2022年
- 作为遗产的股权在完成分割前,全体继承人就该股权形成共有关系。在性质上,股权共有区别于民法上物的共有,其包含了财产权益的共有和股东身份的共有。从企业传承上看,共有股权的权利行使,在保护股权继承人利益的同时,更要保障公司有序管理运营。从价值功能、选任机制、权限范围等方面看,遗产管理人无法适应股权共有时股东权利行使的需要。为保障企业有序传承、保护公司及股权继承人利益,我国公司法应构建共有股权权利行使人制度。全体继承人选定一名共有股权权利行使人,并将其通知公司;未选定权利行使人或者未将选定的权利行使人信息通知公司的,公司有权拒绝共有人行使股东权利,但特殊情况下可例外允许共有人行使股权。
- 樊纪伟
- 关键词:股权继承
- 我国公司法定类型的反思及逻辑建构被引量:3
- 2022年
- 自公司诞生以来,公司这一组织形式就受到各国商业实践和立法的特别重视。各国商事立法均对公司类型加以规定,并分门别类地对公司设立、股东权利、公司治理等进行相应规范。虽然商事逻辑的共通性拉近了各国立法上的公司类型,但各国在公司法定类型及相应公司规制上的差异仍旧鲜明。这也反映在我国学界对公司法定类型的争议上。我国公司法定类型改革应坚持本土商业实践逻辑,并确保改革成本最小化。由此,保留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并按公司规模大小进一步区分出大型公司与小型公司,就成为理性选择的结果。具体而言,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增设大型公司,明确大型公司认定标准,并在公司机关设置、财务会计制度等方面给予相对严格的例外规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增设小型公司,对其赋予更加灵活、便捷的自治,并将上市公司扩增为公众公司。
- 樊纪伟
- 关键词:公司法修改
- 中小企业双层股权结构:让人欢喜让人忧被引量:2
- 2019年
- 我国实践中对公司设置双层股权的禁止正开始放开。这种态度的转变,正是基于对双层股权制度自身重要价值的考量,即能够解决企业在募集资金的过程中创始人及其管理层的股权被大量稀释的风险,为企业创始人及其管理层持续保持对公司控制力提供制度保证。
- 樊纪伟
- 关键词:表决权代理普通股股权融资
- 民法典背景下商法学课程体系改革研究被引量:2
- 2018年
- 民法典时代,我国原有商法学课程体系受到立法上民商合一的挑战,我国高校的商法学课程体系设置与教学应适应《民法典》需要。本文从现有商法学课程体系出发,探讨在我国民法典背景下高校法学本科专业商法学课程体系的构建。
- 樊纪伟
- 关键词:民法典商法学课程体系改革
- 我国《民法总则》中商法规范的逻辑展开及反思
- 域外民商立法不同体例的实践与理论是中国民法与商法在立法模式上存在争议的原点.在中国是否需要对商事通则性规范(或商法总则)单独立法问题上,域外即无现成经验、也没有直接理论可供借鉴,应以中国市场经济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现行民事...
- 樊纪伟
- 关键词:民法总则商主体
- “养老金入市”中的法律问题研究被引量:8
- 2013年
- 随着我国养老金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养老金能否进入证券市场以及如何进入证券市场成为备受关注的问题。养老金投资运营从长远来看需要进入证券市场,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尚欠缺养老金进入证券市场投资运营的相关法律、法规,导致养老金入市缺乏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而法律、法规的欠缺,也使养老金在证券市场投资运营中常常出现监管不到位,容易发生挪用、侵占等现象,甚至引发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目前,我国养老金入市亟须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养老金入市应采取何种模式、如何完善配套法规以及养老金入市中如何防止违法行为。为解决养老金入市的这些迫切问题,实现养老金在证券市场中增值保值的目标,我国应当就"养老金入市"进行统筹立法、完善配套法规,建立独立监管机构、完善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责任,并加强对养老金入市运营的监管。
- 樊纪伟
- 关键词:养老金入市证券市场法律问题
- 高频交易的域外规范与监管及借鉴
- 2018年
- 高频交易在域外资本市场发达国家或地区获得迅速发展,但其具有的固有弊端也使允许高频交易行为的国家或地区无一例外对高频交易进行了严格规范与监管。从具体内容看,域外很多国家和地区对高频交易规制主要是从强制登记制度、风险业务管理规制、强化监管等方面强化对高频交易行为的管制,以确保减少高频交易负面影响。我国在构建高频交易规则时,可借鉴域外高频交易规制与监管规则,构建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相适应的制度规则,包括高频交易行为人登记制度、风险业务管理体制,并强化对高频交易监管。
- 樊纪伟王垚
- 关键词:高频交易法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