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颖
- 作品数:4 被引量:34H指数:1
- 供职机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垄断协议与专利许可交叉问题研究
- 2013年
- 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的交叉问题一直是司法机关在审判中不得不面对的难题,如垄断协议行为与专利许可行为的交叉在司法实践中就较为典型。垄断协议案件的一般分析方法为"合理原则",但由于专利自身具有垄断性,与专利许可有关的垄断协议在判断标准上具有一定特殊性。我国在此方面的审判经验非常有限,结合美国的经典案例,我们可以梳理出一些值得借鉴的分析方法和考量因素:第一,与专利许可有关的垄断协议审查应适用"合理原则";第二,在专利许可的反垄断审查中,专利权人的合理回报应当得到适当尊重;第三,对专利许可协议应当进行横向、纵向两个维度分析;第四,专利联营的积极作用应当得到肯定,但也有可能限制竞争。
- 穆颖
- 关键词:本身违法
- 宣传工作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
- 2010年
- 2009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提出要“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这既是对人民法院的高度信赖和殷切期望。又是从全局和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对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宣传工作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落实审判公开、法制教育、树立司法形象等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使其成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只有高度重视宣传工作.
- 穆颖
- 关键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保护知识产权人民法院
- 驰名商标在相同商品上的司法保护被引量:1
- 2013年
- 一般情况下,驰名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保护适用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即可,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该规定难以实现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如果争议商标申请时商标法并无规定,但是涉及新增法律条款的案件是否应当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对于注册近三十年的争议商标,究竟应当如何适用法律?对不同时期驰名商标的证据标准法院如何把握?对于争议商标注册之时主观恶意的判断方法是什么?
- 穆颖
- 关键词:商标申请商标争议剑南春商标使用商标专用权商标所有人
- 涉微博著作权问题研究被引量:33
- 2013年
- 微博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传播媒体和交流方式在促进信息传播和共享的同时,也引发了关于著作权法律问题的讨论。虽然,涉微博著作权问题与其他网络著作权问题并无本质上的差异,应当适用著作权法与此相关的一系列法律规定,但是微博的碎片化、分享性、极速传播的特点亦给著作权法的适用带来了新的问题。在微博内容构成作品的前提下,在微博范围内,一方面,原文转发的行为并不侵权,但是抄袭发布行为则侵犯了原博主的著作权;另一方面,微博用户使用微博以外作品的行为亦有可能导致侵权。侵权博主应当就其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而微博服务商应承担通知—删除义务。此外,将微博原创作品使用于微博范围外是目前最为严重的侵犯著作权行为。探讨涉微博侵犯著作权民事救济的困难及对策,以此提出细化注册协议、预设版权表情等加强涉微博著作权保护的建议。
- 姜颖穆颖
- 关键词:转发默示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