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小亮 作品数:28 被引量:54 H指数:5 供职机构: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更多>> 发文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更多>> 相关领域: 政治法律 文化科学 社会学 经济管理 更多>>
差异的正义,抑或正义的他者?——读《正义与差异政治》 被引量:2 2018年 一女性的身体与男性的身体具有本质上的差异;黑人与白人对尊严与地位的理解根本无法达成一致;非洲儿童所吸进去的空气,根本不可能有美国儿童呼出去的气息;残疾人与老年人所遭受的歧视,和贫困人口所遭受的歧视也不可同日而语。 许小亮关键词:差异政治 都市生活 从欧洲普通法到共同法——中世纪法律史的另一种叙事 被引量:5 2014年 中世纪欧洲法律史的研究受制于民族国家的法律思维定式,从而制造了包括"英国普通法之独特性"的法律史难题。跳出民族国家的法律思维定式,从世界主义的视角定位欧洲法律吏的演化历程,我们可以辨识出欧洲法律史发展过程中从欧洲普通法到共同法的逻辑脉络,凸显出"英国普通法"的欧洲普通法根源,强调为欧洲所抛弃的法律发展模式却在英国以另一种方式被承继。现代民族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两大法律家族具有同源性。这种同源性根植于欧洲法律史中从欧洲普通法到共同法的历史演化进程。对这一历史进程的考察表明,中世纪欧洲的法律形态不仅承继了罗马法的普遍主义与规范主义的特质,而且容纳了诸多异质性和多元性的文化与传统。基督教帝国体制成为法的世界性特质得以承继的不可或缺的中介。 许小亮关键词:共同法 法律世界主义 被引量:5 2014年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入,世界主义的理想也深入到法律理论之中。在当代法学理论中,法律世界主义的理论形态和基本主张已经获得了很好的阐释。世界主义法的理论形态主要表现为超国家形态、国家形态和非国家形态。世界主义法以无边界的权利和正义的观念为基础,以"世界公民一公民"关系的互动为动力,以法生成和法适用的去国家化为表征,着力展现出法律世界主义的基本主张。通过这些主张,基于民族国家法范式的主权概念获得了扩展,公民概念得到了丰富,权威概念受到了消解,权利和正义的理解范式发生了转换。世界主义法范式正逐步取代民族国家法范式,成为现代法律理论所关注的中心。 许小亮规范的正当性:孔子的追求 2008年 许小亮关键词:孔子 社会关系 政治规范 法实证主义理论中的“人类形象” 2010年 法实证主义理论中的"人类形象"着重于"个人"的分析与建构。由于哲学基础和方法论立场的不同,此种对于"个人"的分析与建构存在着很多差异:边沁和奥斯丁的功利化表达立足于经验哲学和功利主义;凯尔森的符号化表达立足于新康德主义哲学;哈特的去功利化表达则是在面对现代道德哲学的挑战时所作出的让步。通过对"个人"的形象在法实证主义理论中的学术史考察,我们可以展示出法实证主义的人学维度。 许小亮关键词:法实证主义 功利主义 都市权利的基础与本质 2019年 我们所谓的“都市权利”,不是,指“都市中的诸权利”(rights in eities),而是“针对都市的权利”(right to the eity)。前一种对“都市权利”的理解并不增加权利的内容与范畴,都市只不过是权利呈现和运作的场所。但后一种的理解则与此有着根本的不同,其意味着某一个权利主体针对都市所应该享有的权利,于此,都市是被请求和被要求的对象,而具体的权利内容则随着此种请求与要求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也随着都市社会自身的演化所能够承认的利益的范围的不同而不同。 许小亮关键词:都市社会 权利主体 请求 纯粹理性的法律构造——《纯粹理性批判》的法哲学意蕴 2016年 批判哲学体系乃是有关"世界"的世界公民哲学,这使得《纯粹理性批判》中关于知识论的阐述具有强烈的法律特质。在康德的论说中,纯粹理性的法律特质展现为裁决法庭的隐喻、原始立法者的理性事实以及先验演绎的法律程序特质。将纯粹理性作为裁决法庭,在心智层面克服了独断语句所可能具有的独断论与专制主义特质。从原始立法者的角度对纯粹理性进行言说,则有助于我们认识到立法者与法的创作者之间的根本差异。纯粹理性自身的先验演绎揭示出程序性乃是批判哲学体系的本质。 许小亮关键词:纯粹理性 先验演绎 大空间秩序视野下的国际公法——从欧洲国际公法到全球国际公法的梳理 2024年 国际公法秩序在现时代所遭遇的危机使得必要从大空间秩序的视角去重新思考国际公法秩序的基础和本质问题。施米特基于大空间的视野对欧洲国际公法秩序的讨论构成了国际公法演化历史的独特解释范式。基于施米特的大空间的视角,可以辨识出国际公法秩序发展的三个阶段:欧洲阶段、实证阶段和全球阶段。在这三个发展阶段中,空间概念也表征为政治的、规范的和思维的。基于此,政治地理学从物理空间的范畴走向了想象空间的范畴。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国际公法秩序的历史发展表现为从欧洲国际公法秩序向全球国际公法秩序的典范转移,其表现形式是人权法的强行法化。 许小亮关键词:大空间 人权法 从国家理性到公共理性——康德政治哲学的革命 被引量:7 2015年 康德的公共理性理论不仅具有道德哲学的意义,更具政治哲学的价值,它集中体现了现代政治哲学的核心范畴。康德将公共理性置于启蒙的论域中,凸显出自我与公众作为现代政治哲学的两项根本要素。其中自我的启蒙展现出现代政治哲学的自由价值,公众的启蒙凸显了人民与世界公民的理念。在此基础上,公共理性取代传统的国家理性观念,强调理性的权威,抑制权力的恣意。经由公共理性观念,人民主权观念与普遍人权观念能够得以有效的关联,从而突破现代世俗化进程中所形成的资本-民族-国家体制,形成世界共和国的理念。从国家理性演化为公共理性的概念进程凸显了康德政治哲学的哥白尼革命的典范意义。 许小亮关键词:公共理性 政治哲学 敌人概念的建构与消解——战争法的古今之变 2017年 一、朋友、敌人与战争16世纪法国著名的人文主义思想家蒙田在其名篇《论友谊》中引用亚里士多德的名言一'哦,我的朋友们,根本没有一个人是朋友'(O,my friends,there is no friend)——以说明崇高的友谊与流俗的友谊之别。~[1]崇高的、纯粹的友谊是单一的、永恒的、政治的,而流俗的友谊是多元的、易逝的、私人的。前者表明友谊是人们形成共同体生活,进行政治行动的唯一目的,后者则显示出友谊在私人生活中因利益、欲望而不断流变的情形。因此,在我们的私人生活中,朋友无处不在。 许小亮关键词:战争 流俗 私人生活 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