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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飞

作品数:3 被引量:0H指数:0
供职机构: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会议论文
  • 1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 2篇文化科学

主题

  • 2篇信息传播
  • 2篇受众
  • 2篇受众中心
  • 2篇司法
  • 2篇司法公开
  • 1篇刑罚
  • 1篇刑罚裁量
  • 1篇直播
  • 1篇人民
  • 1篇人民法院
  • 1篇人身
  • 1篇人身危险性
  • 1篇社会危害
  • 1篇社会危害性
  • 1篇审务公开
  • 1篇庭审
  • 1篇庭审直播
  • 1篇量刑
  • 1篇量刑幅度
  • 1篇民法

机构

  • 3篇上海市虹口区...
  • 1篇上海市第一中...

作者

  • 3篇顾飞
  • 2篇陈丽
  • 1篇吴炯

传媒

  • 1篇人民司法

年份

  • 1篇2015
  • 1篇2014
  • 1篇2013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非法持有毒品后主动上交的刑罚裁量
2015年
【裁判要旨】非法持有毒品者出于真诚悔罪的意图主动向公安机关上交毒品,虽依据相关刑法理论不宜认定为犯罪中止,但对其量刑时应充分体现罪刑相适应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不能机械适用量刑规范化的规定,以简单的数学计算代替法官的价值判断。对于可以免除处罚的自首情节中“犯罪较轻”的认定,亦不能仅仅依据犯罪数量所对应的量刑幅度进行判断,而应综合考量犯罪行为具体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予以评价。
吴炯顾飞
关键词:非法持有刑罚裁量量刑幅度犯罪中止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
“传者中心”向“受众中心”转变——司法公开信息传播的主导模式和路径选择
<正>前言:司法公开是一种传播行为'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近些年,全国各级法院不断探索司法公开的形式,让'公正看得见'、'高效可感受'、'权威能认同'。从传播学角度来看,一切司法活动的存在和表达形式...
鲍慧民陈丽顾飞
“传者中心”向“受众中心”转变——司法公开信息传播的主导模式和路径选择
前言:司法公开是一种传播行为"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近些年,全国各级法院不断探索司法公开的形式,让"公正看得见"、"高效可感受"、"权威能认同"。从传播学角度来看,一切司法活动的存在和表达形式都是具...
鲍慧民陈丽顾飞
关键词:司法公开高级人民法院庭审直播审务公开信息传播受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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