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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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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职机构: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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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文化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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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作者
陈丽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吴炯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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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毒品后主动上交的刑罚裁量
2015年
【裁判要旨】非法持有毒品者出于真诚悔罪的意图主动向公安机关上交毒品,虽依据相关刑法理论不宜认定为犯罪中止,但对其量刑时应充分体现罪刑相适应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不能机械适用量刑规范化的规定,以简单的数学计算代替法官的价值判断。对于可以免除处罚的自首情节中“犯罪较轻”的认定,亦不能仅仅依据犯罪数量所对应的量刑幅度进行判断,而应综合考量犯罪行为具体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予以评价。
吴炯
顾飞
关键词:
非法持有
刑罚裁量
量刑幅度
犯罪中止
人身危险性
社会危害性
“传者中心”向“受众中心”转变——司法公开信息传播的主导模式和路径选择
<正>前言:司法公开是一种传播行为'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近些年,全国各级法院不断探索司法公开的形式,让'公正看得见'、'高效可感受'、'权威能认同'。从传播学角度来看,一切司法活动的存在和表达形式...
鲍慧民
陈丽
顾飞
“传者中心”向“受众中心”转变——司法公开信息传播的主导模式和路径选择
前言:司法公开是一种传播行为"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近些年,全国各级法院不断探索司法公开的形式,让"公正看得见"、"高效可感受"、"权威能认同"。从传播学角度来看,一切司法活动的存在和表达形式都是具...
鲍慧民
陈丽
顾飞
关键词:
司法公开
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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