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民
- 作品数:6 被引量:49H指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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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
- <正>一、前言现代法治国家的最主要特征是将保障人民的自由权及财产权,当作国家存在及政治运作的主要目的。尤其作为生活之资的财产基本权利,在现今的工业社会及追求物质生活的社会,更有值得重视之处,因为无庸待言的,国家法制保障人...
- 陈新民
- 文献传递
- 和为贵——论行政协调的法制改革被引量:20
- 2007年
- 狭义上的行政协调包括行政程序之协调和行政诉讼协调。行政程序之协调指行政机关与人民在相关人民权利义务方面所进行的协商与沟通。行政诉讼的协调目的也是终结行政争议,以协议的方式终止诉讼。对于行政程序之协调,现行的若干制度均不能消除争议。而在行政诉讼协调中,行政诉讼不得调解原则并不存在于台湾和日本。必须在行政协调中建立行政程序及行政诉讼程序的连贯性机制。刑事诉讼中的辩诉交易,以及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都是对行政诉讼不得调解原则的挑战。
- 陈新民
- 关键词:行政协调行政程序行政诉讼辩诉交易
- 财产权保障的阴暗角落——论被征收人的回复权问题
- 本文讨论了德国宪法学上的理论与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相关判决,阐述了回复征收的概念,对被征收人回复权的制度作了分析。
- 陈新民
- 关键词:财产权被征收人
- 文献传递
- 论中央与地方法律关系的变革被引量:24
- 2007年
- 要检讨目前宪法的中央与地方分权的不明确,进而期待日后修宪能够弥补这个缺憾,我们有必要从宏观的角度检视一下地方分权所具有的宪政意义。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有几点极为特殊,是世界其它国家所难比拟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运用在中央与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划分方面,应注重地方自治的精神,来妥善地平衡中央统一领导,以期达到最能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之目的。重新评价宪法政策,可以获得地方分权和自治有正当性的结论;法治原则也要求地方分权、地方自治的体制能有一个较为坚实的宪法基础。只要宪法设置国家统一及禁止分裂的防卫机制,地方分权和自治不会造成国家分裂。今后中央地方彼此的权限,应尽可能地在宪法的位阶上加以明确界定,成为宪法保留的制度。
- 陈新民
- 关键词:宪法地方分权
-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
- 一、前言现代法治国家的最主要特征是将保障人民的自由权及财产权,当作国家存在及政治运作的主要目的。尤其作为生活之资的财产基本权利,在现今的工业社会及追求物质生活的社会,更有值得重视之处,因为无庸待言的,国家法制保障人民的工...
- 陈新民
- 台湾房屋拆迁的一般处理规则被引量:6
- 2007年
- 台湾的拆迁抗争,虽然始终不断,但已经有一套较为定型的处理模式。政府对拆迁户会根据行政执行法,尽到警告及拆迁之义务,而后才会进行强制拆迁行为。对于征收的拆迁,台湾会进行较充分的沟通,协调买卖的可能性,以及尽可能给予较高的补偿费,依法重置价格,以减低民众的抗争。万一民众仍然进行抗争,则依处罚违法聚众的集会由刑法及妨害公务的刑法来处置。不过,台湾是尽量适用比例原则及政治协商的方法,来避免造成不幸的后果。
- 陈新民
- 关键词:征收补偿比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