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斌
- 作品数:56 被引量:239H指数:8
- 供职机构: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学更多>>
- 开门修法:两统筹三并重
- 2015年
- 《水污染防治法》已经实施三十一年,修法至今也已七年,即将进行的再一次修订工作需要在全面总结立法实施效果的基础上,从根本上回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和国家治理手段革新的要求。现行法需要矫正基本思路上存在的偏差,让立法更具有回应性。应当形成政策高压、立法管制、市场主导的新常态思维,
- 鄢斌
- 关键词:回应性流域管理水环境质量水污染治理农村水污染工业污染防治
- 论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制
- 2008年
- 环境信息披露就是对环境污染、破坏,环境保护活动所引起的企业经济活动及其相应管理措施和企业经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等信息进行报告,包括环境污染、环境破坏以及环境保护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的财务影响方面的信息,企业经营活动对换机功能污染及环境破坏产生的非财务信息两部分。
- 鄢斌
- 关键词:环境信息披露环境知情权非财务信息财务影响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法制
- 法制现代化的农村视野——来自湖北阳新县的村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被引量:4
- 2004年
- 在以城市和工业为重心的制度模式下,农村社会的治理模式也一直被我们假定为现代化的一个因变量,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法治被捆绑在一起,法制现代化也被当作一个整体的概念为我们的理论和实践潜意识所认可,在主流舆论为我国公众法律意识的高涨而兴奋的时候,湖北农村的村民法律意识调查却反映出一个与现代传媒的狂欢并不合拍的结论,农村的制度建设并不是简单的政府推进就可以制造出来的。现代化大潮下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在制度层面更多的表现为一种自我塑造、自我完善的进程。这提醒我们,法制现代化有必要采取一种城市和农村双向推进的路径而非现在所推行的整体一元模式。
- 鄢斌
- 关键词:法制现代化法律意识农村农民
- 我国环境管理综合决策机制运行障碍与立法选择
- 2006年
- 环境管理综合决策是建立在可持续发展思想基础之上的一种全新的大环境管理机制。我国目前综合决策的主要障碍体现在内部协调机制不畅、外部适应性不足以及评价反馈渠道不通等方面。应当以决策主体及其权力定位为核心解决环境管理综合决策的内部协调性;以激励为导向增强环境管理综合决策的外部适应性问题;以改革现有的经济核算体系为突破口建立环境管理综合决策的评价反馈机制;以完善公众参与制度为重点保证决策的公正和有效实施。
- 鄢斌
- 关键词:环境管理
- 构建“武汉·中国光谷”的法律供给被引量:2
- 2002年
- 对“武汉·中国光谷”创新系统运行机制中主要涉及的知识产权、人才流动以及风险投资三个方面提出了法 律对策。
- 焦洪涛鄢斌吕忠梅
- 关键词:知识产权风险投资法律保障
- 基因·克隆·法律问题被引量:15
- 2002年
- 罗玉中焦洪涛鄢斌
- 关键词:基因克隆法律问题
-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以超级基金制度为核心被引量:11
- 2009年
- 我国环境污染损害赔偿难的原因在于环境法律供给不足和环境执法困难。以设立环境污染事故基金为经,以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为纬,织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承担网,既可以为环境维权提供可能的法律支持,又可以为解决不断涌现的环境侵权问题找到依据。
- 鄢斌
- 关键词: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环境污染事故责任保险制度法律供给法律支持
- 论我国森林法上生态补偿制度的完善被引量:8
- 2004年
- 生态补偿制度是建立在环境资源价值理论、环境经济学与循环经济理论、生态学理论基础上的一种合理的制度模式。1992年以来,国际社会已广泛开展相关的制度研究。而我国目前关于森林生态补偿制度还停留在政策和行政法规零星规定的层面,《森林法》对此仅仅点到即止。未来立法的修改,应确立"绿色GDP"核算机制的法律地位,将生态资源补偿的资金来源、补偿途径、实施方案等具体化,以实现我国《森林法》的制度革新。
- 鄢斌
- 关键词:《森林法》生态补偿
- 中国农地信托中的权利失衡与制度重构被引量:16
- 2016年
- 研究目的:中国农地信托制度对农地所有人实行偏向性保护,直接导致农地信托制度运行中的权利失衡,需要对现有权利进行重新配置。研究方法:法律实证分析、比较分析、法律解释。研究结果:(1)中国当前农地信托中存在权利失衡现象;(2)农地信托权利失衡的原因在于立法对信托人的过度保护;(3)农地所有权、自主管理权和收益权的分离运行是实现权利重构的方向。研究结论:中国农地信托应当在信托财产独立的前提下,将农地信托人主体权利从控制性转向监督性。
- 鄢斌
- 关键词:土地制度权利失衡信托财产
- 政府环境危险行为的责任性质及其承担——以福岛核泄漏事故排污行为为线索
- 对跨界环境损害的概念和四要素进行了分析,指出福岛核泄漏后日方随意排放高放射性污水的行为属于跨界环境损害的范畴,同时,从私法的角度阐述了政府责任的内容及承担方式,提出几种跨界环境损害的责任分担模式。通过典型案例指出司法救济...
- 鄢斌崔然
- 关键词:跨界环境损害政府责任司法救济
-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