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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琦

作品数:8 被引量:33H指数:4
供职机构:华东政法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8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8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4篇犯罪
  • 3篇刑法
  • 2篇商标
  • 2篇司法
  • 1篇信用
  • 1篇信用卡
  • 1篇刑法分析
  • 1篇刑法学
  • 1篇刑法学分析
  • 1篇刑事
  • 1篇刑事责任
  • 1篇诈骗
  • 1篇诈骗行为
  • 1篇证人
  • 1篇证人保护
  • 1篇知识产权
  • 1篇受贿
  • 1篇司法解释
  • 1篇贪污
  • 1篇贪污受贿

机构

  • 8篇华东政法学院

作者

  • 8篇叶琦
  • 1篇游伟
  • 1篇郎潍星
  • 1篇陈祺

传媒

  • 4篇公安理论与实...
  • 2篇河南公安高等...
  • 1篇政治与法律
  • 1篇邢台学院学报

年份

  • 1篇2007
  • 3篇2006
  • 4篇2005
8 条 记 录,以下是 1-8
排序方式:
滥用商标行为的刑法分析
2005年
刑法对滥用商标行为的规定存在不周延性,需要改进。探讨滥用商标行为的主观目的后,可以发现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较为合理。由于知识产权的特殊性,滥用商标行为与侵犯著作权或专利权的行为在某些特殊场合可能出现竞合。
叶琦
关键词:注册商标法律竞合
我国惩治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现实困境与出路被引量:1
2006年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新时期我国反腐败斗争中经常使用的一个重要罪名。然而从设立至今,它也是备受诘难、争议最多的一个罪名;与世界其它国家类似规定相比,可以看出其主要问题就是法定刑设置过轻。因此,惩治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犯罪必须置身于全球视野之下,结合特定国情,才能探索出真正发挥其功能的立法模式建构。
叶琦
关键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贪污受贿法定刑
论卧底警察的保护与规制被引量:7
2005年
随着有组织犯罪的日益猖獗,公安机关运用卧底警察进行侦查破案的策略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然而由于我国相较于其他世界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立法及制度建设还存在极大的滞后性,因此,理论界学者有必要对卧底警察这一被广泛运用的现象给以正确评价、规制和保护,以满足当今刑事侦查工作的切实需要。
叶琦
关键词:卧底警察规制
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的证人保护问题研究被引量:7
2007年
在当前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过程中,证人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无论我国的立法还是司法实践都缺乏对证人应有的保护和处遇,导致目前刑事证人作证率偏低。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国家应该提供经费,建立起专门、统一的司法机构,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叶琦
关键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证人保护司法
试论单位信用卡诈骗行为被引量:3
2005年
我国97刑法中对信用卡诈骗罪只规定了自然人主体,事实上由于社会形势的不断变迁发展,单位日益成为这类诈骗罪的新的重要主体。为了有效地预防这类犯罪,在现行立法上增设信用卡诈骗罪单位主体的必要性就突显出来,在处理该类犯罪时,应当采用“双罚制”,而非现行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单罚制”,以符合刑法罪名体系的统一性要求。此外,恶意透支作为单位信用卡诈骗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与自然人犯此类罪相比,有其独特之处。
叶琦陈祺
关键词:信用卡诈骗司法解释刑法犯罪
农村离婚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被引量:2
2006年
从调研情况看,目前农村离婚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遭受侵蚀。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带有歧视性的村规民约、人地矛盾突出以及政策和法律上的漏洞,等等。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充分领会相关法律精神,慎重解决矛盾,保护妇女权益。
郎潍星叶琦
关键词:离婚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村规民约
“滥用商标行为”的刑法学分析被引量:5
2006年
滥用商标行为在不同的法律中,有着不同的法律含义。在我国刑法中,主要是指现行刑法第213条、第214条和第215条所规定的犯罪行为。通过与《商标法》等法律规定的比较,可以看出,刑法对于此类犯罪行为的规定,存在着不周延性,需要加以完善。而通过探讨滥用商标行为的主观目的,发现我国相关法条的规定具有一定的不合理性。由于知识产权的特殊性,滥用商标行为与侵犯著作权与专利权的行为在某些特殊场合下可能存在对象上的“竞合”,因此,在刑事上,应当按照犯罪复杂客体的原理解决其具体罪名的确定问题。作者同时探讨了颇有争议的真品平行进口与滥用商标行为的关系问题。
游伟叶琦
关键词:犯罪知识产权假冒商标
从利用BBS犯罪分析网络内容服务商的不作为刑事责任被引量:8
2005年
网络服务商包括网络连接服务商和网络内容服务商。网络连接服务商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成为互联网中不作为犯罪的主体。从不作为犯罪的构成原理来看,网络内容服务商如BBS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完全符合不作为犯罪的构成条件,并且其罪过形式只能是故意犯罪。然而,我国现行刑法却对这一犯罪主体及相关罪名没有明确规定,无疑会放纵此类危害甚大的犯罪。
叶琦
关键词:网络服务商不作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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