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秀萍
- 作品数:19 被引量:28H指数:2
- 供职机构: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黑龙江省科技攻关计划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黑龙江省教育厅资助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文化科学一般工业技术更多>>
- 黑龙江省城市化模式选择
- 2008年
- 城市化是指“人类生产与生活方式由农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主要表现为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及城市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规划术语》)随着18世纪英国的产业革命和工业化的兴起和发展,城市化的进程在迅速加快,城市化成为了一个全球性的社会经济转型现象。如何促进国家或地区城市健康发展,已成为各国经济发展进程中必然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
- 陈秀萍李军陈广胜
- 关键词:城市化模式农村人口
- 研究性学习课程运行机制的构建——基于“发展经济学”课程被引量:1
- 2013年
- 针对传统学习机制存在培养计划刚性强、教学评价机制模式单一、考核方法侧重结果考核、考核效果不理想等制度性缺陷,迫切需要构建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导向机制、激励机制、评价机制,从而为发展经济学课程研究性学习提供制度保障。
- 吴晓华赵桂燕陈秀萍杨学丽邵明欣
- 关键词:发展经济研究性学习
- 论国际环境法的存在基础、实施障碍及对策被引量:2
- 2003年
- 国际环境法在 30年的时间里之所以能够得到迅速发展 ,是因为全球环境的恶化、国家主权独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以及国际法的发展等理论和现实基础。但国际环境法的发展有其难以逾越障碍 ,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矛盾、国际环境法实施的艰难、国际环境法律责任的承担等。通过加强法律的实施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接轨、经济手段、WTO规则等对策来推动国际环境法的发展 ,以解决国内环境法所不能解决的国际环境问题 。
- 陈秀萍
- 关键词:国际环境法
- 生态经济——大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
- 2007年
- 大庆的经济发展战略应选择可持续发展的模式,这已被各界人士所认同。生态经济是实现大庆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文章概述了大庆生态经济的现状,论证了发展生态经济的必要性,提出了大庆市发展生态经济的对策。
- 陈秀萍
- 我国《农用土地规划法》设立的必要性及其原则被引量:1
- 2003年
- 我国农用土地使用中存在一些生态问题,农用土地规划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措施。只有将农用土地规划提高到法律的高度,以法律作为农用土地管理宏观调控的手段,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农用土地规划的目的。《农用土地规划法》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制订它必须从科学角度出发,并应遵循4项原则。
- 陈秀萍杨晶
- 黑龙江垦区农地使用权流转博弈分析
- 2007年
- 垦区农地使用权流转市场作为土地经营权进行交易和转移的场所,即要按照市场合理配置资源的原则体现效率,通过竞争方式进行承包;又要正确处理保障广大农业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与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关系,缩小职工收入差距,低价对农业职工进行承包。农垦总局应不断完善这种机制,妥善处理农地承包中的各种矛盾,以求达到效率和公平的统一,确保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本文从博弈论的角度,以黑龙江垦区农地使用权流转市场为依托,对农地流转市场中土地初次承包和流转情况作了较为深入的思考,并进一步分析了垦区农地承包过程中的不同博弈主体的行为,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 文春玲陈秀萍
- 关键词:博弈农地使用权垦区
- 黑龙江垦区农地使用权制度分析及深化改革的思路被引量:1
- 2007年
- 本文根据黑龙江垦区农地制度的现状,分析了垦区现行农地使用制度的性质,找出其存在的不足,提出了以"内部股权制与外部租赁制相结合模式"深化垦区农地使用制度的改革思路,以期为我国农地制度改革提供一典型实证。
- 陈秀萍陈广胜杨树果
- 关键词:农地使用制度股份制租赁制
- 农民素质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和谐共振关系被引量:1
- 2008年
- 世界发达农业国家的经验证实,合作经济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此也达成了共识,积极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然而,近几年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
- 陈秀萍
-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素质农村合作经济合法权益农业国
- 黑龙江垦区龙头企业商标之经营
- 2005年
- 商标被认为是企业“开拓市场的商战利器”,是一种替经营者创造财富的“无形资产”。商标的所有者需要对它进行精心经营,从而实现其价值的最大化。为使黑龙江垦区的特色经济持续发展下去,并使龙头企业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本文试从商标经营的角度检视黑龙江垦区龙头企业,并提出垦区龙头企业商标经营的思路。
- 陈秀萍陈广胜
- 关键词:黑龙江垦区商标经营
- 国有企业破产若干问题的处理被引量:1
- 2003年
- 国有企业的破产问题是牵制我国新《破产法》迟迟不能出台的一个焦点问题。文章从法理角度探讨了国有企业破产中几个关键的问题:认为在新《破产法》中,国有企业破产不需单独列为一章,在破产申请和破产重整方面都应与其他市场经济主体享受同等待遇,并对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和公益设施的处理方法提出建议。
- 陈秀萍曹健生
- 关键词:国有企业破产制度产权制度土地使用权破产财产破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