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根强
- 作品数:10 被引量:9H指数:2
- 供职机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论行政主体的积极义务被引量:1
- 2008年
- 强化行政主体的积极义务是当代行政法治的基本格局。行政主体的积极义务是行政主体为了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没有严格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积极主动履行的、严格遵守法定行政程序的以促进社会发展为目的的义务。其主要类型包括积极实现宪法基本原则的义务、促进社会福利的义务、改善社会环境的义务等七项。行政主体积极义务的提出对于更新我国的行政法治观念和行政立法格局、促进服务型政府建立都具有重大意义。
- 汪地彻陈根强
- 关键词:行政法行政主体积极义务
- 一起机电产品招投标行政诉讼案件引发的思考被引量:1
- 2010年
- 某机场集团公司通过国际招标采购其下某国际机场扩建工程所需高杆灯,该招标项目于2008年9月8日开标,共有甲、乙、丙三家企业参与投标。
- 陈根强
- 关键词:行政诉讼案件招投标机电产品机场扩建工程国际招标采购
- 江泽民法治思想研究
- 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立的,建立在民主政治基础上的一种治国策略或原则,它与法制有着严格的区别,后者是法律和制度的简称。本文正是在这一区别的基础上把江泽民的治国思想界定为法治思想,并对其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探讨。江泽民同志是中国共...
- 陈根强
- 关键词:治国策略民主政治依法治国江泽民思想
- 文献传递
- 行政强制司法控制的困境与出路——透过案例的钩沉被引量:1
- 2011年
- 本文立足于上海司法审查实践,采用实证分析方法,对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辖区法院近五年来行政强制案件进行了较系统的梳理,对行政强制案件的特点以及行政强制司法控制不足的表现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在此基础上,较全面地剖析了行政强制司法控制不足的原因,最后结合域外行政强制司法控制的理论和实践,从理念、立法、司法等方面提出了加强行政强制司法控制的若干对策。
- 陈根强
- 关键词:行政强制司法控制
- 出租方公司怠于履行安全生产义务致发生安全事故担责——昂鑫公司诉上海市闵行安监局行政处罚纠纷案
- 2016年
- 【案例要旨】公司厂房出租后,如出租方公司怠于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并造成安全事故,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据不同法律规定对同一行为人违反安全生产的不同行为分别进行处罚,不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
- 陈根强戴欣媛
- 关键词: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安全事故出租方义务纠纷案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明确的应告知补正
- 2011年
- 【裁判要旨】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应明确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明确时,受理申请的政府部门应告知其补正;若受理申请的政府部门未告知申请人补正,政府部门应将申请人申请范围内的相关信息提供给申请人.而不能答复申请人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
- 陈根强
- 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信息内容受理裁判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决定司法审查若干问题研究被引量:2
- 2009年
-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质疑供应商的“投诉”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决定书的“投诉”有不同的内涵。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内容范围作出投诉处理决定。对于投诉人投诉书中涉及的其他投诉事项,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在对涉及不服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投诉处理决定进行司法审查时,应着重审查投诉处理决定行为的合法性,而非招投标行为的合法性。
- 李欣陈根强
- 关键词: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司法审查投标行为决定书
- 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适用研究
- 2011年
- 1991年6月1日,国务院发布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行为的行政法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年6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修改,修改后的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
- 陈根强
- 关键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法律征收行政法规
- 论江泽民法治思想的价值目标
- 2009年
- 江泽民是中国共产党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从十三届四中全会到十六大,其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的法治理论和法治思想,形成了相对独立的法治思想体系。江泽民法治思想和所有的法治理论一样,都有自己的价值目标。总的来说,江泽民法治思想的价值目标包括规范和控制公共权力、创造和维护有利于人类发展的社会秩序的价值目标,保障公民权利、实现人的自由发展的价值目标和促进社会正义、实现社会和谐的价值目标。
- 陈根强
- 关键词:法治思想
- 行政失信惩戒制度研究被引量:4
- 2007年
- 行政失信惩戒制度是行政失信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对行政失信惩戒制度的研究尚付阙如。笔者认为,目前我国行政失信惩戒制度的法律疏漏主要有:缺少对行政失信进行惩戒的判定标准;缺少行政失信惩戒的责任制度;缺少行政失信惩戒的程序制度;缺少行政失信惩戒的救济制度。行政失信惩戒制度具有法治制度、宪政制度、行政法律制度和行政救济制度的制度属性。我国行政失信惩戒制度应当由惩戒的失信行为的类型、归责原则、惩戒的主体和惩戒的对象、追究责任的程序、责任的形式和对行政失信惩戒的救济等构成。
- 陈根强
- 关键词:惩戒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