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小丽
- 作品数:6 被引量:50H指数:3
- 供职机构: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刑法观”概念何以证立与发展
- 2024年
- 刑法观是我国刑法理论界创设的一个本土化概念,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呈现出不同的时代特点。刑法观理论相关研究的整体态势是由盛而衰,即“逐渐繁荣—竞相争鸣—理论淡化—背景式适用”。我国刑法观概念的发展过程,存在主观化过剩、客观化不足、概念不明确、理论定位不清晰等问题,影响了刑法观理论的规范化和持续化发展。刑法观概念,应是对刑法基本问题的综合性和全面性把握,并兼具刑法哲学和刑法方法论的属性。在回应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应尽可能多地抽象出刑法观概念的基本内核,进一步明确刑法观概念的理论任务,剔除其中不符合基本标准的刑法观概念,推动适格刑法观概念的共识达成和持续发展,以助力中国式刑事法治现代化发展的自主体系构建。
- 杜小丽杜小丽
- 关键词:刑法观风险社会刑法哲学
- 社会治理视角下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再审视
- 2024年
-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是基于回应社会发展而增设的一个义务犯类型的轻罪型行政犯。以传统刑法理论研究工具为进路进行、旨在激活本罪的积极适用的做法,存在路径错位,无法达致预期目的。以我国积极的刑事立法和轻罪体系构建为背景,需要对本罪进行以社会治理为视角的研究模式的转型。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以实体与程序双重前置的行政犯立法技术,体现了行政犯刑事规制与行政管理相结合并向行政管理倾斜的趋势,该罪刑事规制中的功能化的归责考量和刑罚的轻缓化,符合现代刑法参与社会治理的需求,为我国未来对新型行政犯的合理规制提供技术性参考。
- 杜小丽
- 关键词:刑罚轻缓化
- 抽象危险犯形态法定犯的出罪机制——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为切入被引量:42
- 2016年
- 抽象危险犯与法定犯对法益保护的双重前置,使得以抽象危险犯犯罪形态规定的法定犯的入罪更为便捷,而出罪通道不畅,从而在有效打击犯罪的同时却容易侵犯行为人的权利。法定犯认定参考行政法制定标准的相对性为抽象危险犯形态法定犯的出罪预留了解释空间。应在法教义学的框架内合理构建抽象危险犯类型法定犯的出罪机制以实现个案正义。在实体法方面,应提倡法益的合目的性考虑,在具体案件的司法认定中适用"但书"进行实质解释;于程序法方面,在加强有效辩护、灵活适用酌定不起诉等制度的同时,尤应强调鉴定意见的规范适用。以刑事政策类理由直接出罪和由被告人承担犯罪不成立的证明责任不是妥适的出罪路径。
- 杜小丽
- 关键词:抽象危险犯法定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出罪机制
- 商标类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新探讨
- 2008年
- 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司法机关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最常见的、司法解释最多、打击力度最大的犯罪案件。即便如此,商标犯罪仍屡禁不绝,且在司法实践中新问题层出不穷。笔者针对这些新问题,从法律应用理论入手加以研究,以期对司法实务部门办理商标犯罪案件提供更多研究依据。
- 薛莉萍杜小丽
- 关键词:犯罪实务犯罪案件注册商标商标
-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立法技术研究被引量:3
- 2023年
-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规制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失范行为的核心罪名。该罪的罪状表述同时具有繁复不简约和模糊不明确两种缺陷,不符合刑法的明确性和概括性要求。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主体不断拓展,已开始突破该罪的典型样态及规制目的。行政犯在立法技术上适合选择空白罪状模式,以保证行政犯的稳定性与灵活性。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作为行政犯,其立法技术应由叙明罪状转为空白罪状。“中介组织”这个概念在我国现有法学体系下具有规范性、确定性和适当的开放性,符合法律规范概念的一般要求,可继续使用。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侵犯的是市场经济中中介组织人员的职业信用。以法律系统论为理论支撑,可以尝试构建妨害信用的罪名体系,以助力现代诚信社会建设。
- 杜小丽
- 关键词: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罪状中介组织罪名体系
- 论“律师伪证罪”罪质独立性的消解——以刑事诉讼法的相应修改为进路被引量:5
- 2013年
-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毁灭证据、妨害作证罪罪状表述模糊,实务中适用混乱,法律效果已经处于弊大于利的状态。本罪作为一种真正身份犯,来源于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与辩护权的发展息息相关。随着我国辩护权规定的不断发展完善,以刑事诉讼法的相应修改和刑事一体化为视角进行考查,本罪不再适合规定为真正身份犯,应删除《刑法》第306条,与《刑法》第307条合并,将律师与司法工作人员共同作为妨害作证罪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不真正身份犯的主体。
- 杜小丽
- 关键词:身份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