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映
- 作品数:10 被引量:10H指数:1
- 供职机构: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更多>>
- 论对控制股转让的法律规制
- 2010年
- 在公司收购中双方为了争夺控制股转让溢价,不惜牺牲中小股东的利益以获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便是各国公司法律对控制股转让进行规制的正当性基础。通过比较分析,论者认为我国应当明确规定控制股东的诚信义务并从程序上完善对控制股转让的规制。
- 李先映
- 关键词:规制
- 民事执行监督机制的再构造
- 2011年
- 导致我国长期以来民事"执行难、执行乱"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形成对民事执行进行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纵观国外和其他地区的民事执行机构的设置,皆采取了分权制约,由不同的法官或者法官与行政执行人员分享执行权,相互制约,形成了有效的监督体制。因此,根据我国现有的司法体制,应当在法院内部设置执行权的分权机制,外部明确检察院对法院执行的监督,才能最终保障当事人与案外人的合法利益,维护司法权威。
- 李先映
- 关键词:民事执行分权机制
- 论对发起人股份转让的规制被引量:1
- 2010年
- 论文立足于我国《公司法》对发起人股份转让的限制规定,考察了限制发起人转让其所持股份的效力以及该制度的适应环境,得出的结论是对公司发起人所持股份的转让进行限制不再具有正当性。
- 李先映
- 关键词:发起人股份转让
- 自然债务:法律与道德和谐共存
- 2007年
- 自然债务从道德角度出发,可以被视为道德义务的升华,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可以被视为法律义务的贬降。它体现的是对于法律与道德相互关系的深刻认识,升华的是给付效果,贬降的是强制执行效力,其理论,把道德义务、法律效力与人类良知有机的结合起来,在国家规范和市民社会的情绪、其他规范之间架设了一道桥梁,沟通了法意与人情。从某种意义上说,自然债务是对法律精神的弘扬,对人类社会道德情感的充分关怀,是法律与道德的和谐共存。
- 李先映杨兵
- 关键词:自然债务道德法律
- 论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之限制
-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最具代表性的现代企业形式,与一般股份公司相比,又具有自身的特点。新修订的公司法与证券法加强了对上市公司的法律规制,突出了其在各类公司中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特殊主体,其股票在证券市...
- 李先映
-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激励机制
- 文献传递
- 论商法中的经理权被引量:8
- 2007年
- 商法中的经理权主要存在两方面的功能,一是明确了经理人对企业的管理权,强化了企业的管理能力和竞争能力的功能,二是安全功能。我国《公司法》中规定的经理职权并不是商法意义上的经理权,在我国公司法中真正与经理权制度相似的制度,是法定代表人制度,但它不是一种典型的商事法律制度。与商法中的经理人(强调其对内的管理权和对外的缔约权,其追求的目标是满足商事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效率与安全)也不相适应。因此,设计一个全面清晰的商事经理权制度对于解决我国当前面临的企业改制的难题以及对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 张舫李先映
- 关键词:经理权
- 论上市公司管理层持股转让限制与股权激励
- 2010年
- 让管理层持有公司股份并对其股份的转让进行一定的限制,是为了绑定管理层与公司的利益,降低代理成本,激励公司管理层提高企业经营绩效,同时防止内线交易,保护投资者利益。为更好地贯彻《公司法》的规定使激励效应最大化,应当区分不同行业相机选择激励机制,增大上市公司管理层持股比率,并严格其诚信义务,完善公司治理环境。
- 李先映
- 关键词:管理层持股转让限制
- 从罗尔斯的正义原则看我国教育制度的正义性被引量:1
- 2007年
- 从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出发,对我国当前教育制度的正义性进行考察,可以发现,尽管我国的教育制度已经有了"正义"的法律规定,但实践中仍然存在"非正义"的现象,应该采取措施使我国的教育制度更趋于正义。
- 向会顺李先映
- 关键词:罗尔斯正义原则教育制度
- 论先公司交易制度——以《〈公司法〉解释(三)》为例
- 2012年
- 先公司交易制度的功能在于确保交易安全,有效地为发起人创设公司提供方便。《公司法》解释(三)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规定了先交易制度,填补了立法空白。但该规定在明确先公司交易责任承担的同时却对一些基本制度缺乏规范,有必要从微观层面进行完善。
- 李先映
- 论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的途径与法构造
- 2010年
- 股权的自由转让是上市公司的典型特征,但其绝对自由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此现代公司法律都对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进行了一些适当的限制。为平衡公司、股东及相关各方的利益,各国公司法律在转让自由与限制之间进行不同的选择与法律构造。我国公司法借鉴了西方各国的经验,作出了自己的法律构造,但操作程序需要进一步完善。
- 李先映
-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权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