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
- 作品数:11 被引量:34H指数:2
- 供职机构:苏州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医药卫生理学更多>>
- 美国刑事赔偿令的立法和司法实践被引量:1
- 2011年
- 各国刑事损害赔偿模式大致以英美法系国家的刑事赔偿令+独立的民事诉讼+刑事和解多元模式和大陆法系国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独立的民事诉讼+刑事和解多元模式为代表。对比两种模式,主要区别在于刑事赔偿令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美国联邦有关法律对刑事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损害赔偿的强制性、赔偿范围、损害赔偿令数额的确定及执行等事项作了详细规定,有关司法判决丰富了立法内容。从启动程序、举证责任、保障措施等方面看,刑事赔偿令相较于在刑事诉讼中附带提起的民事诉讼,具有更方便、快捷、直接的特点,更能满足被害人的需求,值得借鉴。
- 吴江张旭辉
- 关键词:刑事损害赔偿被害人
- 重组骨桥蛋白通过调节整合素受体/整合素连接激酶/Rac-1信号通路抑制大鼠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血管平滑肌细胞表型转换的实验研究
- 第一部分大鼠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血管平滑肌细胞表型转换的研究 目的:建立大鼠蛛网膜下腔出血(subarachnoid hemorrhage,SAH)模型,观察建模后不同时间点的血管平滑肌细胞表型相关标志蛋白,收缩型平滑肌细...
- 吴江
- 关键词:整合素受体蛛网膜下腔出血血管平滑肌
- 文献传递
- 一体化视角下普通高校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整合探讨
- 2024年
- 从教育学和社会学层面看,普通高校学历继续教育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具有重要意义,它源于对传统学历继续教育模式中存在的分散性、碎片化和缺乏整体性问题的认知,其一体化涵盖了整体性、开放性和连续性等方面,旨在构建一个更为科学、整体和协调的人才培养体系,关乎高等教育体系的内部构建,也涉及社会需求、教育公平、教育质量和学科衔接等多个维度,为构建更加高效、灵活和适应性强的学历继续教育体系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 吴江
- 关键词:教育一体化普通高校学历教育
- 一种基于AIGC技术的乡土建筑空间设计生成式方法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AIGC技术的乡土建筑空间设计生成式方法,涉及乡土建筑领域,包括S1和S2,S1包括:数据采集、数据清洗和处理、特征提取和选择、设计方案、设计建议生成、设计方案优化、协同工作和反馈和设计输出;S2包括...
- 杨楠倪虹李佳忆吴江陈金留
- 刑法分则中注意规定与法律拟制的区分被引量:27
- 2012年
- 注意规定与法律拟制可以分为不同类型。区分注意规定与法律拟制对于刑事司法具有重要意义。如果不能准确区分两者,可能导致不当地扩张或缩小刑法打击范围。区分两者不应寻求一般性规则,在根本上是解释论的问题。某项规定到底是注意规定还是法律拟制,应当首先综合运用刑法理论及解释原理对该规定作出妥当的解释结论。如果解释结论与有关基本规定的内容完全相同,该项规定就是注意规定;如果解释结论与基本规定的内容并不一致,但却获得相同的法律效果,该项规定就是法律拟制。同时,在确认某项规定是注意规定前,应该论证立法者设置注意规定的必要性;在确认某项规定是法律拟制前,应该论证该项规定对法益的侵犯程度与基本规定相当。
- 吴江
- 关键词:法律拟制刑法解释非法拘禁罪
- 成人教育标准化发展建议
- 2020年
- 成人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建立全民教育、终身教育的学习型社会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然而,成人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化程度较低,一直以来都是阻碍成人教育发展的一大原因。基于此,进一步促进我国成人教育的标准化发展,对于提升成人教育水平,发挥成人教育在国民教育发展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文章通过分析成人教育标准化发展的重要意义,在深入探究当前我国成人教育标准化发展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针对其提出了成人教育标准化发展的有效建议,旨在为我国成人教育发展水平的提升提供有效建议。
- 吴江
- 关键词:成人教育
- 萘酰亚胺类化合物光电性能研究
- 1,8-萘酰亚胺类化合物由于其优良的光学及电学性能,已经在太阳能电池、有机电子发光材料及荧光探针等方面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然而,该类化合物在三阶非线性光学材料及电存储材料方面的研究报道仍然较少。
本文以1,8-萘酰亚...
- 吴江
- 关键词:萘酰亚胺三阶非线性光学光电性能
- 文献传递
- “扩权强镇”背景下乡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以苏南地区Z镇为例
- 一直以来,乡镇作为我国层级最低的一级政府,承担着繁重的基层治理任务,而“责大权小”的矛盾则让乡镇的行政和服务效率大打折扣,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持续推进,部分镇域经济的不断发展,很多发达地区乡镇的经济实力、人口规模、城市建设己...
- 吴江
- 关键词:行政审批基层政府
- “律师伪证罪”行为方式规范分析被引量:1
- 2013年
- "律师伪证罪"是《刑法》第306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通俗称谓。妥当地解释本罪行为方式对于平衡法益保护和保障律师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不损害证据的物质形态,而是将证据丢弃于一般人不可能再行控制的场所,属于毁灭证据;毁灭证据不包括隐匿证据。变造证据属于伪造证据。"帮助毁灭、伪造证据"包括四种行为,其中的"证据"不包括言词证据,仅限于以物质化载体表现的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中的"作伪证"必须既有违证人记忆,同时违背被法院生效裁判认定的事实;"违背事实改变证言"应实质地解释为"作伪证";只有以某种利益相引诱,使证人在利益权衡中影响了意志的自由表达,才属于本罪中的"引诱"。
- 吴江
- 关键词:律师伪证罪伪造证据引诱
- 论法益在刑法分则中的解释论机能被引量:5
- 2011年
- 法律解释方法的桂冠当属目的解释。当不同的解释方法得出多种结论或不能得出妥当结论时,应以目的解释最终决定。刑法的目的是保护法益。刑法分则罪刑式规范条文具有特定的保护法益内容,对各罪构成要件的解释必须符合该罪的法益保护目的。应以刑法规定为依据,遵循一定方法,确定各罪的法益内容。如诬告陷害罪保护的首要法益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次要法益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非法经营罪的保护法益是国家对特定市场经营行为的正常管理秩序,司法实务中曾将买卖人体器官行为定性为非法经营罪,实际上买卖人体器官行为并未侵犯该罪保护法益,不应构成非法经营罪。
- 吴江
- 关键词:法益非法经营罪诬告陷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