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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

作品数:18 被引量:30H指数:3
供职机构:四川大学法学院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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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17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5篇政治法律
  • 1篇哲学宗教
  • 1篇历史地理

主题

  • 10篇私法
  • 10篇国际私法
  • 9篇法律
  • 8篇法律冲突
  • 5篇国际法
  • 4篇中日联合声明
  • 4篇联合声明
  • 3篇对日民间索赔
  • 3篇对日索赔
  • 3篇最高法院
  • 3篇习惯法
  • 3篇民间索赔
  • 3篇国际习惯法
  • 3篇法律适用
  • 3篇法院
  • 3篇《中日联合声...
  • 2篇重庆大轰炸
  • 2篇国内法
  • 2篇法理
  • 2篇法理学

机构

  • 17篇四川大学
  • 1篇中共重庆市委...

作者

  • 17篇金明
  • 1篇陈烁
  • 1篇张鲁鲁
  • 1篇邓和刚
  • 1篇王军杰

传媒

  • 3篇社会科学研究
  • 3篇四川大学学报...
  • 1篇国际论坛
  • 1篇社会科学
  • 1篇甘肃政法学院...
  • 1篇政法论丛
  • 1篇前沿
  • 1篇西南交通大学...
  • 1篇西南政法大学...
  • 1篇中国律师和法...
  • 1篇西南大学学报...
  • 1篇清华法学
  • 1篇武大国际法评...

年份

  • 1篇2014
  • 1篇2013
  • 1篇2012
  • 1篇2011
  • 2篇2010
  • 3篇2008
  • 3篇2007
  • 2篇2006
  • 1篇2004
  • 1篇2003
  • 1篇2001
18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重庆大轰炸中的日本国家责任——从大轰炸受害平民对日索赔的角度分析被引量:3
2012年
上个世纪的"东京审判",确定了日本在侵华战争中作为发动战争的当事国,其政府对中国国家及其国民负有赔偿责任。从习惯国际法的角度审视,重庆大轰炸作为日本侵华战争中的一次军事战略行动,又有其自身的特点,日本在此次行动中还违反了二战前即已在国际上确立的一系列战争法规及准则。因此,日本作为这些"国际不法行为"的实施者,同样对中国国家、特别是受害者个人负有国家赔偿责任。
金明
关键词:重庆大轰炸国际不法行为
重庆大轰炸与国际法被引量:3
2013年
1946年至1948年的东京审判,确定了日本对发动侵华战争犯有破坏和平罪和反人类罪等罪行。日本作为发动战争的当事国对中国及其国民负有赔偿责任。从习惯国际法的角度审视,重庆大轰炸作为日本侵华战争中的一次军事战略行动,又有其自身的特点,它还违反了二战前后已在国际上确立的一系列战争法规及准则。日本作为这些"国际不法行为"的实施者,同样对中国及其受害者个人负有国际赔偿责任。
金明张鲁鲁
关键词:重庆大轰炸国际法
正义何以在市场经济中植根?——读《正义的追求与和谐的实现》有感
2010年
金明
关键词:市场经济正义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奶制品市场犯罪分子
试论国际私法的目的和任务
2003年
法律冲突是国际社会有了不同立法以后必然出现的客观社会现象。国际私法的目的和任务不是要解决、也不可能解决法律冲突 ,而是通过确定涉外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以建立和维护一个合理的国际民商事交往秩序。因此 ,法律选择的方法不是、也不应该是国际私法的唯一方法 ,在国际社会条件具备的情况下 ,用统一实体规范直接调整的方法必然也为国际私法的重要方法。
金明
关键词:国际私法法律冲突法律选择方法
国际私法定义辨析被引量:7
2006年
我国学者对国际私法所下的定义,吸取了西方国际私法理论的观念,即把国际私法的主要任务看成是解决法律冲突。然而,从历史和逻辑的角度审视法律冲突在国际私法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我们会看到,尽管国际私法与法律冲突相伴而生,但它的任务却并不是要解决法律冲突,而且事实上也解决不了法律冲突。法律冲突的解决只能依赖于各国“应然法律”的趋同,而国际私法的任务则是通过确定涉外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去建立并维护一个合理的、正当的国际民商事交往秩序。
金明邓和刚
关键词:国际私法法律冲突法律适用
试论国际私法的逻辑基础被引量:3
2004年
国际私法的产生和存在,不是因为法律冲突这一社会现象,而是基于十四世纪产生的新型的国际社会关系。 同时,法律作为国家意志,是要约束人们的意识行为,而不是要解决某种客观的社会现象。因此,国际私法的目的和 任务不是要解决法律冲突,而是通过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建立和维护一个合理的国际民商事交往秩序。
金明
关键词:国际私法法律冲突民商事主体法律效力公共秩序
论国际私法的性质——兼评“国内法”论者的主要观点
2008年
国际私法的性质,即国际私法究应属于国际法还是国内法的问题,历来的争论和分歧均着眼于对国际私法规范本身的分析和研究,这种分析问题的方法缺陷在于就事论事而看不到相关事物之间的本质联系。本文作者从法理学的宏观角度,先从"国内法"论者观点的方法缺陷入手,进而对国际私法性质的判定标准和国际私法的目的等问题作了较为详尽的分析和可靠的逻辑推证,由此得出结论:国际私法应当是国际法性质的法律部门。
金明
关键词:国际法国际私法法律冲突
论我国民间对日索赔的困境与对策
2014年
自1995年中国花冈劳工诉日本鹿岛株式会社发端,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诉讼已历经18个春秋,诉讼案达31件,除4例和解外,终审无一胜诉。日本法院晚近判决中,驳回我国民间索赔的主要理由有二:一是据《中日联合声明》中国政府已放弃民间索赔;二是已过诉讼时效。据国际法理对上述理由剖析与审定,一方面可知以上二者均背离了国际法原则,进而可助益民间对日索赔走出困境。另一方面对维护我国受害者及其遗族的合法权益,彻底解决二战赔偿问题,根本矫正日本军国主义传统,亦具重大现实意义。
王军杰金明
关键词:民间对日索赔诉讼实践《中日联合声明》
关于中国对日民间索赔中的国际法问题--兼评日本最高法院的两份判决被引量:3
2008年
中国对日民间索赔的权利在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签订之后是否仍然保有,是目前存在争论的问题。本文针对日本最高法院近来相关判决中引证的理由,根据国际习惯法原理和已解密的中日邦交正常化谈判资料,对《中日联合声明》的条款效力及其与"日台和约"、"旧金山和约"之间的关系等问题进行分析,认为:《中日联合声明》并未放弃中国对日民间索赔的权利。
金明
关键词:国际习惯法对日民间索赔中日联合声明
试论国际私法的国际法性质——兼评“国内法”论者的主要观点被引量:2
2007年
关于国际私法的性质、即国际私法究应属于国际法还是国内法的问题,历来的争论和分歧均着眼于对国际私法规范本身的分析和研究。这种分析问题的方法的缺陷在于就事论事而看不到相关事物之间的本质联系。本文从法理学的宏观角度,先从"国内法"论者观点的方法缺陷入手,进而对国际私法性质的判定标准和国际私法的目的等问题做了较为详尽的分析和可靠的逻辑推论,由此得出结论:国际私法是国际法性质的法律部门。
金明
关键词:国际法国际私法法律冲突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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