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贾学胜

作品数:50 被引量:293H指数:9
供职机构:暨南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历史地理化学工程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46篇期刊文章
  • 2篇会议论文

领域

  • 47篇政治法律
  • 1篇化学工程
  • 1篇历史地理

主题

  • 19篇犯罪
  • 15篇刑法
  • 10篇刑事
  • 10篇犯罪化
  • 10篇非犯罪化
  • 6篇刑事政策
  • 5篇刑法保护
  • 5篇法律
  • 5篇法益
  • 4篇刑罚
  • 4篇规制
  • 4篇被害
  • 4篇被害人
  • 3篇刑事被害
  • 3篇刑事被害人
  • 3篇刑事被害人国...
  • 3篇要件
  • 3篇正当
  • 3篇正当化
  • 3篇正当化根据

机构

  • 35篇暨南大学
  • 12篇中国人民大学
  • 1篇连云港化工高...
  • 1篇北京市人民检...

作者

  • 48篇贾学胜
  • 5篇韩玉胜
  • 3篇梁玉霞
  • 1篇严永和
  • 1篇郑泳彬
  • 1篇孙春雨

传媒

  • 4篇暨南学报(哲...
  • 4篇江西公安专科...
  • 3篇法治论坛
  • 3篇刑法论丛
  • 2篇法学杂志
  • 2篇知识产权
  • 2篇常熟理工学院...
  • 2篇山东警察学院...
  • 2篇刑事法评论
  • 2篇法治社会
  • 1篇河北法学
  • 1篇安徽大学学报...
  • 1篇学术界
  • 1篇法学评论
  • 1篇求索
  • 1篇甘肃政法学院...
  • 1篇云南社会科学
  • 1篇现代法学
  • 1篇海南大学学报...
  • 1篇电子知识产权

年份

  • 2篇2021
  • 2篇2019
  • 1篇2018
  • 1篇2017
  • 5篇2014
  • 4篇2013
  • 1篇2011
  • 2篇2010
  • 4篇2009
  • 10篇2008
  • 3篇2007
  • 2篇2006
  • 4篇2005
  • 6篇2004
  • 1篇1999
50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美国社区矫正制度对我国的借鉴被引量:9
2008年
美国的社区矫正制度对我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立足于我国的刑事法实践和需要,"两高两部"关于社区矫正的概念和适用范围的界定有偏狭之嫌。社区矫正应被定位为与监禁矫正相对、针对违法犯罪者的处遇措施,因此,应将劳教人员和被酌定不起诉人纳入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
贾学胜
关键词:社区矫正劳教人员
“罪名”与“犯罪行为”之辩——对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解读被引量:5
2006年
理论上和实务中对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有不同的理解。但是从文义解释、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立法精神和规范目的、“犯罪行为说”的弊端以及“罪名说”能满足实践需要四个方面能够证明:“罪名说”的观点是正确的。应该站在成文刑法的特点和罪刑法定原则的立场上去理解现实存在的值得科处刑罚却不能解释进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中去的行为。
韩玉胜贾学胜
关键词:罪名犯罪行为
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理论根据研究被引量:5
2009年
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理论根据,不仅是该制度正当性的说明,也是该制度具体内容建构的依据。目前较为通行的国家责任说、社会保险说等理论存在缺陷。经过历史的考证和制度的分析,应将刑事诉讼中人权的均衡保障理念、恢复性正义理论和公共援助论作为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理论根据。
贾学胜
关键词:刑事被害人
对公务员出境赌博的刑法规制被引量:3
2005年
公务员出境赌博造成了国有资金的大量流失,因而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但是公务员出境赌博行为本身并不构成赌博罪,如果赌资来源于贪污、挪用公款或者受贿等职务犯罪所得的,对其只能以相应的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基于刑法的谦抑性的考量,不能将公务员出境赌博行为规定为犯罪。对公务员出境赌博的治本之道在于改革体制弊病和完善监管机制。
贾学胜
关键词:赌博谦抑性治本之道
司法上的非犯罪化的基本问题被引量:1
2013年
作为一项刑事司法政策,司法上的非犯罪化对刑事法制度的解释和适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司法上的非犯罪化可分为追诉上的非犯罪化和审判上的非犯罪化,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是实行司法上的非犯罪化的法律根据。司法上的非犯罪化在立案环节表现为对犯罪事实显著轻微的案件不予立案,在起诉环节表现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不予起诉,在审判环节表现为重新解释相关犯罪的构成要件,将不具备可罚性的行为排除在犯罪认定之外。
贾学胜孙春雨
关键词:司法非犯罪化刑事政策
司法上的非犯罪化及其中国实践
2013年
司法上的非犯罪化是指在刑法关于具体犯罪的罪刑规范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司法机关通过刑法适用活动,不将该行为以犯罪论处的措施。作为一项刑事司法政策,司法上的非犯罪化对刑法的解释和适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我国,司法上的非犯罪化具有刑事法上的根据。其实践的重要途径是追诉上的非犯罪化和审判上的非犯罪化,前者是指在立案环节和审查起诉环节终止追诉程序,对犯罪作程序上的无罪处理,后者是指审判机关通过重新解释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将原来以犯罪论处的行为作实体上的无罪认定。
贾学胜
关键词:刑事政策追诉审判
社区矫正试点中的检察监督新解被引量:6
2008年
社区矫正是一种以公安机关为执法主体、司法行政部门(司法所)为工作主体的刑事执法活动。根据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刑罚执行活动享有检察监督权。因此,人民检察院可以通过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和职务犯罪的立案侦察权等来实现对社区矫正的检察监督。
贾学胜
关键词:社区矫正人民检察院检察监督
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逻辑与刑法干预被引量:1
2018年
民间借贷在资金来源和资金流向方面均具有民间性质。基于社会转型期经济发展的复杂性,国家对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经历了彻底压制期、短暂宽松期、严格监管期、逐步开放期四个阶段。刑法作为法律规制的最后手段,在介入民间借贷活动时,不应背离其谦抑的基本品质,应合理界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高利转贷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罪名规制民间借贷的条件。
贾学胜肖敏
关键词:民间借贷法律规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干预
社区矫正制度若干问题研究被引量:18
2004年
矫正制度经历了惩罚(无矫正)——狱内矫正——社区矫正的发展历程,社区矫正制度的理论基础是刑事实证学派的矫正刑思想、新社会防卫论、犯罪标签理论和相对报应主义刑罚观。鉴于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立法和司法现状,应以社区矫正的理论基础和刑事诉讼分权理念为根据,对我国现行的社区矫正制度加以完善。
韩玉胜贾学胜
关键词:社区矫正
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比较研究
2009年
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是指对一定范围内的犯罪被害人,在其无法从加害人处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赔偿或充分赔偿时,由国家按照法定的程序给予补偿的制度。通过比较法上的考察和研究可以发现,各国对作为国家补偿制度主要内容的补偿对象、补偿条件、补偿范围、补偿资金、补偿限度等问题均有不同的规定。我国在借鉴各国规定的基础上,应立足于本国实际建构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
梁玉霞贾学胜
关键词:刑事被害人
共5页<12345>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