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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兰

作品数:2 被引量:8H指数:1
供职机构:浙江大学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抵押
  • 1篇抵押制度
  • 1篇行政
  • 1篇行政指导
  • 1篇彰显
  • 1篇质权
  • 1篇质权人
  • 1篇社会
  • 1篇社会学
  • 1篇社会学意义
  • 1篇权力
  • 1篇权力行为
  • 1篇权力性
  • 1篇权人
  • 1篇罗马法
  • 1篇救济
  • 1篇救济途径
  • 1篇法律
  • 1篇法律救济
  • 1篇法律救济途径

机构

  • 2篇浙江大学

作者

  • 2篇李鸿兰
  • 1篇莫小春
  • 1篇唐明良

传媒

  • 1篇法制与经济
  • 1篇行政法学研究

年份

  • 1篇2006
  • 1篇2005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抵押制度的昨天·今天·明天——彰显法律的“钟摆效应”
2006年
在民法空间里,有一项古老而又经久不衰的制度——戴着“担保之王”美冠的抵押制度。当我们逆历史河流而上。去探寻抵押制度的发展历程时,发现其痕迹最早出现在罗马法中。抵押制度在罗马法中的最初形态是“信托”(fiducia),即以要式买卖或拟诉弃权的方式转移其物的所有权于债权人。而此物能否归还取决于债权人的信用。显然,法律的天平在当时彻底倾向了债权人,于是信托不久便被无情地淘汰了,取而代之是占有^(pignus),(pignus一词源于“pugnus”,“拳头”之意,意味着质押之物要被亲手交付。)表现为出质人为保证某一未来的清偿义务的履行而向质权人转移对某物的实际占有。占有质最初仅承认“持有质物”,即债权人于受清偿前才能留置质物,一旦失去质物,便无法律救济途径,后来才变为“占有质物”。然而,占有质的最大缺陷是质物的价值无法充分发挥,就在这个时候,罗马佃农不转移农具的占有但仍以其出质的现象让制度的建构者们受到莫大启迪,在希腊法的影响下,抵押制度在罗马诞生了。
李鸿兰莫小春
关键词:法律救济途径抵押制度彰显罗马法质权人出质人
行政指导的权力性——比较法和社会学意义上的考察被引量:8
2005年
传统观点认为,行政指导是一种非权力行为,这一定论形成的深层次原因是日本法学从德国继受而来的分析法学传统。但通过社会实证分析,就会发现“事实上的强制力”和“给予好处”等保障机制使行政指导至少在一定范围内带有权力色彩,这也正是各国特别是日本加强对行政指导的法律控制的认识论基础。“非权力行为”的定性与高强度法律控制之间出现的悖论导源于两种方法论基础的冲突。
唐明良李鸿兰
关键词:行政指导权力行为社会学意义权力性比较法分析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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