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越
- 作品数:53 被引量:511H指数:14
- 供职机构:西南财经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更多>>
- 公司人格本质与社会责任的三种维度被引量:52
- 2007年
- 从本质上说,法律塑造的公司人格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在法律、社会伦理与自我认识层次上的集中反映。相应地,对公司社会责任也可从三个维度予以解构:法律意义上的社会责任是一切公司应尽的最低限度的法定责任,其约束力最强;伦理意义上的社会责任则是对公司的外在约束,此种约束机制可以是纯粹倡导性的公司伦理,也可以是介于伦理与法律之间的"软法";而公司内生的超出法律与"软法"之上的社会责任则是纯粹自律性的。三种性质的社会责任相互依存并相互转化,因此,仅有法律意义上的社会责任机制是远远不够的。
- 吴越
- 关键词:公司人格社会责任
- 农地赋权及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范式被引量:34
- 2011年
-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是其他流转方式不可替代的,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与必要。入股流转的组织形式的选择不仅具有政策性,更具有法律性。从法律科学的角度分析,股份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均不宜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对象。有限责任公司在法律特性上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较为契合,是较为理想的入股组织形式。对于公司破产时农民面临的失地危险问题,赋予入股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优先购买权,构建"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保险"等制度创新可以有效避免其发生。
- 吴越吴义茂
-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
- 公司设立民事责任归责模式研究——兼评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意见稿被引量:18
- 2007年
- 设立中公司在其不同的发展阶段,分别具有形式主体资格和实质主体资格,不宜将其拟制为任何其他法律主体。设立中公司的性质更接近于公司,因此其民事责任规则的建立应尽可能依据公司法理。具体而言,应首先以设立中公司自身的财产承担债务,不足清偿的部分,应由全体发起人基于其法定身份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肩负特殊身份的发起人如法定代表人等行为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种无限连带责任类似于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下控制股东的过错行为责任。
- 吴越
- 关键词:主体资格
-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与经营绩效研究
- 2005年5月,困扰中国证券市场十多年的股权分置问题终于开始解决了。到目前为止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已经基本结束,一千多家上市公司共分64批陆续参与了股改。股权分置是中国资本市场的制度设计,对股权分置问题的改革是牵动整...
- 吴越
- 关键词:股权分置股权分置改革股权结构经营绩效
- 文献传递网络资源链接
- 现货与期货交易的界分标准与法律规制被引量:5
- 2020年
- 商品现货中远期交易平台具有促进商品交换与商品流通、管理风险等多种功能,在服务实体经济中具有特殊地位。从历史上看,是先有现货中远期交易,而后才演化出了期货交易,二者关联度极高。区分现货与期货交易,应从二者不同的交易目的、功能定位、主体特征和交易结果等整体情况综合判定,而不宜倚重于依据二者某些交易规则的相似性进行显性判断。其相关立法、行政监管和司法裁判应坚持整体判断标准,进一步促进此类平台向服务实体经济转型。
- 吴越
- 关键词:现货交易期货交易
- 政府环境责任的规则变迁及深层法律规制问题研究——基于新《环境保护法》和宪法保护的双重视角被引量:14
- 2015年
- 旧《环境保护法》在罚则编重"企业罚"而轻"政府罚"导致的环境执法监督不力,饱受学界诟病与指摘。新法不仅加大了生产经营主体的环境责任,更加大了地方政府环境责任,尤其以"区域限批"罚、"越级罚"和"引咎辞职"罚吸引公众眼球。然而,由于体制和机制等深层次的法律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尤其是中央对地方政府依法问责机制缺失、政出多门和多头执法、对监管者的有效监督机制缺位,使得新法较之旧法虽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政府责任,但其实施效果仍有赖于基本法层面的深层法律问题的解决。
- 吴越唐薇
- 关键词:政府环境责任区域限批外部监督机制
- 国企“混改”中的问题与法治追问被引量:28
- 2015年
- 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应当先增量性改革,后存量国企改革,但应防止片面强调增量改革避重就轻;混合所有仅是近期目标而非终极目标,防止"为改而改",配套改革必不可少;应转变传统的"控股"思维,以金股制、优先股、加权股等股权制度创新体现国有资本的主导性,同时满足民间投资者追求股东平等的合理诉求;坚持员工持股与外部投资者平等原则,维护改革公开公正;坚持内资与外资平等原则,不设"负面清单"。国企的改革应规则先行,依法推进。
- 吴越
- 关键词:国企改革
- 国外生态补偿的理论与实践——发达国家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的经验及启示被引量:27
- 2014年
- 发达国家的生态补偿可以分为政府主导和市场主导两种类型。政府主导的生态补偿的资金来源包括环境与资源税收、生态基金以及生态受益人所缴纳的费用,补偿的方式通常采用财政转移支付,补偿的用途涵盖保护森林、草原、生物多样性、湖泊、河流、湿地、沙漠化防治、耕地等;市场主导的生态补偿机制则包括占补平衡、绿色产品、绿色偿付、碳排放交易等。发达国家生态补偿的成功经验首先在于政府与市场并重,其次在于重视资金的用途监管与绩效评估,最后在于法律制度的健全。
- 吴越
- 关键词:生态补偿生态保护生态功能区政府主导
- 将“先例”引入商法教学的尝试
- 目前商法教学存在众多的问题,这主要表现在商法教材不能很好地适应司法实践的需求,教师自身的实践经验不足,教学方式陈旧等方面。笔者认为,尽管造成目前商法教学效果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教师、教材、教辅材料、学生等都可能影响到...
- 吴越
- 关键词:商法学教学方法
- 宏观调控:宜政策化抑或制度化被引量:40
- 2008年
- 制订"经济稳定法"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宏观调控政策的"前沿性、复杂性、技术性、和灵活性"等为理由反对制订该法的观点混淆了制度与政策的不同功能。其在调整目标上,除传统的"四大魔方"外,宜增加生态环境标准。在机构设置上,宜建立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专门委员会,使得中央和各地方、各行业都有合法的利益诉求平台。在实施机制上,应建立一致行动原则和违法审查机制。此外,该法也应尊重对私法主体的信赖保护。
- 吴越
- 关键词:宏观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