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圣平
- 作品数:214 被引量:4,124H指数:43
- 供职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建筑科学社会学更多>>
- 论产品责任损害赔偿范围——以《侵权责任法》、《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为分析对象被引量:23
- 2010年
- 2009年12月2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是我国民事立法进程中又一重要立法成果。这部将于2010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法律,向法学研究和实践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为此,本刊组织学者就《侵权责任法》中值得关注的若干问题,撰写研究论文,以期对该法律的理解与适用有所帮助。对于各位学者的赐稿及薛军教授的协助组稿,一并致以诚挚的谢意。
- 高圣平
- 关键词:《侵权责任法》受害人《产品质量法》损害赔偿范围
- 设质背书的效力研究 兼及《票据法》与《物权法》的冲突及其解决被引量:15
- 2009年
- 高圣平
- 关键词:《票据法》设质背书《物权法》质押背书担保合同担保物权
- 论独立保证的典型化与类型化被引量:15
- 2016年
- 现行法上,保证合同从属于主债权债务合同,保证合同亦因此被称之为从属保证。但基于契约自由原则,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可因当事人之间的例外安排而破除,形成所谓的独立保证。源于交易实践的需求而发展起来的这种独立保证,已经不再是传统民法上所说的保证合同,随着其权利义务的固定化,就有了进一步典型化的需要。有名化的独立保证还可进一步地类型化为一般独立保证和见索即付独立保证,前者放弃了保证人本可主张的主债务人基于主合同所生的抗辩权;后者更进一步地放弃了保证人基于保证合同所生的抗辩权。
- 高圣平
- 关键词:见索即付保函
-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的构建及其评价被引量:17
- 2009年
- 在登记生效主义之下,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应当采取高于形式审查低于实质审查的标准。现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的构建以登记对抗主义为其理论基础,明显违反《物权法》的规定。在单方申请主义模式之下,债务人的权益被极大的漠视。
- 高圣平
- 关键词:登记生效主义登记对抗主义实质审查
- 《民法典》与中国法治的未来被引量:3
- 2020年
-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民法典》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这部《民法典》不仅是时代的民法典,更彻底开启了一个中国的"民法典时代"。从整个社会文明的维度进行考量,《民法典》的颁布一方面会直接对中国法律规范体系产生深刻影响,另一方面更会影响到整个中国的社会结构与治理结构,中国的法治进程乃至世界的法治进程必将发生深刻的变革与形塑。
- 孙宪忠季卫东季卫东房绍坤李永军龙卫球高圣平孟勤国龙卫球高圣平
- 关键词:《民法典》法治进程法律规范体系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 有关土地物权的几点思考——兼说《土地管理法》的修改被引量:5
- 2009年
- 问题的提出物权及其法律的重心是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主要是土地上的物权。我国《物权法》即是以不动产物权为核心而构建起来的规则体系,其中对土地上的物权的规定自是其重要内容。《物权法》颁行之后,同样以调整土地权利关系为其基础的《土地管理法》即面临着修改。
- 高圣平
- 关键词:《土地管理法》土地物权不动产物权《物权法》权利关系
- 论承包地流转的法律表达——以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修改为中心被引量:35
- 2018年
- 承包地流转方式不同,产生的法律效果也不同。承包地的转让与互换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的改变,不发生是否设定土地经营权问题,自可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章中作出规定,但现行法上对于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中,除了明确受让人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之外,其余均应删除。承包地的出租、转包、入股,是使经营主体取得土地经营权,一体规定于土地经营权章。土地经营权在性质上属于物权化的债权,并可在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承包地的抵押,既可以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也可以是土地经营权的抵押,只不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实现之时应采取强制管理的方式,以使承包农户不因此失去承包地。
- 高圣平
-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承包地流转
- 土地经营权制度与民法典物权编编纂——评《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二次审议稿)》被引量:29
- 2019年
- 土地经营权既可派生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可派生于集体土地所有权,其所反映的是以出租、入股或者其他具有类似效果的形式所体现的农用地利用关系。在承包地“三权分置”所引发的承包地产权结构调整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是相互独立的两个权利,各有其主体资格和权利内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和转让不发生派生土地经营权的效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所享有的利用承包地从事农业生产的权利也不表达为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在性质上属于债权,但不同类型的土地经营权所受保护的程度存在差异,其中经登记者具有类似于物权的效力。土地经营权的不动产利用权性质,决定了其为不适于出质的财产权利,其上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应属抵押权。为维系不动产(权利)抵押权物权变动规则的一致性,土地经营权抵押权应采登记生效主义。
- 高圣平
- 关键词:土地经营权登记生效主义
- 宅基地退出与补偿机制被引量:2
- 2015年
- 在现行宅基地管理制度之下,宅基地无偿取得和无偿使用导致了大量宅基地闲置和低效利用。国土资源部的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村镇建设用地总量是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的4.6倍,且用地布局散乱、分散无序,粗放利用现象严重。我国农村宅基地占地已高达16.4万平方公里,人均用地达185平方米,~①其中有10%~15%处于闲置状态。~②如何构建宅基地退出机制,盘活这些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无疑是目前宅基地管理制度创新中的重要一环,也是在修改《土地管理法》时所要着力考量的。
- 高圣平
- 关键词:集体建设用地农村村民国土资源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
- 开放小区的现行法径路被引量:20
- 2016年
- 开放小区将改变现行法之下的业主权利结构。小区中的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等不再属于业主的共有部分,这些地上附着物所占有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将不再是业主共有,供地模式将由有期限的出让转变为无期限的划拨。已建成的住宅小区逐步推行街区制,可以采行征收的方法,公共地役权路径在现行法上无法展开。《物权法》和《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征收规定可资参照。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应注意开放小区中征收条件上的一些特殊性,并采行补偿措施的多元化与市场化。
- 高圣平
- 关键词:业主共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征收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