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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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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篇国家知识产权...

作者

  • 2篇李莉
  • 2篇陈立
  • 2篇李雅娟
  • 2篇邵凤伟
  • 2篇赵海伶
  • 2篇张铁麟
  • 2篇王兰君

传媒

  • 2篇中国发明与专...

年份

  • 2篇2006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期限(上)
2006年
无论是有关专利的法定程序,还是行政规程,总体上看均由三种基本要素构成,即载体、期限、费用。载体是指启动各种程序提交的在种类、形式、内容上满足要求的文件,或在电子化之后提交的软盘或光盘。期限是指启动各种程序所应遵守的法定或指定的时间限制。费用是指启动各种程序所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的各种规定的费用。三者对专利程序有着至关重要的制约作用,缺一不可,否则程序不能正常启动。下面就将一些重要的期限按照时间长短顺序进行归纳。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期限是指在专利申请、审批及管理中对申请人、其他关系人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某种行为或程序在时间上的规定。
张铁麟王兰君李莉李雅娟邵凤伟赵海伶陈立
关键词:专利法知识产权法定程序行政软盘规程
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期限(下)
2006年
(十四)3年 (1)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期限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张铁麟王兰君李莉李雅娟邵凤伟赵海伶陈立
关键词:专利法实质审查行政部门申请人正当理由申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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