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飞燕
- 作品数:3 被引量:12H指数:2
- 供职机构:广州大学教育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文化科学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更多>>
- 小学教育阶段惩罚现象的调查与思考被引量:2
- 2010年
- 本文以506名小学生为被试,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探讨当前小学教育阶段的惩罚现象。研究结果显示:小学教育中的惩罚行为显著减少;惩罚方式隐性化,以罚站听课、留堂、罚抄作业等变相体罚为主,其次是心理惩罚,直接体罚较少见;惩罚行为存在城乡差异、学校等级差异和性别差异,农村学校比城镇学校严重,市、区一级学校比省一级学校严重,男生比女生严重;学生遭受惩罚后的心理创伤比身体伤害严重,且农村学生和小学高年级学生的自尊心受伤程度更深;学习问题是教师惩罚学生的首要原因,其次是纪律和行为问题。
- 孟卫青刘飞燕
- 关键词:小学生教育惩罚
- 五个国家体罚立法的比较与启示被引量:10
- 2009年
- 体罚是各国教育立法和学校实践中一个备受争议的热点话题。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许可体罚,但明确规定体罚的情形、手段、程序;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禁止体罚,但允许适当惩戒。在各国,体罚和惩戒都被视为最后的教育手段,且实施中会充分尊重父母教育子女的权利和偏好。因历史、文化的不同,各国关于体罚的规定存在明显的跨文化差异性。
- 孟卫青刘飞燕
- 关键词:体罚教育立法
- 五个国家体罚立法的比较与启示
- 2009年
- 体罚,是指以损伤学生人体、侮辱人格为手段的处罚方法。一般认为,学校中的体罚包括直接伤害学生身体、侮辱学生人格、变相体罚(如罚抄作业、罚劳动、留堂)三类形式。目前,各国在立法上对教育体罚主要有两种态度:一是允许体罚,如英国、美国部分州、韩国;另一是禁止实施体罚但允许适当惩戒,如日本、中国以及美国部分州。本文将有关国家的教育立法中关于体罚的实施情形、实施手段、执行程序、实施监督等的规定进行比较,以供研究。
- 孟卫青刘飞燕
- 关键词:教育立法体罚学生人格处罚方法抄作业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