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武双
- 作品数:93 被引量:601H指数:13
- 供职机构:华东政法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轻工技术与工程更多>>
- 商业秘密与公共利益
- 2008年
- 由于商业秘密权利客体的秘密性,商业秘密案件中涉及的公共利益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商业秘密立法发达的国家往往赋予公共利益因素以重要的地位。由于目前公共利益边界的不确定,使得其适用范围也比较复杂。在国外涉及公共利益的商业秘密案件中,涉及的公共利益的内容是相当广泛的,而且往往体现了一定的特色和价值取向。公共利益边界的不确定性也使得立法无法作出严格而具体的规定,这就使得综合考量多种因素进行利益平衡成为必要。我国商业秘密立法和实践需要规范而统一的利益平衡方法和合理的强制许可、法定许可和强制披露制度。
- 黄武双陈勇
- 关键词:商业秘密公共利益禁令
- 书名、商标与商号三者功能之辨析被引量:3
- 2007年
- 近年来,我国出现了多起商标所有人起诉出版社侵犯商标专用权,或工商局以书名侵犯商标专用权为由而对出版社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这些案件的争议焦点都集中在对书名的定性、书名与商标的关系认定上。本文借助近年来出现的几个典型案件,对书名的本质属性及其与商标的关系进行了剖析,对出版社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法院审判此类案件应考虑的关键因素均提出了一些建议。
- 黄武双
- 关键词:书名作品标题商标商号
- 执勤交警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权力吗?
- 1996年
- 黄武双
- 关键词:人身自由权违章者执勤公民交警部门道路交通管理
- 未经许可使用“期刊引证报告”的侵权分析——以数据库版权纠纷案为例
- 2023年
- “期刊引证报告”以及其“IF影响因子”等相关的引用数据是用于学术期刊评价的重要参考资料。由于具体的“期刊引证报告”是遵循没有选择空间的公式化计算行为而产生,因而其不能构成汇编作品而获得版权保护。同时,虽然IF影响因子等数据来源JCR期刊报告数据库,构成汇编作品,但由于其独立于期刊报告数据库而不能获得延展性保护。未经许可使用“期刊引证报告”及其相关引用数据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则需要在个案中通过“是否存在可保护利益”“是否存在竞争关系”“行为与利益受损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三步进行判断。
- 黄武双邱思宇
- 关键词:期刊引证报告期刊数据库汇编作品
- 垃圾短信侵犯隐私权与安宁权被引量:2
- 2008年
- 垃圾短信的泛滥已经成为部分人日常生活的一种困扰,随着垃圾短信重要来源的揭示,"透明社会"中如何保护我们的隐私权和安宁权已经触动了法律的神经。
- 黄武双黄荣楠王彦志
- 关键词:隐私权垃圾短信
- 原始投资者的权益应该确认与保护
- 1999年
- 日前,上海《法学》月刊社就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挂靠”企业脱钩时原始投资者的权益如何确认与保护的法律问题,特邀上海社会科学院沈国明、徐开墅研究员,上海大学李铸国教授,复旦大学王全弟副教授。
- 黄武双
- 关键词:营业部产权界定《暂行办法》产权主体清产核资
- 英美商业秘密保护中的公共利益抗辩规则及对我国的启示被引量:24
- 2009年
- 在英国和美国,限制商业秘密权利行使的公共利益抗辩规则是通过判例逐渐发展起来的。基于自身立法与司法体制的不同,在英美两国实践的公共利益抗辩事由有所区别。英国通过成文法规定了较为具体的抗辩事由,美国则主要通过判例和特殊领域的单行法加以体现。两国在公共利益具体内容以及利益平衡方面累积的丰富实践经验,可供我国借鉴。公共利益应包括披露犯罪或侵权、欺诈公众的行为,保护公共健康和安全以及保障国家安全等事项。即便依据公共利益抗辩规则可以披露有关信息,也应对信息披露对象与时间进行限制,使用保密信息的应给予相应补偿。
- 黄武双
- 关键词:不法行为正当理由
- 驰名商标地域性认定标准的突破被引量:7
- 2020年
- 地域性是知识产权特征之一,但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商誉溢出"现象已经成为驰名商标的另一特征。我国现行司法实践中对驰名商标保护采用的是严格地域性标准,这不仅难以扼制对外国驰名商标恶意抢注的行为,也未达到国际条约的保护标准。商标权具有地域性,但商誉没有地域性。本文运用了符号学的分析方法,在对商标驰名度进行认定时,以消费者认知为标准,对现行《商标法》的规定予以扩张解释,以"国际使用"为标准,兼以"国内驰名"的要求,更加符合我国商标发展战略。
- 黄武双刘榕
- 关键词:驰名商标地域性消费者认知恶意抢注
- 商业秘密的理论基础及其属性演变被引量:26
- 2021年
- 大陆法系的商业秘密制度是从英美法系继受而来。商业秘密的理论基础历经了合同理论、侵权理论、不正当竞争理论、人格权理论、违反保密义务理论、财产权理论,并最终发展为知识产权理论。这个发展过程经历了两百余年的历史。尽管现在还有争论,但业内大多接受了知识产权属性的观点。在我国,有关商业秘密性质的争论一直未停止过,直到我国《民法典》第123条将商业秘密列为知识产权客体,才在立法上有了一个终结。但由于理论基础层面的问题尚未解释清楚,学界和实务界将信将疑。为了排除这种怀疑,并为商业秘密单行立法提供理论基础,文章系统分析了商业秘密的理论基础及其属性。
- 黄武双
- 关键词:商业秘密侵权不正当竞争人格权保密义务财产权
- 机器学习所涉数据保护合理边界的厘定被引量:10
- 2019年
- 机器学习过程中会利用自然人个人信息、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经营者享有竞争利益的数据等,为此需准确厘清这三种数据类型的权益边界。利用自然人个人信息时,要以保护自然人人格利益为前提,同时考虑数据收集是否具有合法性和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充分,谨慎地划定边界。利用他人作品时判断是否侵犯著作权需从输入结果的过程、输出结果的过程以及侵权责任主体等确定保护的合理边界。利用经营者具有竞争利益的其他数据时,构成商业秘密的数据可受保护;未经他人同意而利用他人公开的数据,应考虑是否存在竞争关系以及竞争是否正当。
- 黄武双谭宇航
- 关键词:人工智能信息保护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