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殿升
- 作品数:7 被引量:39H指数:3
- 供职机构:北京大学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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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改造罪犯工作的人道主义原则
- 1992年
- 《中国改造罪犯的状况》白皮书通过大量确凿的事实,把中国改造罪犯的情况公诸于众,将有助于国内人民和国际社会比较全面、系统。
- 杨殿升
- 关键词:人道主义改造罪犯青少年罪犯监狱合法权利
- 囚犯人权刍议被引量:8
- 1996年
- 囚犯人权,是指囚犯作为特殊身份的人所享有或应当享有的权利。所谓特殊身份,是指因实施了犯罪行为而被逮捕、起诉或定罪判刑,并囚禁于监狱的已决犯和被羁押的未决犯。在我国,囚犯人权主要指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所享有和应当享有的权利。从人权形态来看,囚犯人权可分为法定权利和非法定权利两种。法定权利,是囚犯由国家法律明文规定,并受国家法律保障的权利,即囚犯的合法权益。
- 杨殿升田大忠
- 关键词:罪犯人权法定权利刑满释放人员改造罪犯发展权
- 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监狱法被引量:3
- 199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已于1994年12月29日颁布施行,这是新中国第一部监狱法。它的颁布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它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为监狱正确执行刑罚,有效地惩罚和改造罪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监狱作为阶级专政的工具是随着阶级的出现,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我国监狱产生于公元前21世纪的夏朝,4千余年来,历史上先后存在过奴隶帛、封建制和半殖民地半封建制三种不同类型的监狱。这三种监狱尽管专政性质和管理制度各不相同,但却有着共同的特点,即它们都是少数剥削者阶级镇压广大人民群众的暴力工具,并且采用野蛮粗暴的方法管理犯人。新中国的监狱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既不同于旧中国的监狱。
- 杨殿升
- 关键词:改造罪犯监狱法执行刑罚监狱干警未成年犯
- 论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被引量:2
- 1994年
- 教育改造是一个特定的法律用语,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是指我国劳动 改造机关对罪犯实施的全部惩罚和改造活动,包括刑罚执行、狱政管理、劳动生 产、政治文化技术教育、考核奖惩,等等。因为这些活动都从不同的角度直接或者间接地对罪犯发挥教育改造的作用,所以都可称之为教育改造。
- 杨殿升
- 关键词:改造罪犯监狱制度重新犯罪
- 罪犯人权的法律保障被引量:10
- 1995年
- 本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有关罪犯权利的规定,系统地阐述了我国关于罪犯人权的基本观点、立场、方针政策和做法,认为我国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依法平等地享有广泛而真实的权利。并且通过比较研究,阐明了我国罪犯人权的主要特点,即立足于改造罪犯;注重罪犯的发展权;重视保护罪犯刑满释放回归社会后的权利;保障罪犯权利的实际行使;罪犯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最后指出,罪犯人权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今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我国监狱工作必将不断得到完善和提高,罪犯的人权状况必将不断得到改善,进而达到新的水平。
- 杨殿升
- 关键词:罪犯人权《监狱法》改造罪犯监狱人民警察罪犯权利刑满释放人员
- 论我国监狱行刑的目的和功能被引量:19
- 1999年
- 一、监狱行刑的含义 监狱行刑属于刑罚执行的范畴。刑罚执行又称行刑,是作为刑事司法活动的一个特定阶段而存在的。“刑事立法是要解决刑法规范从何而来的问题,刑事司法则是要解决刑法规范如何适用的问题”。监狱行刑实质上是将抽象的刑法规定加以具体运用的动态过程。当然,这种“具体运用的动态过程”又包含在刑罚执行的范围之内。广义上的刑罚执行,是指有关的刑罚执行机关将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付诸实施的活动。它既包括对主刑的执行,也包括对附加刑的执行。相比较而言,监狱行刑可称为狭义的刑罚执行。
- 杨殿升余诤
- 关键词:监狱行刑刑罚执行刑罚目的《监狱法》监狱行刑社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