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勇
- 作品数:17 被引量:27H指数:3
- 供职机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更多>>
- 发文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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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完善刑事瑕疵证据补救制度的思考——以某中级法院普通刑事案件判决为样本被引量:8
- 2013年
- 《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十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证据规定》)首次从司法解释的层面,规定了瑕疵证据补救制度。这在证据学上是一个理论创新,由此实现了从证据可采信角度对证据类型的“三分法”,克服了将证据简单划分为“合法证据”与“非法证据”的缺陷。这一规定同时也是对司法实践中惯常做法的总结与肯定,起到了从制度上对瑕疵证据补救行为予以规范和保障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 李忠勇
- 关键词:瑕疵证据刑事案件中级法院判决非法证据司法实践
- 特殊原因指定管辖适用范围扩张的反思与规制
- 2024年
-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有管辖权的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时,由上级法院指定其他法院管辖。当前,特殊原因指定管辖作为法定管辖规则的补充和调整,适用呈无序扩张之势,背离了制度设计的初衷,存在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破坏正常管辖秩序、影响司法公信力等弊病。本文从民事程序一般理念和指定管辖的特殊性质出发,建议在指定管辖案件办理中尊重并适度保障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避免任意启动;在适用阶段、案件类型和提起时间上应有所限制,避免管辖问题久拖不决进而影响案件的实质公正处理;对于可以适用回避制度解决的问题,原则上不允许指定管辖;对“特殊原因”的具体情形予以细化,以期在尊重当事人主体性和方便法院行使审判权、公正与效率几种价值取向间寻得适度平衡。
- 杨迪菲李忠勇来小钰
- 关键词:指定管辖民事程序民事诉讼法实质公正管辖权审判权
- 被害人谅解与刑罚适用探究
- 犯罪是对被害人的直接侵犯,在承受犯罪行为侵害的过程中,被害人对犯罪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影响有着切身的体会和直观的感受,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应该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并在量刑时加以考虑,但被害人谅解是否对于法院有必然的约束力则不能...
- 李忠勇
- 关键词:刑事处罚
- 对于完善刑事瑕疵证据补救制度的思考——以某中级法院普通刑事案件判决为样本
- 引言《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证据规定》)首次从司法解释的层面,规定了瑕疵证据补救制度。这在证据学上是一个理论创新,由此实现了从证据可采信角度对证据...
- 李忠勇
- 文献传递
- 警察盘查行为之可诉性研究被引量:2
- 2007年
- 对盘查行为性质的不同认识,影响了法院对盘查行为的司法审查。世界各国对盘查行为的性质认识不尽相同,在德、法、英、美四国,盘查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而在日本和我国的台湾地区则是一种行政措施。在我国大陆,无论从理论还是司法实践看,盘查都是一种的行政强制措施,因此,公民对于警察盘查行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于符合受案标准的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 李忠勇陈超然
- 关键词:警察权盘查行政诉讼
- 案发后的电话报案行为不构成自首
- 2008年
- 被告人王秋明与女友孟令娣因感情问题于2007年9月23日凌晨发生争执,3时许王秋明采用拳打脚踢的方式对孟令娣进行殴打,造成孟令娣下腔静脉进入右心房入口处破裂,致心包填塞死亡。案发后,被告人王秋明在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得知被害人死亡后,在医生的催促下打“110”电话报案称:“在区医院急诊室有一女子死亡。”
- 刘俊燕李忠勇
- 关键词:自首感情问题被告人被害人
- 论被害人谅解对量刑的影响
- 2011年
- 犯罪是对被害人的直接侵害,在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过程中,被害人对犯罪行为给自己带来的伤害有着切身的体会和直观的感受。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应该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并在量刑时加以考虑。但被害人谅解是否对于法院有必然的约束力则不能一概而论。笔者从被害人谅解影响量刑的依据、限度、条件及监督保障等方面对被害人谅解与刑罚适用的关系进行了讨论,并提出只要从制度上加以规范和保障,将被害人谅解作为量刑的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是可以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的。
- 韩俊雯李忠勇
- 关键词:被害人谅解刑罚量刑
- 试论警察盘查权之启动被引量:4
- 2006年
- 对警察盘查权的规范应该从盘查权的启动,即当场盘问和检查做起。英国、美国和德国对此都有自己的规定,而我国的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却过于笼统,不利规范操作行使。为完善我国警察的盘查权,可借鉴国外有关规定,对当场盘问、检查与继续盘问在适用上应有区别,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启动标准可适当放宽。
- 李忠勇
- 关键词:警察盘查权
- 逮捕、羁押措施的完善与证明标准的层次性研究被引量:3
- 2014年
- 在我国,逮捕是一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羁押是逮捕的必然结果。逮捕与羁押不分导致逮捕证明标准过高并严重影响了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在借鉴部分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之基础上,分离逮捕与羁押两项措施;通过论证证明标准的层次性来降低我国逮捕的证明标准(从"确实充分"到"相当理由"或"优势证据")、确立羁押的证明标准(明晰而可信的证据);并建立健全与层次性证明标准相适应的配套制度,使其自成体系,以期实现侦查效率价值与保障人权价值的平衡。
- 马可肖军李忠勇
- 关键词:证明标准
- 我国刑事庭前会议制度的功能定位被引量:7
- 2013年
- 正确把握庭前会议的功能是准确适用的前提。我国刑事庭前会议旨在为法庭审理做准备,主要解决程序性问题,具有明晰诉争观点,提升法庭审理效率的功能。我国刑事庭前会议的特点是在启动上凸显了职权主义色彩,听取控辩双方意见的方式有别于证据开示,产生的结果不具有强制性,规范公诉权行使的有限性,程序适用的选择性。
- 李忠勇高洁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