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祖兴
- 作品数:20 被引量:176H指数:8
- 供职机构: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学社会学更多>>
- 诉讼法学研究的想象力及其展开——《方法与改革:社科刑事诉讼的理论路径》书评被引量:1
- 2020年
- 在司法改革进行"精装修"的背景下,民事诉讼法学与刑事诉讼法学一样,研究范式和理论更新亟待突破现有研究范式的束缚和学科"专业槽"的局限,需要积极拥抱"社会科学"的理论资源和学术供给。值得注意的是,由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的青年研究人员杨继文,历时数年撰写完成的《方法与改革:社科刑事诉讼的理论路径》近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引起了很好的反响。该书的研究视野开阔,结构逻辑精巧,研究方法科学,内容观点丰富,是一部具有良好学术品格和学术标识的力作。
- 汪祖兴
-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司法改革精装修
- 仲裁机构民间化的境遇及改革要略被引量:24
- 2010年
- 仲裁机构的民间性问题在立法和理论上业已论定。重提这一问题,原因在于实践操作上的行政化倾向。中国的仲裁机构民间性必然受中国"处境"的影响,行政推进性的社会传统使仲裁机构遭遇了行政异化的危机,实证地表现为人事任免、财权掌控与仲裁运作等三个方面具有深重的行政化痕迹。仲裁机构的行政异化历史地形成,也该当历史地解决。变革之道首在于转变行政监护的传统,以司法监督的制衡结构取代之;次在于以行业监护置换行政监护;同时推进仲裁行政管理的内化,提高仲裁的案件管理效率。仲裁机构在实践维度的民间化进程还必须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向度和进度。建立一种兼顾理论与实践、变通传统与未来的中庸方略值得赞许。
- 汪祖兴
- 关键词:仲裁机构民间化司法监督仲裁协会
- 论人民陪审制改革的模式选择——谈“混合制”陪审模式的建立被引量:6
- 2006年
- 人民陪审制在我国是舶来品,其建立的基本理念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实现人民参与国家政权的管理和司法民主;一是通过人民陪审员的参与,实现准确认定案件事实、适用法律的目的。我国目前人民陪审制的实际运行与以上两个理念冲突,无法实现人民陪审制的功能。在审判方式改革日益深入的当今时代,英美国家的陪审制对人民陪审制的完善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为此,我们主张我国人民陪审制的改革在立足人民陪审员对法律适用具有一定的发言权的基础上,借鉴英美陪审制的合理因素,建立混合式的人民陪审制。
- 汪祖兴赵信会
- 关键词:陪审制参审制混合式人民陪审制
- 民事社会科学证据的中国图景被引量:14
- 2014年
- 司法证明方法从神证到人证再到物证,呈现科学化发展的趋势,科学证据成为司法证明方法的必然选择,以社会调查为主要方法的新型诉讼证明方法逐步被应用于诉讼实践。社会科学证据符合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等证据属性,应赋予社会科学调查报告以法定的证据资格,并将其界定为鉴定意见。社会科学证据频现于我国诉讼实践中,但由于规则缺失,法院对待社会科学证据的态度差异较大。社会科学证据制度在我国的建立,应确定其法律依据,对社会科学证据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及技术标准实行统一管理;应限制法院决定是否同意社会调查的自由裁量权,赋予当事人程序性救济权,对重新调查程序的启动予以具体化规定;应建立技术性出庭制度、法官技术顾问及专家陪审制度等。
- 汪祖兴宋汉林
- 关键词:民事诉讼社会科学
- 与ADR相关的保密制度探讨被引量:10
- 2005年
- 与ADR相关的保密制度在结构上包括需保密的对象和保密义务的承担者两方面,其渊源包括要求保密的法律或规则以及当事人间的保密条款,要求ADR程序参与者或当事人彼此对包括意愿、建议、陈述或承认等在内的所有的在程序中透露的信息进行保密,但是,如果当事人同意、法律要求或者为实施或强制执行调解协议也可以或不得对部分信息保密。
- 汪祖兴
- 关键词:保密制度ADR当事人同意保密义务保密条款法律要求
- 论加入WTO与我国涉外仲裁制度的完善被引量:7
- 2005年
- WTO原则对我国涉外仲裁产生深远影响,要求我国涉外仲裁程序应当具备独立性、透明性、效益性等程序品格。然而,我国涉外仲裁制度在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都面临着重大挑战和诸多问题,如:与仲裁相关的执法环境令人堪忧,人们对仲裁制度还比较陌生,仲裁机构之间竞争激烈、仲裁机构管理人才结构不合理,临时仲裁制度缺失,仲裁协议的规定过于专业化、司法对仲裁的审查过于随意等。作者提出完善我国涉外仲裁制度的基本构想,即建立临时仲裁制度,以商人视角重新设置仲裁协议要件,逐步拓宽当事人选择仲裁员的自由度,对撤销和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应予立法规定。
- 汪祖兴
- 关键词:WTO仲裁协议临时仲裁制度仲裁员
- 也论内地和香港相互承认和执行法院判决被引量:4
- 2005年
- 内地和香港相互承认和执行法院判决是两地司法协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具有重大的现实研究价值。内地和香港相互承认和执行法院判决是在一国两制下的不同法系间的区际司法协助,不同的社会体制、法律文化乃至不同的司法理念和体制决定了应该根据《基本法》中有关条款和两地的各自立法对符合条件的内地和香港的民商事案件按照程序相互承认并加以执行。
- 汪祖兴
- 关键词:法院判决区际司法协助民商事案件《基本法》社会体制司法理念
- 论国际商会仲裁审理范围书制度被引量:1
- 2005年
- 国际商会仲裁体制下的审理范围书制度起源于当事人在争议事件发生后签订的“自愿书”。由于审理范围书是对当事人争议主题和仲裁程序问题等关键事项的明确化,关系到仲裁范围的界定和案件实体结果的裁决,从理论和实务的角度对审理范围书制度,即审理范围书的拟定程序、方式、主要内容及其积极作用等方面进行分析就具有了非常重要的意义,对我国商事仲裁制度创新具有镜鉴功能。
- 汪祖兴
- 关键词:审理范围国际商会仲裁体制仲裁范围商事仲裁自愿
- 当事人共任仲裁员不能之救济实践及完善被引量:10
- 2012年
- 当事人共任的仲裁员包括独任、首席和仲裁公断人三种类型。由于仲裁当事人处境变迁、仲裁协议约定不明、仲裁员名册硬性限制,以及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异化,都可能导致共任仲裁员不能的难题。中国仲裁立法、各仲裁机构仲裁规则在救济当事人共任仲裁员不能时均采机构负责人直接指定的方式,但此种方式容易导致权力寻租等连锁问题。为最大化当事人在共任仲裁员问题上的合意,应当重构中国仲裁实践的救济方案,以"穷尽一切共任合意之救济手段"为规则,抵消机构指定这一体现"相对意思自治"精神的方法之消极效应,通过相对意思自治的再次相对化,在共任仲裁员问题上寻找自治与外力、公平与效率之间的最优解。
- 汪祖兴
- 关键词:仲裁员
- 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仲裁问题研究
- 汪祖兴
- 关键词:国际商事仲裁仲裁制度国际法仲裁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