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西恒
- 作品数:9 被引量:8H指数:2
- 供职机构: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 法官为何难以应对涉诉舆论——一个传播修辞学的进路被引量:2
- 2015年
- 公众对案件的感知基本上依赖媒体。媒体获得公众信任,首先得益于媒体基本发声一致;而从宏观历史视角考察,这与我们的认知传统不无联系,即地理形态上的广袤无际,以及现实世界"一统天下"的长期存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我们对同一声音的需要。另外,还得益于媒体迎合受众认知路径的"讲故事"的叙事修辞技巧,以及媒体相对于法院的某些立场和技术优势。而互联网时代的"窗帘陷阱""筛网模式",以及法官缺乏有效的修辞技艺使得法官应对涉诉舆论捉襟见肘。可能的出路则包括促进媒体之间相互竞争、批评,鼓励事后报道,树立"建构性修辞"观,精准传播,以及维护法官隐私,克服"窗帘幻觉"等。
- 张西恒
- 司法就是说谎?——新修辞学对司法虚饰命题的反击被引量:1
- 2016年
- 判决理由与判决原因的分离具有某种修辞学上的必然性。首先,任何文本都有一个不同于真实作者的隐合作者,前者代表的只是隐合作者的声音,而并非真实作者意见的彻底披露,即后者的展示。其次,分离还缘于修辞场景的转换,即实现不同的同一。前者的听众是当事人和公众,要实现的是对他们的有效说服;而后者的听众则是法官自己,意在劝说自己做出某个判决。再次,从动机角度出发,前者展现的是伯克修辞学的动机,这是一个语言学概念;而后者展现的则是作者的真实动机,这是一个心理学概念。最后,两者之间只是第二种形式的重复,一种没有同一性基础的"不透明的相似"。因此,司法无所谓说谎。
- 张西恒
- 关键词:新修辞学判决理由
- 审判制度的修辞力初探——以民诉两审制为例
- 2015年
- 尽管学界对司法中的法律修辞研究日益丰富和深入,但对审判制度的修辞力的研究还鲜有论及。由于对修辞的认识多元而混淆,因此首先需要明确界定;以民诉两审制为例,不同于传统的效率追求为主的单一解释,可以初步看到它所具有的直觉上的正确、司法信任、沟通理解等多方面的修辞力,这对增加司法判决的可接受性有着重要意义;然而在实践之中却也存在着沦为缺乏实效、与逻辑背离的"仅仅是修辞"的迹象与危险。
- 张西恒施延亮
- 关键词:审判制度
- 涉诉舆论中的非法律修辞——以李天一案为例被引量:2
- 2015年
- 近年来,舆论介入司法干预司法审判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并对司法审判产生了较为复杂的影响。以李天一案件为例,借鉴心理学等研究成果,着眼于涉诉舆论中的非法律修辞,将会对其内容、形成根源和影响的探讨产生非常重要的启示,并能够揭示出舆论背后的报复与恐惧机制,以及对法治的消解作用。可能的出路也许是多方面的,包括公权力的监管与自我限制、把法律作为修辞,以及警惕恐惧"愚昧"、倡导希望等。
- 张西恒施延亮徐慧
- 浅析《唐律疏议》“礼法结合”完成的原因及其历史影响被引量:1
- 2013年
- "礼法结合"作为中华法系的特征之一,在中国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演变过程,至《唐律疏议》最终完成,而这是由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决定的:唐初统治者对儒学的重视及儒学的进一步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唐律的礼法结合;统治阶级充分认识到礼义道德的作用和法律的作用,坚持礼法并用的统治思想;法制与礼制制度体系的相对完备;稳定良好的社会政治经济状况为礼法结合提供了现实条件等。"礼法结合"的完成产生了重要的历史影响,不仅包括对儒家思想和中华法系的影响,还影响了我们今天的法治建设。
- 张西恒
- 关键词:《唐律疏议》礼法结合历史影响
- 形式意义上的中西古代法律宗教性比较研究被引量:1
- 2013年
- 一、问题的提出美国学者伯尔曼在1974年出版的《法律与宗教》一书中系统阐释了“法律与宗教”的关系,随后在《法律与革命》和《信仰与秩序:法律与宗教的复合》等著作里进行了进一步的发展。在作者看来,法律并不只是一个规则制度,宗教也不只是一套信条和仪式。〔1〕“法律与宗教被看成既是人类本性又是社会关系的两个方面”,〔2〕即“泛化的宗教和法律”。
- 张西恒
- 关键词:古代法律宗教性《法律与宗教》中西美国学者社会关系
- 对我国法学教育系统层次结构调整的思考——基于教育事业与人口普查数据的分析
- 2014年
- 经过近10年的高等教育大发展,我国法学类专业人才不仅渐趋饱和,且从业人员整体受教育程度已大幅优化,其岗位入职"门槛"更是逐渐提升至本科层次。法学类人才市场的这一变化,并未引起我国法学教育系统层次结构的相应变化。本文基于对我国法学教育事业数据的梳理及人口普查资料的分析,提出中职、高职层次法学教育应退出或大力缩减,本科及以上层次法学教育应相对促进发展。
- 张西恒张海水
- 关键词:法学教育教育事业人口普查
- 浅议将社会科学方法运用到比较法学研究中被引量:1
- 2012年
- 20世纪比较法学研究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但也存在着许多缺陷与不足,如理论上较为贫弱,方法论研究片面化,研究中存在"西方中心主义"倾向等,这些问题在我国比较法学研究中更为突出;而社会科学方法具有注重从社会角度看事情,注重逻辑判断,注重理论总结等特点,这些特点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上述问题。基于此,文章指出要将社会科学方法运用到比较法学研究中,并进一步阐释了一些具体方法的运用。
- 张西恒
- 关键词:比较法学社会科学方法方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