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鹏
- 作品数:4 被引量:7H指数:1
- 供职机构:淮委水政水资源处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新《水法》系列讲座之二 新《水法》的主要特点
- 2002年
- 1988年1月21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水法>,标志着我国水利建设与管理步入了法制轨道,它对规范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行为、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1988年<水法>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经过8年的努力,2002年8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新<水法>.新<水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依法治水进入全面推进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
- 倪鹏郝天奎
- 关键词:《水法》水资源规划
- 加强流域水利法制建设 实现依法管水依法行政
- 2004年
- 加强流域水利法制建设,实现依法行政,依法管水,是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是推动流域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需要.多年来,淮委按照<水法>等水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水利部党组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治水思路,以治淮为中心,加强流域水利法制建设,在水法规宣传和普法教育、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和水行政执法、水行政许可和依法收费、流域立法和政策研究、水事纠纷预防和调处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多次受到水利部和政策法规司的表彰,并多次获得全国水政(普法、政策法规)工作先进称号.
- 倪鹏郝天奎
- 关键词:水利法制建设依法管水依法行政水法律《水法》流域
- 贯彻新《水法》 预防调处省际边界水事纠纷被引量:6
- 2002年
- 淮河流域省际边界线长达3000公里,涉及5省27市(地)66县(市、区),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的省际边界河道约170条,绝大多数系平原河道,上下游、左右岸在防洪、除涝、灌溉、排水等方面存在复杂的水事关系,经常发生水事矛盾,是我国省际水事纠纷最频繁的地区之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1988年<水法>颁布实施以来,按照互谅互让、团结协作、协商处理水事纠纷的原则,淮委调处了大量的省际边界水事纠纷,对规范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防治水害、促进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了流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 倪鹏
- 关键词:水资源《水法》水事纠纷
- 对流域机构水行政执法的几点认识被引量:1
- 2002年
- 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水法>,是我国水利事业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成就,对进一步推进流域管理机构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新<水法>的颁布实施必将全面推进我国的水利事业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加快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新<水法>对流域管理机构水行政管理的作用与影响是多方面的,笔者仅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浅述.
- 倪鹏
- 关键词:流域机构水行政执法水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