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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杰

作品数:3 被引量:13H指数:3
供职机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登记
  • 1篇抵押
  • 1篇抵押权
  • 1篇抵押权登记
  • 1篇动产
  • 1篇动产抵押
  • 1篇对抗效力
  • 1篇要件
  • 1篇实质要件
  • 1篇抢劫
  • 1篇抢劫罪
  • 1篇准自首
  • 1篇自首
  • 1篇效力
  • 1篇成立要件

机构

  • 3篇中国人民公安...
  • 1篇中国人民大学

作者

  • 3篇李登杰
  • 1篇梁晟源
  • 1篇王应富

传媒

  • 2篇中国人民公安...
  • 1篇江西师范大学...

年份

  • 2篇2008
  • 1篇2005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论抢劫罪之方法行为与目的行为被引量:7
2008年
抢劫罪中的暴力是用来排除被害人反抗的有形力,包括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暴力的对象只能是人(不包括物),但并不限于有权处分财物的人,还应包括其他能妨碍劫取财物的人。暴力、胁迫的下限必须达到足以抑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但不必实际上抑制被害人的反抗,更不要求达到危及被害人生命或健康的程度;在现行刑法规定下,暴力的上限应包括故意杀人,但从完善立法角度,抢劫故意杀人的应通过立法途径纳入结合犯的范畴。抢劫罪的其他方法主要是指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使用催眠术等致人"昏醉"方法。抢劫罪的目的行为是强取财物的行为,乘对方没有注意时当场取得财物,不属于强取。暴力、胁迫与取得财物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时,才应以抢劫既遂论处。
梁晟源李登杰
关键词:抢劫罪
论准自首的成立要件被引量:3
2005年
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准自首的成立要件可分为适用对象要件与实质要件 两方面:其适用对象要件成立的关键在于在案人是否属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 刑的罪犯,而不在于其是否被剥夺人身自由;其实质要件并不在于自动投案的形式,而在于主动认罪,如 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其中的“其他罪行”应既包括异种罪名又包括同种罪名。
杨光明李登杰梁晟源
关键词:准自首实质要件
动产抵押权登记对抗效力论被引量:3
2008年
就物权的公示方法看,《物权法》新亮点之一当属就动产抵押一体采登记对抗主义的立法例,一改《担保法》时期对动产抵押登记效力的两分法——部分为登记生效,部分为登记对抗。动产抵押制度之设立乃是为了适应工商业和农业资金融通以及动产用益的需求。动产抵押克服了传统民法中动产质权所存在的必须移转动产占有而致标的物之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发生冲突之局限。本文拟从动产抵押权登记对抗立法之价值、对抗与对抗力之意义和第三人范围等三方面就《物权法》"动产抵押登记对抗效力"规定的适用作一粗浅的探讨。
王应富李登杰
关键词:动产抵押登记对抗效力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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