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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士金

作品数:13 被引量:32H指数:5
供职机构: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10篇期刊文章
  • 3篇学位论文

领域

  • 11篇政治法律
  • 2篇经济管理

主题

  • 10篇资产追回
  • 4篇公约
  • 3篇联合国反腐败...
  • 3篇国际法
  • 3篇法律
  • 3篇反腐败公约
  • 3篇《联合国反腐...
  • 2篇缔约
  • 2篇缔约国
  • 2篇诉讼
  • 2篇没收
  • 2篇法律途径
  • 2篇犯罪
  • 2篇腐败
  • 1篇定罪
  • 1篇刑事
  • 1篇义务
  • 1篇侵权
  • 1篇侵权诉讼
  • 1篇全球治理

机构

  • 8篇北京师范大学
  • 5篇中国人民大学
  • 2篇国务院
  • 2篇人民法院报社

作者

  • 13篇张士金
  • 3篇李年乐

传媒

  • 2篇云南大学学报...
  • 2篇人民检察
  • 1篇中国刑事法杂...
  • 1篇法学杂志
  • 1篇政法论坛
  • 1篇山东社会科学
  • 1篇法学论坛
  • 1篇中国检察官

年份

  • 3篇2010
  • 5篇2009
  • 3篇2008
  • 2篇2007
13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对资产追回现实困境的思考被引量:2
2009年
资产追回是国际合作打击腐败犯罪最重要的环节和手段。以联合国为主的国际组织制定并通过了一系列的国际公约对其予以规范,构成了资产追回重要的国际法律基础。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资产追回国就能够有效追回流失至境外的资产。在具体的追回过程中,资产追回国的每一追回步骤和阶段都面临若干阻碍性因素,资产追回国必须高度重视并策略性地予以克服。当前,必须以资产追回相关法律现状为基础,从增强资产追回国国内司法能力和资产所在国提供国际法律合作能力两个方面入手,进一步提高资产追回国际法律合作水平。
张士金李年乐
关键词:资产追回国际法发展
对资产追回民事途径的思考被引量:5
2010年
利用民事程序进行资产追回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一个重要创新,在具体实践中表现为三种不同的运行程序。无论资产追回国选择适用何种具体程序,都必须首先解决好追回主体的选择与确立、证据的收集与提交这两个核心问题。尤为重要的是,资产追回国在具体适用民事途径进行资产追回时,还必须对该途径的优势与不足进行战略性分析,有针对地予以适用。就中国而言,当前还必须解决好境外民事追回主体的确立、国有资产的范围与产权界定、国家的腐败犯罪被害人地位等问题。
张士金
关键词:资产追回
对资产追回国际法律合作的现实考量被引量:8
2010年
资产追回国际法律合作是打击腐败犯罪最重要的环节和手段,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国际组织制定并通过了一系列的国际公约对其予以规范。其中《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有关规定最具有代表性和全面性,详细描绘了刑事和民事两种可供缔约国选择适用的追回途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腐败犯罪资产来源国就能够有效追回流失至境外的资产,在具体的追回过程中,资产来源国必须充分把握每种途径的要求,了解其优势和不足,策略性的选择适用。当前,必须进一步提高资产来源国的国内司法能力和资产所在国提供资产追回国际法律合作水平,以确保资产追回取得预期成效。
张士金
关键词:资产追回考量
论资产追回中的没收判决承认与执行问题
2009年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创制了两种可供腐败犯罪受害国选择适用的资产追回途径。其中,在通过刑事没收国际合作追回腐败犯罪所得的过程中,请求国的没收判决能否得到资产所在国当局的承认并获得执行,是资产能否最终得以追回的前提和基础。目前,没收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有直接执行和间接执行两种方式,无论何种执行方式,多数国家都对承认与执行外国的没收判决设置了一定的前提条件。当前,我国必须按照资产追回关于没收判决承认与执行的要求,不断创立和完善关于没收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国内法律制度。
张士金李年乐
关键词:资产追回
资产追回制度与我国相关法律的完善被引量:6
2007年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下简称《反腐败公约》)为资产追回共同条款提供了一个独特而新颖的框架;在规定缔约国资产追回国际义务的同时,也赋予了缔约国更多的法律途径选择。我国是《反腐败公约》的重要缔约国,合理利用公约规定的资产追回法律制度安排追回境外腐败资产,是目前最为有效的途径,当然也面临着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张士金
关键词:腐败资产法律途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缔约国国际义务法律制度
腐败犯罪资产民事途径追回问题研究
2009年
通过民事途径追回流失至国外的腐败犯罪所得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一个重要创新,缔约国可以通过确权民事诉讼、侵权民事诉讼和主张合法权利等途径追回流失至境外的腐败犯罪所得。这种以民事法律规则——财产法或者侵权法作为诉求基础,通过承担纯粹的民事举证责任,利用私人性质的民事程序追回腐败犯罪所得的途径,具有证据标准低、不受被告人缺席影响、适用范围广、判决易于执行等优势,但也有价格昂贵、易受外界因素影响多等不足,资产追回国必须策略性地选择适用。
张士金李年乐
关键词:确权诉讼侵权诉讼
资产追回的法律途径分析被引量:3
2008年
挪用或向国外转移腐败资产是腐败犯罪分子隐匿非法所得的重要手段之一。收回被高级公职人员和政治家通过腐败做法转移的资产,对许多国家而言都是一个紧迫的问题。《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资产追回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框架,规定了不同的追回途径,每一种途径都有其基本的要求和优劣差异,资产来源国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用。
李年乐张士金
关键词:资产追回法律途径资产转移
腐败犯罪资产民事程序追回问题研究(博士后研究报告)
张士金
关键词:资产追回民事诉讼民事没收
全球治理与国际立法模式的转变被引量:5
2007年
本文以对全球治理基本特点的分析为基础,指出全球治理对国际法律规则的创制的数量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国际法律规由于立法模式的限制,以及调整对象的局限,严重滞后于全球治理的需要,进而提出必须改进国际法律规则的立法模式。最后,通过对目前关于国际法律规则创制变革主要理论的分析,提出全球治理中的国际法律规则创制必须以以民族国家和政府为中心,非国家行为适当参与,主次分明的多元式立法为立法模式。
张士金
关键词:全球治理
资产追回中的没收制度及对中国的启示被引量:2
2009年
一、各国没收制度的类型分析所谓“没收”,是指根据法院或则其他主管机关的命令对财产实行永久剥夺。概括而言,根据运行的基础不同,没收可分为以刑事定罪为基础的没收和非以刑事定罪为基础的没收。
张士金
关键词:没收制度主管机关定罪刑事法院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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