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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杰新

作品数:20 被引量:52H指数:3
供职机构:西南政法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经济管理社会学更多>>

文献类型

  • 19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16篇政治法律
  • 4篇文化科学
  • 3篇经济管理
  • 2篇社会学

主题

  • 7篇国家安全观
  • 7篇安全观
  • 5篇犯罪
  • 4篇越轨
  • 3篇刑法
  • 3篇刑事
  • 3篇乡土社会
  • 3篇规制
  • 2篇刑法规制
  • 2篇刑事和解
  • 2篇农村
  • 2篇立场
  • 2篇教育
  • 2篇后乡土社会
  • 2篇基本立场
  • 2篇共同体
  • 2篇国家安全学
  • 2篇和解
  • 2篇法律
  • 1篇新闻

机构

  • 20篇西南政法大学
  • 1篇广州大学

作者

  • 20篇佘杰新
  • 4篇陈小彪
  • 1篇何莉萍
  • 1篇倪春乐
  • 1篇袁林

传媒

  • 1篇中国高等教育
  • 1篇安徽大学学报...
  • 1篇江海学刊
  • 1篇新闻界
  • 1篇岭南学刊
  • 1篇中国刑警学院...
  • 1篇吉首大学学报...
  • 1篇北京理工大学...
  • 1篇湖南农业大学...
  • 1篇广州大学学报...
  • 1篇江南社会学院...
  • 1篇嘉应学院学报
  • 1篇四川警察学院...
  • 1篇福建警察学院...
  • 1篇法治论坛
  • 1篇刑法论丛
  • 1篇广西警察学院...
  • 1篇警学研究
  • 1篇国家安全论坛

年份

  • 1篇2025
  • 2篇2024
  • 3篇2023
  • 1篇2022
  • 3篇2017
  • 4篇2016
  • 2篇2015
  • 2篇2014
  • 2篇2013
20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总体国家安全观视野下农村老年人邪教犯罪及其治理实证研究被引量:1
2024年
邪教犯罪治理效果关乎社会秩序稳定和公民生命健康安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邪教犯罪治理问题应上升到国家安全的高度加以重视。老年人是农村邪教犯罪的主要群体之一,其产生的传播效应更不容忽视。农村老年人邪教犯罪呈现出文化程度较低的老年女性犯罪占比高、有违法犯罪记录占比高,与家人共同实施散发、传播邪教宣传品占比高、临近居住地实施非组织性邪教活动占比高等特点。邪教传播内容的迷惑性,加之老年人群体自身的被害性、农村邪教传播的便利性、刑罚打击效果的局限性,引发老年人群体从事邪教犯罪。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各方力量要完善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体系、提升反邪教宣传效果、提高邪教犯罪侦查能力、充分发挥刑罚的教育功能,以此消除犯罪内生因素,切断邪教传播外部条件,真正推动平安乡村建设目标的实现。
佘杰新王晓杰
关键词:农村老年人邪教犯罪
中国式现代化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构建被引量:2
2024年
总体国家安全观创造性提出十年以来,我国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建设取得了一系列历史性成就,逐步走向法治理念科学化、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化、工作实施法治化、法治保障范围全面化的道路,发挥了法治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的保障功能。然而,国家安全法治理论研究难以为法治实践提供充分支撑,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建设仍然存在法律法规体系衔接不密、实施机制规定不细、监督效果有待优化等问题。职是之故,新征程亟待准确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核心要义,深入吃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国家安全蕴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建设。具体而言,需要注重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科学完整,细化国家安全工作的监督规范,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实施的高效运转,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治道路,助推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佘杰新黄铭仪
关键词:法治体系中国式现代化
后乡土社会“越轨共同体”行为的防治路径被引量:1
2016年
后乡土社会"越轨共同体"行为具有越轨类型多样性、越轨目的趋利性、越轨行为传染性、越轨扩散阶段性、越轨群体亲缘性和越轨行为组织性等特征。特有的乡村社会背景、村民思想观念和群体心理效应推动着越轨肇始者的首次涉足、早期越轨追随者的零星出现到最终后期越轨追随者的大量涌入。我们需要通过树立健康的经济发展理念、优化乡村发展模式、完善正式控制手段、挖掘民间控制资源、善用乡村宗族文化和重拾公共道德义务等方法,从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正式控制和非正式控制、外在遏制和内在遏制全方位预防越轨行为的生成、扩散和爆发。一旦发现乡村已经爆发"越轨共同体"行为,各个部门要群策群力、发挥各自职能,以"优势视角"理论指导乡村重建工作,帮助乡民摆脱越轨文化的浸淫,注重发挥刑事法律实效,从而修复支离破碎、千疮百孔的乡村。
佘杰新
关键词:乡土社会
论新闻舆论监督行为法律规制的基本立场被引量:2
2016年
作为"第四权"的新闻媒体,是民众实现参政权、表达权、知情权和批评权等宪法权利的桥梁,新闻舆论监督行为法律规制的立场应当谨慎、谦抑,以更好地发挥其民主价值。职是之故,适法机关要以"新闻舆论监督自由优位,追究媒体责任仅仅是为了防止自由走向极端、背离法律赋权的本意"作为法律规制的指导理念。"客观真实"作为界分真实和虚假消息的法律标准,有违法律不强人所难精神,应使用内容整体真实标准,避免法律过于苛刻媒体人的审查义务以及媒体人随意报道新闻两个极端的弊端。新闻内容的消息与评论应当分开评价,对于建立在真实消息基础上的评论适用合理评论原则予以免责。坚持刑法干预末位原则,严格解释诽谤罪的构成要件和限制启动该罪的公诉程序。
佘杰新
关键词:新闻舆论监督诽谤
构建符合国家战略需求的国家安全学博士人才培养模式
2025年
要当前国家安全形势日益复杂,急需培养一批战略性、高层次、复合型的国家安全学专业人才。通过对我国首批10所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高校进行考察及横向比较发现,处于起步阶段的我国国家安全学博士人才培养仍存在人才培养方案函待完善、人才理论水平有待提升、人才培养与实践需求有所脱节、人才就业出口有待优化等问题。对此,需明确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国家安全学博士人才培养的目标,搭建中国特色、国安特点的博士人才培养体系,优化博士人才培养的基础条件和保障措施,统筹协调拓展多元化博士人才就业出口,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基础性、战略性人才支撑。
佘杰新帅珊
关键词:国家安全学教育强国
网络谣言刑法治理的基本立场被引量:26
2014年
频繁发生的网络谣言给国家、社会和个人利益带来了严重损害。然而,在作为宪法权利的言论自由面前,启动刑法规制网络谣言需要以保障宪法权利言论自由为指导,避免打击民众表达内心声音的意愿。面对不同的网络谣言,刑法需要采取不同的治理限度,以落实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网络谣言本质的虚假性和网络谣言变质的真实性,需要我们考察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散布的消息是谣言,而网络谣言表达方式的多样性,需要我们证明行为人散布的消息确为网络谣言,如此才能做到主客观相统一。
陈小彪佘杰新
关键词:网络谣言言论自由合宪性
乡村治理中宗族文化的两面性及其应对——基于“乌坎事件”和乡村反腐视角被引量:8
2016年
基于"事件-过程"分析模式,以"乌坎事件"和乡村反腐为视角,揭示了宗族文化对村干部腐败犯罪作用机制的"神秘面纱"。宗族型村庄里,宗族文化形成的内生秩序不经意改变乡村治理制度设计的本来面貌,村民借助宗族势力操纵选举、联合上台,利用强大的宗族势力、族人间顾及情面、监督机制失效的现实进行腐败犯罪。而当腐败犯罪超出村民容忍度时,宗族精英依托宗族文化的凝聚力和法律赋权,迅速唤醒族群意识、凝聚族人力量进行集体反腐,有力推进了反腐的进程和深度。扬弃宗族文化的利弊,实现国家正式制度与乡村自身资源的配合。要重视村民选举的合法性和民主性,注重民主监督的本土化和精英化,实现软性法律的约束力和法治化,从而有效防控乡村腐败现象。
佘杰新
关键词:宗族文化乡村治理腐败犯罪犯罪防控
被害人样态刑法地位之证成——以中国传统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为切入点
2017年
在中国传统犯罪构成理论下,四要件与阻却事由是并列关系,由于但书的存在,犯罪成立甚至需要进行3次评价,加之四要件只是符合与否的判断而没有程度的考量,导致被害人过错、被害人同意、被害人特殊状况等被害人样态被散布于四要件、阻却事由、但书、酌定量刑情节中讨论,无法统一在四要件体系中找到其应有的地位,其影响刑法评价的根据变得扑朔迷离。实际上,如果对四要件体系的内涵做实质性和扩张性解释,把违法阻却事由、社会关系破坏程度、主观恶性大小等内容涵摄于客观方面、客体、主观方面,那么被害人样态在犯罪构成体系中就拥有相应的地位,其影响刑法评价也就有了统一的根据。
佘杰新
关键词:违法阻却事由刑法评价
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不当上访行为的刑法规制——兼论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一条
2023年
对不当上访行为进行刑法规制,需要妥善处理好权利保障和秩序稳定的关系。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刑法保障社会秩序稳定提供了指导思路。在内外部安全环境纷繁复杂的当下,保障社会安全需要刑法适时出动。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则要求考虑一些不当上访行为背后蕴含的社会因素,谨慎使用刑罚手段。系统思维要求推进预防性和治本性工作,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司法适用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和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时,需要注重情理法的综合考量,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同时,更好地维护社会安全。
佘杰新
关键词:人民安全社会安全刑法规制
群体越轨行为释因理路——基于“问题村”形成机制之实证调查被引量:1
2017年
以广东省博社村、江西省团林村等"问题村"为实证分析对象,发现其形成路径为越轨肇始者的首次涉足→早期越轨追随者的零星出现→后期越轨追随者的大量涌入三个阶段。越轨肇始者的前期铺路为早期越轨追随者的越轨行为提供了便利。而特殊的宗族文化关系网,村干部和公务人员无法守住一方净土,亚文化挤压主流文化的"发言权",以及法不责众的群体心理,是村民犹如被"魔力"拉进越轨泥潭的多元因素。越轨原因静态解释进路忽视了"问题村"等群体越轨行为形成机制的渐进性、阶段性、交互性和复杂性,原因剖析缺乏全面性和具体性,防控措施缺乏预防性和针对性,职是之故,有必要构建越轨原因动态解释进路,通过对越轨过程划分阶段,寻找各阶段的个性和联系。越轨原因动态解释进路实际上是对唯物辩证思维的贯彻,因此,唯物辩证法可以为分析群体越轨行为提供思维指导:运用质量互变规律划分越轨现象的阶段;运用普遍联系观寻找前后阶段间的关系;运用矛盾特殊性原理分析各阶段的特性。
佘杰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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