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卿
- 作品数:19 被引量:34H指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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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经济管理更多>>
- 论国际私法中的“分割方法”被引量:5
- 2012年
- 国际私法中的分割方法是将一个案件中的不同争讼问题适用不同法域的法或统一实体法。分割方法和识别是同一过程的两个不同方面,先决问题是实施分割方法的一种特殊情形。分割方法追求的是法律适用的灵活性和实体公正的价值。分割方法的开展方式有三种,分别为依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合意以及法官的自由裁量。在运用分割方法裁判时,受到融贯要求、强制性规则、更密切联系等限制.以保障灵活性和明确性之间的相对平衡。
- 王卿
- 关键词:先决问题
- 美国对外国国家的送达制度被引量:1
- 2014年
- 美国《外国主权豁免法》明确规定了对外国国家的送达程序,以区别于《联邦民事诉讼法》中的送达程序。这些特殊的送达规则以及送达实践强调被送达的外国国家实际接收和接受送达的效果,更加注重程序公正,在某种程度上给予外国国家更多的正当程序保障,增强审判程序和判决的可接受性,减少或避免国家豁免诉讼可能带来的政治风险。中国应对在美国法院被诉时,应当充分利用美国《外国主权豁免法》中的送达规则和实践,更好地维护我国的尊严和主权。
- 王卿
- 关键词:送达制度
- 国际法学课程群建设中的实训实践教学探索被引量:1
- 2017年
- 涉外卓越法律人才需要具备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应用知识。国际法学实训实践教学是国际法学课程群建设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尽管不少高校已经开展了多元的国际法学实训实践教学,但仍存在思路不清、盲目单干、软硬件缺乏等不满足课程群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诸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明确国际法学课程群和实训实践教学的内涵及其关系,将国际法学理论教学和实训实践教学进行科学整合,同时建立完善的质量保障机制。
- 王卿
- 关键词:国际法学课程群建设实训实践教学
-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的引渡制度研究被引量:2
- 2006年
- 联合国大会通过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体现了缔约国在共同反腐败上的决心。其中的引渡制度的规定,如不完全的双重犯罪原则、附带引渡问题、财税犯罪可引渡、腐败犯罪非政治化努力等,为缔约国之间的引渡腐败犯罪人实践提供了同一的规则,对惩罚腐败犯罪分子,防止其逃避法律制裁意义深远。
- 李文沛王卿
- 关键词:《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引渡原则引渡制度
- 外国国家的诉讼程序豁免探析
- 尽管很多国家在管辖豁免问题上逐渐放弃了绝对豁免原则,但在诉讼程序豁免问题上则继续坚持绝对豁免原则.从现有国家豁免法和条约的相关规定来看,诉讼程序豁免主要体现在外国国家无需承受法院对其所作的程序性制裁、强制性命令或司法费用...
- 王卿
- 关键词:国际法法律制度
- 涉外民商事司法柔性化改革刍议被引量:2
- 2010年
- 司法活动定纷止争的根本目的以及涉外民商事纠纷复杂性决定了我国涉外民商事司法未来的改革方向是采取柔性化处理方式。立法上要赋予法官合理的自由裁量权,同时法官在实际司法活动中应合法并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使判决结果能够被判决受众所接受。适当的柔性化改革在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审判中主要体现为,坚持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变机械选法模式,吸取外国先进制度等。
- 王卿
- 关键词:柔性化自由裁量权可接受性司法调解
- 国家豁免诉讼的若干程序问题研究
- 政府角色的转换和对私权本位的强调,为国家豁免理论和实践从绝对豁免原则转向限制豁免原则奠定了政治基础。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一些国家陆续制定了专门的国家豁免法,使得限制豁免原则具有了其赖以存在的法律基础。还有一些国家虽未...
- 王卿
- 关键词:送达缺席判决
- 文献传递
- 涉外民商事司法能动分析——以我国涉外司法实践为例被引量:1
- 2010年
- 司法活动定纷止争的根本目的以及涉外民商事纠纷的复杂性决定了涉外民商事司法需要有一定的能动性。审理涉外案件的法官在实际司法活动中应合法并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使判决结果能够被判决受众所接受。我国涉外民商事司法能动主要表现为司法调解的积极应用、法律适用的灵活化,同时可大胆引入预判程序、移植外国先进司法制度等。
- 王卿
- 关键词:司法能动自由裁量权可接受性
- 论国际私法中的分割方法
- 本文对国际私法中的分割方法进行了探讨。国际私法中的分割方法是将一个案件中的不同争讼问题适用不同法域的法或统一实体法。分割方法和识别是同一过程的两个不同方面,先决问题是实施分割方法的一种特殊情形。分割方法追求的是法律适用的...
- 王卿
- 关键词:国际私法案件审理法律适用
- 文献传递
- 对国家做出缺席判决的风险及其预防措施——以现有国家豁免立法和司法实践为中心被引量:3
- 2011年
- 一国法院对另一主权国家做出缺席判决会面临政治风险和撤销判决的风险。一些国家已经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采取了诸多预防此种风险的措施,包括设立专门的特殊程序性条件、谨慎审查国家豁免因素、完善的缺席判决撤销制度等。这些措施将会为我国未来的国家豁免立法提供有益的参考。
- 郭玉军王卿
- 关键词:国家豁免缺席判决撤销判决《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