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佳铭
- 作品数:12 被引量:41H指数:4
- 供职机构: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论实行行为在共犯人分类中的意义
- 2011年
- 共犯人的分类一直存在作用分类法与分工分类法的争执。从罪刑法定原则出发,强调在我国共同犯罪立法中以实行行为为基准确立实行犯概念的必要性,并尝试以实行犯的刑事责任为基准确定其他共犯的处罚,从而建立以单一分工分类法为标准的共犯人分类新体系。
- 邹佳铭张小霞
- 关键词:共犯实行犯
- 刑事古典学派共犯本质理论思想基础评析
- 2009年
- 刑事古典学派产生于17世纪,该学派主张自由意志论,反对决定论,并以此为逻辑起点形成了客观主义刑法理论。不仅仅给刑法学研究带来了新的方法,而且为形成为刑法理论的思想基础,确立了宪法高度的罪刑法定原则,从而可能建立客观判断形式的构成要件理论。但是,由于过度追求人权和罪刑法定主义的价值理念,在此基础上,客观主义刑法理论也带来了诸多缺陷。
- 许富仁邹佳铭
- 关键词:古典学派
- 走出实行行为的误区被引量:1
- 2011年
- 实行行为严格地说是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的一个概念,由于犯罪构成体系背景不同,这就导致我国刑法学界对实行行为产生了许多误解。本文在探讨我国刑法学关于实行行为争议最大的两个问题的基础上,分析了实行行为的基本特征,并从实行行为背后的理念出发,梳理我国犯罪构成四要件之间的顺序关系。
- 邹佳铭
- 关键词:犯罪构成罪刑法定
- 实行着手之限制与主客观统一说之提倡被引量:3
- 2011年
- 实行着手理论产生于大陆法系特定的犯罪构成体系之下,是未遂犯成立条件中对符合基本构成要件的实行行为的修正,它解决的是构成要件的形式违法性与实质违法性阶层分离给实行着手判断带来的障碍。其意旨在于通过实行着手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缩小未遂犯的成立范围,保障公民权利,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反而增加了法官再次解释的机会。我国刑法中未遂犯的成立问题并不存在犯罪构成体系上的障碍,直接运用主客观统一原则就可以对构成要件进行合理解释,所以没有必要采纳实行着手理论。
- 邹佳铭
- 关键词:未遂犯犯罪构成违法性
- 关于量刑基准的几个基本问题被引量:9
- 2009年
- 通过探讨量刑基准研究的必要性、概念、法律特征,与相关概念的关系以及量刑基准的确立等基本问题,提出量刑基准只能合理地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反对将量刑问题精确化,使得法官沦为呆滞的法律机器。
- 林亚刚邹佳铭
- 关键词:量刑量刑基准量刑规范化自由裁量权
- 人身危险性与保安处分被引量:6
- 2005年
- 人身危险性是保安处分的思想和制度基础,对于人身危险性在保安处分中的评估问题,我们可以借鉴他国经验进行有益的探索。针对我国保安措施中存在的问题,应以人身危险性为切入口进行制度改造。
- 邹佳铭
- 关键词:人身危险性保安处分
- 关于量刑基准的几个基本问题
- 本文通过探讨量刑基准研究的必要性、概念、法律特征,与相关概念的关系以及量刑基准的确立等基本问题,提出量刑基准只能合理地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反对将量刑问题精确化,使得法官沦为呆滞的法律机器。
- 林亚刚邹佳铭
- 关键词:量刑基准自由裁量权量刑规范化司法实践
- 文献传递
- 论刑法中的构成行为被引量:2
- 2008年
- 构成行为在我国刑法中一直缺乏系统研究,对其内涵、外延至今没有明确的界定,由此导致在刑法理论中要么完全忽视它的存在,要么就将它与其他行为混同,从而造成许多理论中的困惑。本文认为构成行为是位于犯罪构成客观要件中的一个核心要素,是一个规范的并且具有价值评判属性的行为概念,在此基础上,本文对它的法律性质、内部构造、类型等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 邹佳铭
- 关键词:规范性
- 组织犯研究
- 本文的中心观点是:基于刑法的社会保护和人权保障功能之间的平衡和协调,在立法上明确确立组织犯的概念和刑事责任的承担原则是完全必要的,这也是避免德日等国在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为处罚组织犯而扩充正犯或实行行为的概念所导致的对罪行法...
- 邹佳铭
- 关键词:首要分子刑事责任
- 文献传递
- 行为四分法之初探——兼反思我国犯罪构成模式被引量:1
- 2009年
- 我国刑法理论中危害行为和实行行为概念中存在着问题,从司法实践的犯罪评价过程着手,刑法中应有四个居于犯罪论体系不同位置,具有不同属性的行为,并对其性质进行了分析,理清了它们之间的关系,同时也从行为视角反思了我国犯罪构成体系形成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 林亚刚邹佳铭
- 关键词:犯罪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