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敬伟
- 作品数:13 被引量:44H指数:3
- 供职机构: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更多>>
- 环境行政处罚发展趋势探析被引量:3
- 2010年
- 现行环境行政处罚从具体措施到体系构成均有不合理之处,难以抑制环境行政违法行为。增强环境行政处罚的力度,实行处罚的"两罚制",理顺环境行政处罚与环境刑法的衔接将是环境行政处罚完善和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课题。
- 裴敬伟
- 关键词:行政处罚两罚制衔接
- 略论景观纠纷的私法解决及其路径选择被引量:3
- 2014年
- 良好而优美景观构成现代人居环境的重要因素,当代社会与景观相关的纠纷亦随之增加。景观具有公共利益属性,如果从公私法分立角度看,一般是适用公法规制而拒绝私法救济。但现实中,囿于公法缺位,以及景观保护的重要性,私法解决路径成为必然选择。通过分析景观纠纷对于所有权、人格权以及习惯规则的适用,发现其要实现私法保护仍存不足。只有在承认景观利益具有客观价值基础上,将其纳入侵权法调整对象的范畴,才能为私法救济的实现提供一定可能性。
- 裴敬伟
- 关键词:人格利益
- 中国环境行政的困境与突破被引量:11
- 2009年
- 环境行政是环境法治建设中最重要的手段。就中国现实而言,环境行政的相关基本制度难以落实,环境行政机构缺乏相应能力,环境行政处罚出现疲软效应,使得中国环境行政陷入困境。如果要突破困境,则应完善相关制度,同时对相关利益和责任进行合理分配。
- 裴敬伟
- 关键词:环境行政执法
- 中国企业为什么不屑于社会环境责任的承担——对排污企业环境管制不力的公权力影响因素分析
- 2007年
- 一、企业环境责任的兴起与发展(一)企业环境责任承担成为历史必然企业环境责任范畴的变更是和"企业社会责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最早是在20世纪20年代由英国学者欧利文·谢尔顿提出的。之后,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的贝尔与多德两位教授就此引发了著名的论战,后人称之为"哈佛论战"。
- 裴敬伟汪劲
- 关键词:企业环境责任环境管制环境违法行为环境法律
- 化学物质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研究
- 化学物质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化学工业的发达程度可以说是一个工业化国家的重要标志,化学物质生产和使用涉及各个生产行业或部门,向环境中排放各种化学物质亦成为现代工业的特点。为了满足人类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生活方式...
- 裴敬伟
- 关键词:法律规制化学物质环境风险
- 日本化学物质环境管理法律的变革被引量:2
- 2011年
- 传统的化学物质管理模式是对化学物质的危险性进行规制。由于多数化学物质缺乏相关的科学实验数据,以及化学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使得化学物质的危险性难以判断,给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的风险不断增加。为了应对这种风险,日本化学物质的环境管理模式不断发生变革,风险管理模式和自主管理模式应运而生。
- 裴敬伟汪劲
- 关键词:化学物质不确定性自主管理
- 试论环境风险的自主规制——以实现风险最小化为目标被引量:3
- 2015年
- 国家行政并不能完全规制环境风险,为实现环境风险最小化目标,社会主体应当发挥自身的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自主降低环境风险,形成环境风险的自主规制。自主规制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以说只是作为一种环境保护机制正在形成与发展之中,能够对行政规制起到很好的补充作用。对自主规制而言,国家行政资源不足是其形成的客观原因,合作原则是其生成的理论基础,而环境责任的严格化则进一步推动了其发展。在类型区分上可分为责任分担型、合意达成型、刺激促进型,在不同社会背景下发挥的作用与效果有所不同。自主规制在现实中确实削减了环境风险,但也存在着风险治理实效弱化、可能侵犯基本权利等局限,需要在自主规制过程中注意避免。
- 裴敬伟
- 关键词:环境风险基本权利
- 环境法理念的变革及其对教学改革的影响被引量:1
- 2015年
- 随着新的环境问题出现,导致环境法的理念发生变革,并对环境法教学产生深远的影响。在内容上更加注重环境风险规制理论与统合性环境政策的形成;在教学模式上则更强调环境问题意识的指引和推动环境法系统性思维的养成。
- 裴敬伟
- 关键词:环境法教学内容教学模式
- 我国企业的环境责任及其承担
- 企业环境责任是伴随着环境污染和破坏发展起来的,作为经济发展主体的企业在命令与控制体制下履行着法律规定的环境保护义务,但并没有圆满的解决环境问题。由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在社会各种力量的推动下,发达国家的企业作为...
- 汪劲裴敬伟潘磊
-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环境保护清洁生产利益相关者
- 文献传递
- 生态修复法律制度的协同及其实现路径被引量:12
- 2022年
- 生态修复从生态学进入到法学,主要在刑事制裁、民事赔偿和生态补偿领域作为责任承担方式或治理措施,由此形成法律属性各异的生态修复制度。基于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为实现生态环境增益和统筹修复的需要,不同领域生态修复有必要形成制度协同合力。在生态修复法律制度协同化过程中,为解决修复主体利益冲突需要构建生态修复协调组织以实现主体协同;为解决修复目标存在本质区别问题需要通过磋商达到目标协同;为解决公众参与匮乏问题需要多元化公众参与的社会协同;为解决监管不可持续性问题需要统一跟踪评价的监督协同。
- 裴敬伟
- 关键词:生态修复刑事制裁民事赔偿生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