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明
- 作品数:12 被引量:58H指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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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保护私权 规范房屋拆迁被引量:6
- 2004年
- 在城市化进程中,不可避免要进行房屋拆迁,但如何依法拆迁,正确处理好政府、拆迁人、被拆迁人的关系,保护好拆迁当事人特别是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 揭明张勇敏
- 关键词:房屋拆迁私权
- 土地市场化经营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对策研究被引量:6
- 2005年
- 土地市场改革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市场化经营也是土地制度改革的必然选择。目前,在土地市场化改革中存在着诸多法律问题,主要表现在土地储备、土地供应、土地资金的运作、农村集体土地的改革等方面的法律缺失。鉴于此,应通过立法确立土地储备机构的地位及土地收购行为的性质;限制土地征用划拨项目,扩大土地有偿使用的范围;依法建立国有土地公司,构建商业性的土地经营资金筹集和运作模式;以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为基础,建立集体土地产权市场。
- 揭明张勇敏刘振环姚菊芬王宏志张大伟
- 关键词:土地储备政府职能
- 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本质在执政为民
- 2002年
- 揭明
-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党建工作
- 企业信用法律保障机制研究
- 2004年
-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活动需要建立一个能够有效调动社会资源和规范市场交易的信用制度。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良好的信用关系是企业正常经营与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基本保证,改善企业信用状况,对于提升企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抵御信用风险,改善企业融资条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分析了建立企业信用体系现实状况和主要问题,从法学的视角提出了企业信用法律保障的法理基础、应解决的几个法律问题及如何建立与完善企业信用体系法律保障机制的建议。
- 揭明揭青
- 关键词:企业信用法律保障机制信用制度信用关系信用风险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思考被引量:6
- 2008年
-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国家建设用地供不应求,用地者转而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寻求出路,农村建设用地隐性市场应运而生,这种自发流转事实上处于法律上的"灰色"地带,如果放任其发展,将会导致土地收益流失和市场混乱。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和促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合理有序流转,而进行制度创新是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前提,建立清晰的产权是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基础,建立合理的土地收益分配制度是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关键,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机制是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保证。应该采取综合的措施,尤其要在政策和法律上寻求根本突破,从而充分保障农民获得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土地级差收益的权利,确保农民成为土地流转收益的主要获得者。
- 揭明
- 关键词: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
- 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路径选择
- 2014年
- 我国“十二五”期间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住房保障有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实物保障又分为租赁型和购置型。租赁保障房包括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购置型保障房有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就我国目前的财力和实际情况,应重点发展租赁型保障房,特别是人口净流入量大的大中城市应较大幅度提高租赁保障房的比重。
- 揭明鲁勇睿
-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
- 企业信用法律保障研究被引量:2
- 2003年
- 一、企业信用法律保障的法理分析 1.信用、企业信用的含义 信用(Credit),是指一种建立在授信人对受信人偿付承诺的信任的基础上,使后者无须付现金即可获取商品、服务或货币的能力。企业信用,是指参与经济活动的企业履行其所作出的或应有的承诺的能力,是以诚实守信为基础的践约能力,是企业之间在进行交易时.以契约(合同)作为预期的货币资金支付保证的经济行为。
- 揭明
- 关键词:企业信用法律保障制度市场经济秩序信用制度建设公示制度
- 物业管理若干法律问题研究被引量:21
- 2007年
- 国内现行物业管理法中仍有诸多焦点问题亟待解决。在物业管理模式方面,国内宜实行物业公司管理与业主自营式管理并用的物管新体制;在业委会法律地位界定方面,结合国内实际和已进行的有益尝试,可考虑特别立法确立其为程序意义上的当事人;而物业服务合同既非有名合同,亦非一般的无名合同,乃属混合合同的一种,即一方当事人负有分属不同类型的多个给付义务,而他方当事人仅负单一的对待给付;国内物业服务收费规范仍存诸多尚待完善之处,应完善当前物业服务收费双轨制定价方式,完善物业服务收费预算控制,可考虑改革物业收费主体制度,完善物业收费监督制度,完善对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费纠纷的法律解决机制。
- 揭明唐先锋
- 关键词: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模式业委会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收费
- 我国民事速裁程序适用过程须明确的几个问题被引量:10
- 2008年
- 尽管速裁程序本身也是简易程序的一种,但我国民事诉讼立法中并没有对速裁程序的明文规定,有关速裁程序的规范化运作等一系列问题还处于司法实践的探索之中,各地法院的做法亦各有不同。人民法院推行速裁程序顺应了公民平等接近司法权利的要求,是实现司法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路径,是诉讼公正与诉讼效率相互协调的体现。规范我国民事速裁程序必须明确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范围、速裁审理的组织机构、速裁案件的审判模式、法官诉讼指挥权与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的协调,对速裁程序的司法救济,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加强对速裁程序运作的监督与管理等几个问题。
- 赵春兰揭明
- 关键词:诉讼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