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芳
- 作品数:6 被引量:5H指数:2
- 供职机构: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更多>>
- 发文基金: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程序正义视角下科研项目审批权的法律规制被引量:2
- 2015年
- 目前,我国科研项目立项审批领域的权力寻租现象比较严重,项目审批权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是其重要原因。科研项目审批权本身具有特殊性,比较可行的思路是在程序正义视角下,重点加强科研项目审批程序的法律规制。认为建立和完善科研项目审批程序的制度应该为审批公开制度、利害关系人回避制度、不予批准说明理由制度、职能分离制度、禁止单方接触制度和异议复审制度,以保障科研项目审批权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
- 王芳
- 关键词:审批权程序正义
- 职权法定原则:政府权力清单的法理依据被引量:2
- 2017年
- 在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中,地方政府审核确认行政职权所依据的法律规范不一致,这主要缘于对制定权力清单所应遵循的"职权法定原则"没有正确的理解。职权法定原则作为政府权力清单的法理依据,需要正确解释。职权法定原则的实质决定了利益衡量法律解释方法的必要性。职权法定原则的解释与适用需考虑多种因素,而行政行为的性质和时空条件这两种因素尤其重要。
- 王芳
- 关键词:职权法定法理依据
- 宪法基本权利有效实现的路径
- 2015年
- 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是重要的宪法问题。由于众多因素的影响,我国的权利观念比较薄弱,宪法文本规定的基本权利在现实中尚未完全实现。宪法基本权利的有效实现,关键在于在坚持正确理念的基础上,进行制度改革和创新。通过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备基本权利立法、积极创新社会治理、依宪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对弱势群体权利进行倾斜性保护等路径使宪法基本权利得到有效实现。
- 王芳
- 关键词:宪法基本权利宪法实施
- 消费风险警示适用的法律限度被引量:1
- 2018年
- 作为新型政府规制手段,消费风险警示具有成本低、影响广、效果突出等优势,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广泛适用。消费风险警示并非多多益善,其适用也不是没有限制。要对消费风险警示适用范围和适用强度两方面进行限制。除了"禁止适用"消费风险警示的领域,其他情形下是否能发布消费风险警示,则需要具体考量相关因素:与公众利益是否密切相关、目的是否正当、对公众的危害(危急)程度、是否有更好的可替代性措施以及对特定利害关系人权益的影响程度等。消费风险警示适用强度的限制,可以通过对消费风险警示行为的发布时间、发布内容、发布方式和空间范围等要素进行限制,必须坚持比例原则,对诸要素的限制要与行为人违法或危险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 王芳
- 关键词:法律限度政府规制
- 公共警告利害关系人权益保障的理论基础
- 2018年
- 公共警告作为一种重要的新型风险规制手段,在实践中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运用。在公民权利保障意识日益高涨的当下,深入论证公共警告利害关系人权益保障的理论基础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论证公共警告利害关系人权益保障的理论基础,有助于证成公共警告利害关系人权益保障的正当性。公共警告利害关系人权益保障的理论基础包括人民主权、人权保障、平衡论、公平正义理论四个方面。在传承这些理论精髓的同时,还要与时俱进、敢于创新,不断丰富和发展这些理论的含义和具体内容,以契合社会的快速变迁。
- 王芳
- 关键词: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