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桂清
- 作品数:26 被引量:254H指数:10
- 供职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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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更多>>
- 助推器抑或绊脚石——经济危机时期的反垄断法实施被引量:3
- 2010年
- 当经济危机爆发时,让反垄断法处于休眠状态,并以产业政策全面取而代之并非明智之举。但是,在经济危机这一特殊时期,反垄断法实施又需要保持一定的宽松性和灵活性。这种宽松和灵活是在不停滞反垄断法实施的前提下,利用反垄断法自身提供的制度机制,根据经济形势变化所进行的统筹兼顾和综合考量。目前的国际金融危机,需要我国反垄断机构以积极姿态予以应对,同时,国际金融危机也对完善我国反垄断法的相关制度规则提出了要求。
- 刘桂清
- 关键词:经济危机国际金融危机反垄断法实施产业政策
- 2005年《公司法》修订简评
- 2006年
- 2005年公司法修订的成功之处主要表现在放松政府管制、增强企业自治空间、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外监督机制以及加大对股东和债权人保护力度等方面,但也存在着一些条文过于粗疏,不宜操作,某些制度的实施缺乏配套规则等不足。
- 刘桂清
- 关键词:公司法公司自治
- 反垄断执法和解制度研究被引量:4
- 2008年
- 和解制度在反垄断法实施中运用十分广泛。反垄断执法机构与相对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应符合"有关事实状况或者法律观点不确定且难以查明"这一基本前提,同时和解必须有利于公共利益。实践中,协商和解过程依循非正式程序进行,为防止执法机构滥用公权力,必须重视对和解契约的监督。
- 刘桂清
- 关键词:反垄断执法机构和解制度
- 反垄断执法中的和解制度研究被引量:16
- 2009年
- 和解制度在反垄断法实施中运用十分广泛,这主要是因为和解制度特别契合反垄断法的自身特点,存在明显的积极功能。反垄断执法机构与相对人之间缔结和解契约应符合"有关事实状况或者法律观点不确定且难以查明"这一基本前提,同时和解必须有利于公共利益。实践中,协商和解过程依循非正式程序进行,为防止执法机构滥用公权力,必须重视对和解契约的监督。
- 刘桂清
- 关键词:反垄断执法机构和解制度
- 大学法学教育应理性应对司法考试带来的冲击被引量:4
- 2006年
- 国家司法考试作为法律职业人员的资格考试,对大学法学教育带来了巨大的冲击。面对这种冲击,法学教育不应盲目迎合司法考试的需要,而应保持自己的独立性,但同时法学教育也要勇敢面对司法考试所折射出来的不足,逐步加以改进。
- 刘桂清
- 关键词:司法考试法学教育通识教育职业教育
- 论竞争政策相对于产业政策的一般优先地位被引量:12
- 2010年
- 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都是政府干预经济的重要手段,虽然二者具有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的一面,但在干预经济的理念、路径和方法等方面也存在明显的矛盾冲突。当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存在冲突时,应确立竞争政策的一般优先地位,这不仅是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也是应对经济全球化挑战的现实需要,是对日本等国历史经验以及我国产业政策实践客观反思的结果。
- 刘桂清
- 关键词:产业政策反垄断法
- 公司治理的司法保障——司法介入公司治理的法理分析被引量:73
- 2005年
- 司法权力通过诉讼程序介入公司内部治理是公司顺畅运作的外部保障。在本质上,司法介入公司治理就是司法对公司自治进行调节的一种机制。司法介入公司治理应遵循国家干预与公司自治相平衡原则。在放松政府管制潮流下,强化司法介入应是必然选择。
- 刘桂清
- 关键词:公司治理司法保障公司法公司诉讼司法介入
- 反垄断法如何兼容产业政策——适用除外与适用豁免制度的政策协调机制分析被引量:7
- 2010年
- 在反垄断法中,适用除外与适用豁免制度是协调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冲突、实现竞争政策对产业政策合理兼容的基本制度途径。适用除外是竞争政策对产业政策的无条件让步,在现代社会下,这种方式日渐式微;相反,适用豁免是对产业政策的有条件兼容,是各国法律常用的实现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发展的基本方式。从发挥适用除外与适用豁免制度的政策协调功能角度来观察,我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应作一定的改进。
- 刘桂清
- 关键词: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产业政策
- 反垄断法实施中的几个重大关系析被引量:12
- 2007年
- 在我国,反垄断法是一较为新型的法律部门,有很强的政策性、技术性和复杂性,其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面临一些错综复杂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其中,如何处理好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关系、反垄断机构与产业监管机构的关系、正式程序与非正式程序的关系、公共实施与私人实施的关系,应是特别关注的重大问题。
- 刘桂清
- 关键词:反垄断机构产业政策
- 股东派生诉讼研究的新视角——一种民事“司法审查”制度被引量:2
- 2005年
- 股东派生诉讼将司法权力引入公司内部自治事务之中,其不仅是一种股东权利救济制度,也是一种针对董事、经理及控制股东权力行为的监督制度。从司法审查的角度认识股东派生诉讼,有利于全面发挥其公司治理作用,也有利于从理论上拓宽社会权力与国家权力相互关系的研究。在实务上,派生诉讼的司法审查要把握公司自治与司法干预相平衡的原则,并确定合理的审查范围。
- 孙晋刘桂清
- 关键词:股东派生诉讼司法审查权力监督公司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