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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松青

作品数:4 被引量:1H指数:1
供职机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财产
  • 1篇异议
  • 1篇债权
  • 1篇债权文书
  • 1篇执行难
  • 1篇执行异议
  • 1篇退赔
  • 1篇权利
  • 1篇主张权利
  • 1篇追缴
  • 1篇金元
  • 1篇公证
  • 1篇公证债权文书
  • 1篇国际贸易
  • 1篇案外人
  • 1篇保全
  • 1篇保全措施
  • 1篇财产保全
  • 1篇财产保全措施
  • 1篇财产刑

机构

  • 3篇上海市第二中...

作者

  • 3篇钱松青
  • 1篇王曦
  • 1篇朱晓芳

传媒

  • 2篇中国市场
  • 1篇企业与法

年份

  • 3篇2012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案外人对第三人保管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之处理——案外人金元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执行异议案
2012年
【提要】诉讼中,法院对第三人保管占有的执行标的实行财产保全措施的。应以第三人做出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书面确权证明为前提:案件生效执行后.案外人对该第三人保管占有的执行标的提出所有权异议的.法院应结合案外人的权利主张及其提供的证据.对异议标的所有权权属确定所依赖的基础民事法律关系予以考察分析。
朱晓芳钱松青王曦
关键词:案外人国际贸易主张权利财产保全措施
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工作中的难点及对策被引量:1
2012年
本文通过调查研究,分析了近年来受理的公证债权文书案件的执行情况,对该类案件执行中存在的特点、难点问题及如何完善相关机制进行了研究,提出完善和改革我国公证债权文书执行的具体设想。
钱松青
关键词:公证债权文书执行难
财产刑执行的难点及对策
2012年
《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上述条文中追缴、退赔、返还、没收、上缴体现了我国司法实践对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部分执行的主要措施。按照目前审执分立的运行模式,财产部分的执行由刑事一审法院的执行部门实施。当前,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既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分子,同时又能最大限度地挽回被害群众财产损失已逐渐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迫切任务和重要课题。笔者认为,此类案件的执行必须在实体和程序上更加规范,从而确保刑事诉讼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民功能的全面实现。
钱松青
关键词:追缴退赔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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