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健
- 作品数:7 被引量:5H指数:2
- 供职机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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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微刑事案件速决机制的构建
- 2015年
- 一、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实践探索(一)劳教废止对轻微刑事案件办理影响的评估劳教制度废止是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的主要动因。在劳教废止已成定局但尚未废止的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即提出,各级法院要配合劳教制度改革,探索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审快结机制。由于普遍存在劳教废止将会导致轻微刑事案件大量增加的预判,同时也回应最高人民法院的改革探索要求。
- 傅国庆王继青徐玉孟健崔婧李召亮刘旭阳杨扬
- 关键词:轻微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量刑建议公诉机关自诉案件被告人权利
- 试论适用刑事简易程序应征得被告人同意
- 1999年
- 刑事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由于它具有程序便捷,适应性强,符合诉讼经济等显而易见的优点,故已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我国刑诉法修改后,也在一审程序中增设了简易程序,以适应当今世界刑事诉讼的发展趋势。可以肯定地说,简易程序的设定施行,必将极大地提高诉讼效率。同时,由于设置简易程序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尚属首次,因此无论在理解与适用上、还是立法本身均存在有待完善之处。
- 孟健
- 关键词:被告人刑事简易程序刑诉法修改诉讼权利诉讼经济诉讼效率
- 无效死因鉴定引发的二审处理模式辨析
- 2019年
- 对二审中发现的死因鉴定无效问题,存在另行委托鉴定机构的“直接修正”与发回重审的“间接修正”两种处理模式。“直接修正”模式决策依据涉及法条适用技术、绩效考核、经验规律以及办案外围环境等因素。“间接修正”模式的主要价值追求涉及人权保障、程序正义、精准司法等。依据三线原理,行之有效的司法举措应兼顾道德底线与理想上线,在双线约束中寻求旨在有效解决现实问题的相对合理“中线”。为此,应理性对待“群众呼声”,提防法律问题泛政治化;尊重司法规律,优化绩效考核。承办人员既要善于直接引用法条,又要勇于巧用法理进行补充式创新;既要重视规律、经验与技巧,在待查事实与认知终端之间架设“快车道”,又要防止思维定势。在可能导致死刑适用的故意杀人案件办理态度方面,办案机关与人员应当满足被追诉人对死因鉴定审查环节的参与权和质证权,在突出优先保障人权的价值取向前提下,兼顾审判效率稳步提升。
- 刘文斌孟健
- 关键词:审判中心主义刑事诉讼死因鉴定故意杀人案
- 跨辖区刑民交叉案件管辖权冲突研究——以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互涉类案件为切入点被引量:1
- 2018年
- 跨辖区刑民交叉案件管辖权冲突由多重因素引发,认知差异及立法语境局限是思想根源,多地管辖权与标的资源"多对一"映射不对等现象以及法律空白是直接原因。该问题容易导致异地强制措施监管缺位、民事诉权与刑事替代性救济机制局部冲突、民事取证权与侦查权之间逻辑困扰、额外增设行政确认与诉讼等问题。建议研发跨辖区刑民交叉案件信息互联共享系统,构建"大立案"多方协作管辖格局,通过完善公示告知与诉讼时效制度,加强跨辖区刑民交叉案件过渡转换期当事人诉权保障。通过明确刑民互转标准、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坚持定性与定量统一、把握转换时间节点等途径,促使国家法益具体化、抽象法益实体化,实现公权与私权、私力救济与公力救济、民事诉权与刑事侦查权、跨辖区司法机关组织架构等方面,协同一体、和谐有序的跨辖区刑民交叉案件管辖机制。
- 刘文斌孟健
- 关键词:刑民交叉管辖权冲突
- 关于刑事审判简易程序适用情况的调查被引量:2
- 2003年
- 在刑事诉讼中设置简易程序是1996年3月修正后的新刑诉法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一程序的设置,简化了诉讼程序,提高了办案效率,符合诉讼经济的原则。在司法实务中,简易程序在适用范围、程序的具体运作等方面都存在问题。为了了解和掌握近几年来适用简易程序的实际状况,不断总结经验,研究和解决实践中的问题,我们对我省部分基层法院去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的情况进行了调查。
- 孟健王继鹏
- 关键词:自诉案件刑事审判刑事案件被告人有期徒刑
- 公安机关侦查回避立法未决问题研究
- 2018年
- 公安机关侦查回避的立法未决问题主要体现在未明确勘验人员是否适用回避,未明确旨在产生回避效果的办案机关内部自查自纠与公民个人随时提出模式如何协调,以及未指出侦查与鉴定的关系及其先后顺序调整可能带来的现实困惑。建议通过司法解释,对"鉴定人"范围进行限缩,对公安机关内部服从和服务于侦查工作的鉴定环节进行正式立法定性与定位,明确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公民个人三方主体在行使回避启动权限方面的顺位和途径问题,完善回避倒查机制,最后还应抛弃"勘验笔录物证论",将其视为特殊证明意见,对勘验、检查与见证等人员适用回避制度。
- 刘文斌孟健
- 关键词:侦查回避勘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