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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静

作品数:1 被引量:5H指数:1
供职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更多>>
相关领域:化学工程更多>>

文献类型

  • 1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篇化学工程

主题

  • 1篇证明标准

机构

  • 1篇国家知识产权...
  • 1篇国家知识产权...

作者

  • 1篇刘小静
  • 1篇黄非

传媒

  • 1篇中国发明与专...

年份

  • 1篇2012
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
排序方式:
浅谈欧洲专利局判断修改超范围的标准和应用被引量:5
2012年
针对申请文件的修改,欧洲专利局的判例表明申请人负有证明到排除合理疑问的高度的责任,而不是民法上常用的"盖然性平衡"高度的证明责任。由排除合理疑问的证明标准可见,欧洲专利局"直接地、确定地得到"标准的内涵是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达到确信由原始申请文件能够得到修改后的信息的心理状态,该标准不要求判断者排除所有的疑问,达到内心确信的程度即可。相比之下我国专利局的"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和"唯一确定"的审查标准偏严,申请人很难达到使判断者"毫无疑义"的证明高度,而"唯一确定"的判断标准似乎抹煞了排除合理疑问证明标准表征的判断者达到确信的这样一种心理状态的核心内涵。
刘小静黄非
关键词:证明标准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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