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作品数:83 被引量:160H指数:6
- 相关作者:朱晓燕成文娟金皓雷子君付春杰更多>>
- 相关机构:中国证监会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哲学宗教更多>>
- 法律的生命在于运用——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谈起被引量:2
- 2012年
- 对于很多案件,法官虽明显地感知到不应是夫妻共同债务,但苦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所限,只好将其判为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危害。有人认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存在缺陷,并希望通过立法来完善。但立法未必完美,而法律的运用则是一门艺术。我们怎样才可以把有瑕疵的法律加以无瑕疵地运用?本文试作一定的分析。
- 王学东祝新明王惠兴马超
- 关键词:夫妻共同债务法律运用
- 实现公司法上的利益平衡——我国首例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解读被引量:1
- 2008年
- 浙江海纳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是新《破产法》实施后,我国第一个按照债权人会议表决程序通过重整计划的上市公司重整案件。本文从该案入手,分析了破产重整制度的价值取向及利益平衡的具体体现,总结了我国在处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时的经验和不足之处,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些许建议,以期对后续案件的处理有所裨益。
- 王怀章朱晓燕
- 关键词: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债权人
- 自然灾害赔偿纠纷司法处理的难点与对策
- 2008年
- 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在自然灾害中,农业生产由于自身的弱质性,往往会遭受重大的损失。本文通过对余杭区法院受理的5件在台风“罗莎”过境时,由于公共设施致害而导致的损害赔偿案件,分析存在的问题,指出农业生产者在权利救济中遇到的困难,提出实现农业生产在自然灾害中所受损失的及时填平,建立自然灾害风险转移机制,立法明确责任,及时实现权利救济等建议,以减少诉讼的有效手段。
- 蔡国伟
- 关键词:自然灾害
- 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在证券民事诉讼中的缺位及其规制——以投资者权益保护为视角被引量:2
- 2007年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在证券民事诉讼中的缺位,严重损害了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分析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发现,既有制度设计等客观方面的,也有证券投资管理人主观方面的。为更好地保护证券投资者利益,可以从信托义务及其责任的设定、赋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在证券民事诉讼中的优先地位、完善证券仲裁制度等方面着手,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
- 王怀章朱晓燕
-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证券民事诉讼投资者权益
- 破局“打假难”,需要“组合拳”——运动式打假如何与制度式打假相结合?
- 2019年
- 每逢全国两会和3·15晚会,打假就成为热门话题。打假是个系统工程,应打好运动式打假和制度式打假相结合的“组合拳”,最终掀起一场由政府主导、网络服务平台等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打假运动,并逐步完善打假的相关制度建设,以运动式打假切入实现制度式的打假,最终在全社会形成“不敢假、不想假、不能假”的氛围,从根本上扭转假货泛滥的局面。
- 白春辉
- 关键词:组合拳打假网络服务平台社会形成政府主导
- 浅析夫妻共同债务被引量:3
- 2008年
- 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时的对外债务纠纷是十分常见的问题。为了保护第三人的利益,离婚时,必须妥善解决债务的清偿问题。对于夫妻的共同债务由夫妻对外承担连带责任。首先,认定共同债务十分重要。认定共同债务的标准有:1.债务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2.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而对于何谓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又可以从两方面来把握:a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b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的利益。其次,要明确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分配举证责任的原则是1.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2.在以一方名义举债的情况下,要保护非举债一方的利益。第三,要明确共同债务的具体清偿问题。按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俞潇
- 关键词:举证责任
- 走向和谐:关于建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控体系的调查与思考——以余杭法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情况为背景
- 近几年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形势日趋严峻,余杭区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全部刑事案件犯罪人数的比例从2001年的7.2%上升到2005年的10.23%,并有继续上升趋势,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成为...
- 夏渭云钟其炳张帆申屠清儿
-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犯罪预防体系刑事案件社会和谐
- 文献传递
- 关于加强“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调研被引量:2
- 2024年
- 人民法庭根植于基层,处于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一线,如何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助推转型中的乡土社会走向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之治”的一项重要课题。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创建一批“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带来重大历史机遇。“枫桥式人民法庭”作为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抓手,核心要义是建设现代化人民法庭,工作重心是推动人民群众的感受提升、司法职能的高效发挥、制度机制的变革重塑,最终目标是实现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审视当前,“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面临着工作理念、内部建设、外部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及制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民法庭自身发展与基层治理深化,函需在工作理念、实施路径和发展方向上更迭发力,坚持做到“小阵地与大格局”“执法办案与参与治理”“大众化与专业化”“优良传统与现代科技”四个相统一,持续完善“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的话语体系、工作体系、考评体系,着力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的差异化、品牌化、集群化、数字化发展,打造以人民法庭为重要支点的基层社会法治体系,助推基层治理的法治化、现代化。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课题组程建乐陈建勋张福军陈逸群张旭光赵晓鲁魏琪
- 证券账户强制执行若干问题探析
- 2010年
-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股票成为人们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09年6月30日,我国A股证券账户数为12837.14万户,登记托管证券总市值已经达到208095.25亿元。这些数额巨大的财富已经成为当事人履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财产,也成为各级法院强制执行时重点调查的内容。尽管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证券账户的强制执行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定,但这些规定较为原则,可操作性不强,导致各级法院在强制执行证券账户时做法各异,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
- 陈建荣朱晓燕
- 关键词:账户信息保证金账户执行(法律)被执行人证券账户执行联动机制
- 大数据语境下的权利冲突及司法审查路径
- 2020年
- 随着数据量的日益剧增及其背后所蕴藏的巨大价值日益显现,大数据正成为信息时代发展的新潮流。我国政府也把大数据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一定程度提大数据已然成为新时代的“石油”,“谁掌握了数据,谁就掌握了未来”。随着数据之争的白热化,数据权益冲突纠纷也日益增多。本文结合近几年广受关注的大数据产品案,探讨大数据语境下可能存在的权利冲突及司法审查路径。
- 成文娟
- 关键词:司法审查大数据权益冲突权利冲突数据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