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政法学院政法系
- 作品数:21 被引量:51H指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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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基金: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哲学宗教更多>>
- 我国破产整顿程序的缺陷及完善
- 2001年
- 一国破产整顿程序的结构直接影响其运作效果 ,程序的结构与功能有着一定的联系 ,其背后蕴含着立法者深刻的意图。我国破产整顿程序虽很不完备 ,但也有自己的特色。在完善我国破产整顿程序立法中 ,理应把现代破产整顿程序的时代精神贯穿其中。
- 胡充寒李积庆
- 关键词:法律缺陷法律完善破产法
- 论当代中国的政治创新
- 2001年
- 当代中国政治发展 ,创新始终是其主题 ;政治创新必须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围绕反封建展开。而且 ,在实践进程中 ,政治创新不能局限于政治领域 ,而必须从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各方面入手 ,根据社会及政治发展的规律及要求来推进。
- 刘洪文
- 关键词:政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结构社会政治参与
- 论不真正连带债务被引量:7
- 2003年
- 本文通过对不真正连带债务与连带债务的比较研究,从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构成要件、常见类型、内外效力等方面,结合案例,对不真正连带债务进行了全面探讨,首次对不真正连带债务常见类型做了严谨分类,以期引进、形成我国的不真正连带债务制度。
- 朱贤陶阳
- 关键词:不真正连带债务竞合终局责任人
- 教唆犯独立性新释及其可行性评估
- 2003年
- 本文在对教唆犯各种理论学说分析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教唆行为是一种犯罪预备行为,教唆犯的实质是利用有意志的工具"这一全新的理论,并运用这一理论科学地解决了教唆犯的犯罪形态及其性质问题,且化解了传统教唆犯理论上的必罚性与传统实践中的不罚事实之间的矛盾。
- 朱道华罗祥远
- 关键词:教唆犯从属性独立性二重性意志
- 现代境遇中的美育被引量:3
- 2001年
- 基于技术理性之上的现代社会生活 ,以肯定人的物欲为前提和基础 ,创造了发达的工业和商业文明 ,因而具有勿容置疑的善和合法性。但基于技术理性之上的现代社会生活在一定程度上抹杀了人的个性 ,使人功能化、标准化、齐一化。美育以其独到的非功利性和超验性以及鲜明的个性化特征 ,在制衡人过度的物欲以及人个性的丧失 ,为现代人生命召回诗意 。
- 毛萍
- 关键词:美育物欲诗意现代社会
- 国际经济立法的发展趋势被引量:2
- 2000年
- 以往,西方发达国家在国际经济立法方面,占绝对主导地位;为适应形势的变化,主导态势正发生着内在的变异:即由绝对性主导向相对性主导变异、由硬性主导向软性主导变异、由单一性主导向多边协调性主导变异。
- 胡充寒
- 网络服务商之刑事责任探讨被引量:21
- 2004年
- 网络服务商包括网络连线服务商和网络内容提供服务商。网络服务商可以以作为方式实施网络犯罪,网络连线服务商不能承担不作为犯罪的刑事责任,网络内容提供服务商可以承担不作为犯罪的刑事责任。网络服务商在共同犯罪中多数情况下承担主犯责任,少数情况下承担从犯责任。网络服务商的罪过责任形式通常是故意责任,不应该是过失责任。将网络服务商纳入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网络犯罪的主体之中、适当加重网络服务商的刑事责任、对网络服务商增设财产刑处罚是刑法亟待完善之处。
- 彭文华
- 关键词:网络服务商网络犯罪共同犯罪财产刑
- 全球化与国际投资法律制度的统一被引量:1
- 2002年
- 国际投资法律制度的统一是全球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国际投资主体利益的冲突性、多样性 ,使得国际投资法律制度成为全球化进程中最迫切而又进展最为艰难的领域之一。如何解决国际投资领域制度层面的矛盾 ,已经成为经济全球化的不可回避的问题。
- 符隆钟
- 关键词:国际投资法法律制度法律渊源争端解决方式
- 黑客亚文化群体简论被引量:3
- 2004年
- 黑客亚文化群体有共同特征:年龄上多为年轻人、人种上多为白种人、性别上多为男性、成长过程都有不平常的环境影响、价值观上崇尚信息无价和共享、人格上聪明并富于挑战性。黑客群体的庞杂性和行为的多样性决定了判断其"功过是非"的复杂性。这一群体的形成与其"亚文化"特征——自由精神、反权威意识、英雄主义、信息崇拜——密切相关。为确保网络系统安全和维护网络空间秩序,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预防黑客攻击;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对付黑客攻击;采用法律手段,打击黑客行为;以毒攻毒,用黑客制服黑客。
- 刁生富
- 关键词:网络黑客网络安全
- 环境民事侵权中无过错责任的走向被引量:2
- 2004年
- 在环境侵权中,无过错责任原则的运用加强了对环境民事损害的受害者的民事救济,但是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诸如有可能掩盖行为人的过错,掩盖政府责任,以及可能使一些在无过错情况下致害的企业陷入困境甚至破产,而即使企业破产其有限的资产也不足以满足众多受害者的正当赔偿要求。因此,在民法框架下,环境侵权中民事责任的承担,最多应当止于过错推定原则。再往前走一步,就会走到无过错责任原则,走到这一步,就应当超出民法的范围,走向社会法领域,而不应再停留在民法之中。
- 谢晓琳
- 关键词:环境民事侵权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环境侵权救济